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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月3日 · 財匯局去年6月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會從證券買賣雙方、公眾利益實體(即上市公司等)、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徵費,當中會由聯交所代從證券買賣雙方,分別收取每宗交易金額0.00015%的財匯局交易徵費(計至最接近的仙位數)。

  2. 2021年10月22日 · 今年6月,港府宣布擴大財匯局權力,並提議財匯局擴權後,易名為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AFRC-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會計師公會去年理事會選舉結束後,首次由非傳統建制派主導。

  3. 2022年3月9日 · 財匯局最新發布文件包括紀律處分程序和處分方法,除了擴大規管範圍至非上市實體核數師,財匯局在文件介紹,與現有《專業會計師條例》相比,新規管制度會先對紀律處分事宜作行政決定,不再經獨立裁決機構聆訊後才決定。 財匯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指出,做法已經參考其他香港金融監管機構,認為可以令紀律處分事宜可便捷、透明處理,而受規管者視可向獨立裁決機構全面聆訊、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上市核數罰款上限1000萬 專業人士最多罰50萬. 梁惠珊續指,新規管制度下,就每項失當行為,公眾利益實體(即上市公司)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罰款上限為1000萬元,或所獲取的利潤或所避免的損失的3倍。 非上市實體核數師就會按「專業人士」處理,罰款上限為50萬元。 她強調,任何紀律處分都會考慮案件性質和處分相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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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12月16日 · 財匯局指本港上市公司審計費用長期不合理地低,擔心會影響審計質素。 該局今日發表《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 – 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指引概述了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於甄選及委任核數師時,應考慮的兩個關.

  6. 2021年10月15日 · 財匯局表示,將就中國恒大2020年度帳目、2021年中期帳目財務報表展開查訊,並且對羅兵咸永道上年度帳目進行的審計展開調查。 當局質疑恒大帳目有沒有遵守「適用財務匯報準則」,以及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有沒有就此遵從適用審計準則。 財匯局表示,透過監察市場活動,在中國恒大2020年年度賬目、2021年中期賬目及羅兵咸永道2020年年度審計的核數師報告中,發現恒大有關持續經營匯報的充分性方面存在問題,同時接獲一宗與2020年年度賬目及2020年年度審計相關事項的公眾投訴。 圖看恒大半年業績披露的債務水平. 點擊圖片放大. +4. 恒大再有11.5億港元到期未還、至今幾多筆? 可見 【下一頁】 散戶頻頻加倉恒大系 五大散戶券商勁買恒大汽車、貨值近22億元,可見 【下一頁】

  7. 2020年12月11日 · 財匯局於去年起開始就涉內地企業審計工作底稿的調查個案,向中國財政部提出協助請求。 截至今年3月底累共11宗個案,財匯局早前已獲得7宗個案的審計底稿。 黃天祐表示,有信心可獲得餘下4宗個案的審計底稿;而此前財匯局亦額外就3宗個案向內地當局索取底稿。 他亦表示,涉案的審計底稿來自不同行業的企業,沒有明顯的共通點。 內地此前一直以「國家機密」為由,限制境內企業審計工作底稿流出境外。 黃天祐表示,財匯局獲取的審計底稿,並不涉國家機密。 他亦解釋稱,若文件的涉及國家機密,就不會外流;惟他亦未能介定哪些資料屬於國家機密範圍。 他亦指出,不只中國企業會在內地有審計底稿,外國企業只要在中國有業務,也會有審計底稿在內地。 財匯局發表首批監管報告. 自去年《財務匯報局條例》實施以來,財匯局新增查察及監督職能。

  8. 2021年7月16日 · 港府6月突然宣布將財務匯報局的監管範圍擴大至所有核數師,即從會計師公會剝離相關職能,政府今日已將《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刊憲,而草案將於下周三(7月2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在新制度下,香港會計師公會現時的規管權力將會轉移至財匯局,包括發出會計師執業證書;為執業單位和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就執業單位進行查察、調查和紀律處分;以及就會計師執行調查和紀律處分的職能。 政府表示,已與持份者包括財匯局、香港會計師公會、主要會計組織、會計專業人士及事務所和作為專業會計服務用家的行業團體溝通,亦已在7月5日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作出簡介,形容持份者普遍支持擬議改革的方向。 相關文章: 【會計監管】會計師公會:財匯局擴權前應廣泛諮詢 上市公司商會關注徵費會否提高(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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