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 豁免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提供者接受強制檢疫安排的詳情及申請表格已載於律政司網站( www.doj.gov.hk/chi/public/20200519_sjo1.html )。 合資格的法律執業者、仲裁員或調解員填妥申請表格後,須連同所需證明文件,透過電郵( idar@doj.gov.hk )向律政司遞交。 律政司處理申請時,會按需要諮詢相關法律專業團體、仲裁或調解機構,以及相關政策局和部門。 律政司會向獲豁免的人士發出豁免授權書,列明豁免詳情及條件。 此外,上述仲裁、調解或訴訟程序中涉及的證人(包括專家)及其他人士,可另外向律政司提交豁免申請。 政府會按相 ...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1年11月1日 · 豁免每日來往內地及香港的跨境貨車司機、貨機和客機的機組人員,以及在香港裝卸貨物的貨輪上的船員接受強制檢疫,對確保貨物和生活必需品從不間斷地輸港,以及維持必須的經濟活動而言,實屬必要。 政府已對他們施加非常嚴謹的防疫措施及條款,並會視乎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安排。 要求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於指定檢疫酒店隔離. ———————— 根據現行豁免檢疫政策,須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政府人員屬於獲豁免類別之一。 這些政府人員包括外國駐港領館屬領事官員級別人員及其直系家屬。 現時,除總領事或同等/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及政府人員外,其餘所有在抵港前21天曾逗留海外地區並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外國駐港領館屬領事官員級別人員及其直系家屬,必須於抵港後在家居自我隔離。

  3. 2021年11月1日 · 總領事或同等、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須在檢疫期內家居隔離,不得離開隔離地點或與公眾接觸。 當局也會強化豁免人士監管,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已指定專門負責監管活動受限人士的統籌主任,食物及衞生局並要求政策局和部門以清單形式確認並記錄活動 ...

  4. 2020年5月18日 · 政府早前修訂《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把有效期延長至6月7日,並賦權政務司司長如信納某人或某類別人士的行程,對關乎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生產作業、業務活動或提供專業服務目的屬必要,可豁免該人或該類別人士接受強制檢疫。. 政務 ...

  5. 金融業的合資格人士仍須符合以下主要豁免條件及要求方可獲得豁免: 1. 申請豁免人士必須在入境14天前已經完成接種新冠疫苗; 2. 申請豁免人士須受僱於受金管局、證監會及保監局三個金融監管機構直接監管的金融機構或與其相關聯的金融機構; 3.

  6. 2020年5月19日 · 政府公布豁免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提供者接受強制檢疫安排的申請機制. *******************************. 政府今日(五月十九日)公布豁免為以下仲裁、調解或訴訟程序提供必要專業服務的法律執業者、仲裁員或 ...

  7. 2020年5月18日 · 政府今日公布免於內地、澳門或台灣從事科技研發合作活動人士接受強制檢疫的 申請機制 。. 創新科技署即日起處理有關申請。. 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政務司司長如信納某人或某類別人士的行程,對關乎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生產 ...

  8. 行政安排.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會處理申請,包括在有需要時諮詢香港工業總會及/或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以及相關政策局和部門。 工貿署會向獲豁免申請人發出豁免授權書,列明豁免的細節和條件。 申請人須提交的資料和證明文件. 填妥的申請表格,列明每名申請人之個人資料、職位、聯絡資料、香港企業名稱及前往內地的理由(註:申請以企業為單位,同一企業的最多兩名申請人須以同一份申請表格提出豁免申請); 所屬的商會資料; 每名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商業登記證副本; 在內地的生產作業的廠房之資料(例如地址、面積、僱員人數、產量等資料)及營業執照副本; 每名申請人須作出聲明,前往內地的目的是為支援在內地的生產作業的廠房之運作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