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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8月21日 · 香港文匯報記者殷翔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打個電話立刻現金送到夢想成真」,目前充斥傳媒的財務公司廣告幾乎都以此為主題民建聯最近隨機電話訪問了796名成年市民73%受訪者認為這些電視廣告鼓吹過度消費近80%被訪者贊成向財務公司立法推行發牌制度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財務公司欠規管之下誤導不少青少年令他們產生借錢消費的錯誤觀念建議政府加強規管。 民建聯財經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黃定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民建聯經濟發展事務副發言人蕭煒忠昨日公佈電話調查結果。

  2. 2019年7月9日 · 透過WhatsApp就可借貸記者遂佯裝借貸人聯絡兩間未有在放債人牌照申請名單上登記的財仔查詢借貸詳情對方首先向記者索取個人資料如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工作地點甚至是同住人及諮詢人的資料但當記者反問其放債人牌照號碼時其中一間財仔隨即已讀不回」;另一間財務公司坦認無牌但狡辯說:「網上貸款唔需要。 根據《放債人條例》(香港法例第一六三章),任何人不得無牌經營放債人業務;也不得在牌照所指明的處所以外任何地方經營有關業務,或不按照牌照上的條件而經營放債人業務。 同時,年利率超過60厘即屬違法。 讀文匯報PDF版面. 財仔電話放債 七成疑無牌.

  3. 2012年10月29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不少有財務周轉需要的人士均會向銀行或大型財務公司借貸但往往因對借款人財務及信貸狀況有較高要求而不予批核有二三線財務公司覷準市場向該批高風險借款人批出貸款但卻收取高利息及眾多收費項目有市民希望借款5,000元,「七除八扣下實得2,400元最終貸款不獲批核卻已繳付600元手續費及被追討1,000元介紹費。 明愛向晴軒2010年至今年6月,共收到3,279宗欠債求助個案,涉及二三線財務公司求助個案有273宗,宗數及比例均有上升趨勢。 相關個案佔總求助數字比例由前年5.8%上升至今年12.4%,他們平均每人總欠債金額為27.3萬元,當中欠下二三線財務公司債務比例由2010年37.1%增至今年52%。

  4. 2015年1月17日 ·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廉署落案起訴一名財務公司前營業代表控告她就一名家庭傭工的貸款申請涉嫌貪污及串謀詐騙被告已獲准保釋下周二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36歲被告Cinthy Rusdiana Rusta為大眾財務有限公司大眾財務前營業代表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及一項串謀詐騙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於案發時為持牌放債人公司大眾財務的營業代表,負責向在香港工作的外地家庭傭工推廣貸款產品。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3年3月,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一名家庭傭工接受1,000元,作為轉介她向大眾財務申請貸款的報酬。

  5. 2009年6月6日 · 本報記者昨日假冒是無收入的大學生致電有關財務公司職員向記者表示申請辦法非常簡單填妥申請表及呈交學生證最快15分鐘內完成手續最高貸款1.5萬元記者問及利息還款期及還款方法對方表示學生最長可享18個月還款期每月以銀行轉帳還款利息方面他沒有正面回答只說批核後會通知申請人。 傳與層壓式傳銷公司勾結. 律師黃國桐指出,財務公司需要每年續牌,但續牌要求不高,只要該公司沒有借錢予16歲以下人士、年利率不高於40厘及沒有刑事罪行紀錄。 據他所知,不時有財務公司與層壓式傳銷公司互相勾結行騙。 他建議當局檢討發牌制度,一旦證實財務公司與層壓式傳銷公司掛鉤,便即時停牌處分。 相關新聞. 港台定交流模式 互設對口機構 (圖) 林瑞麟晤台北副市長 邀合辦港台城市論壇 (圖)

  6. 2015年2月18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金管局2009年起曾6次推出逆周期措施實力不足的富豪唯有向財仔」 (財務公司)求助。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外號「錢多多」的內地富豪錢峰雷去年初以6.9億元購入的山頂白加道28號,本月5日抵押予利星行信貸公司,借貸額高達4億元,約為六成按揭成數,屬近年較大宗「財仔」借貸。 政府近年多次收緊豪宅按揭,反而私人財務機構不受金管局監管,承按彈性高,上述錢峰雷山頂大屋,若於金管局的規定下,按揭上限最多50% (第二套房更低),若借貸人的主要收入來自外地,其按揭成數更需由額外下調約20%,以此推測,錢峰雷向銀行承按最多只能至30%左右,向財務公司借貸則有60%,較向銀行借多出約1倍。

  7. 2019年9月27日 · 2019-09-27. 消委會發表有關放債法規的研究報告。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的消費借貸市場於過去10年快速增長,持牌放債人數目由2009年的779個,激增近兩倍,至今年8月的2,260個,而過去7年,只有8個牌照申請被駁回,一個牌照被吊銷,同時《放債人條例》沿用近40年從沒重大改革,變得不合時宜。 消委會建議修改《放債人條例》,以及成立獨立監管機構,規定放貸人須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並建議貸款最高年息上限為48%。 《放債人條例》生效至今近40年,為了打擊「高利貸」,現時由放債人註冊處、警務處和牌照法庭分別規管牌照申請、審查、簽發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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