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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政方針提要:政府預算案之編制,是以施政方針與施政計畫為依據,所以需將政府施政重點摘要說明,並據以分析總預算案收支與施政重點之配合情形。 2.總預算案籌編經過:總預算案籌編過程中,必須衡量國內外經濟發展情勢及當時全國總資源供需
財政法教室:法定預算的性質與審議程序.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法定預算,應定位為「預算法律說」(含「預算法形式說」),還是「預算行政說」的措施性法律呢?. 其次,有關法定預算之審議程序,實際上又是如何舉行的呢?. 本文將予以解說 ...
正因為計畫與績效預算制度有容易忽略長期規劃的缺點,尤其缺乏對不同方案達成政策目標的比較分析。爰此,因應上述缺點的設計計劃預算制度(Planning, Programming, and Budgeting System)於焉產生,重點是,設計計畫預算制度主張政府活動的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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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行政院應提出預算案?
政府預算收支應如何規劃?
現代政府的預算制度是什麼?
預算行政說與法律案有何不同?
財政法教室:名詞解釋-以預算法規定為基礎(一) 何謂概算、預算案、法定預算、分配預算、機關、機關單位、基金、普通基金、特種基金、經費、歲定經費、繼續經費、法定經費、歲入、歲出、未來承諾之授權、會計年度、總預算、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 請看: 概算、預算案、法定預算、分配預算 各主管機關依其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收支,稱「概算」;預算之未經立法程序者,稱「預算案」;其經立法程序而公布者,稱「法定預算」;在法定預算範圍內,由各機關依法分配實施之計畫,稱「分配預算」(預算法第二條規定參照)。 例如(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六項規定,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實際上,財政紀律制度的引進只是政府有機會走向預算平衡的開端,真正的關鍵則在於,政府是否願意在財政紀律條款外,另外綜合運用「年度預算平衡理論」(包括「實質的年度預算平衡理論」與「形式的年度預算平衡理論」)、「功能預算平衡理論」、「循環預算平衡理論」、「高度就業預算平衡理論」與「貨幣政策預算平衡理論」等策略,結合「人口政策」(或是「馬爾薩斯理論」)的規劃,讓國家的總體資源作更有效的利用,才會更有機會可以走向真正的財政平衡。
其理論發展的重點為:(一)提供更多的社會經濟功能或部門別結構的資訊;(二)結合純量化的資料及貨幣化的天然環境資源會計帳系統;(三)包含人類活動的成本與效益分析;(四)藉由相關的加總指標以強化資料分析的可行性。 稅式支出、稅式支出評估決策機制. 預算法第二十九條所指,關於「稅式支出」必須提出報告,係為避免租稅減免工具之運用過於浮濫,故於近來的財政改革方案另建立「稅式支出評估決策機制」,即要求任何法案涉及超過五千萬元(NT$ 50 ,000,000)之租稅減免者,應經審慎評估程序,始可採行。 對此,行政院於另2003年7月9日的第2847次院會會議通過訂定「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據以施行,並自同年7月18日起生效,以避免不當之租稅減免,並確保政府歲入之健全。
本篇聚焦於政府預算的四種解釋性理論,分別是漸進預算理論、預算極大化理論、總體預算理論與預算政治理論等: 一、漸進預算理論:是Aaron Wildavsky在 Politics of Budgetary Process一書所提之漸進主義的預算編製之理解,其主要內涵在於政府預算是逐漸發展演變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