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4年3月3日 ·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賢學思政」4名成員王逸戰、陳枳森、朱慧盈及黃沅琳涉擺街站煽動反抗,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被判囚30個月至36個月或判入教導所。 其中王、陳、黃早前先後刑滿出獄,朱慧盈(中)昨刑滿出獄,於羅湖懲教所離開。 王逸戰(右)、陳枳森(左)與其他親友到場迎接。 王逸戰於社交平台表示,昨早9時與朱慧盈的親朋抵達羅湖懲教所門外,打算迎接她出獄。 懲教署一般會安排服刑者早上9時出獄,但昨日7時半,朱在警察護送下提早出獄。 王逸戰說早前沒料到昨日天氣寒冷,親友只入一套短袖衫褲讓朱出獄時穿著,昨早親友特意準備了外套和暖包等迎接,幾經輾轉終與她團聚。 朱慧盈其後在Instagram報平安,稱「我已經順利放學,平安返到屋企」,感謝大家支持和關心。
2022年10月22日 · 已解散的「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等4名成員涉擺街站煽動反抗,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今(22日)於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郭偉健表示,將定性案件為「較輕但接近嚴重一端」,意味刑期少於5年監禁。 其中3人被判監禁30個月至36個月,當中王逸戰判囚36個月、陳枳森判囚34個月、朱慧盈判囚30個月,黃沅琳則判入教導所。 4名被告為組織召集人王逸戰(21歲)、時任秘書長陳枳森(21歲)、發言人朱慧盈(19歲)及黃沅琳(20歲)。 代表朱慧盈的大律師今表示,早前指朱慧盈願意判入教導所,但她得悉教導所重視在職培訓,會影響大學的學業進度,冀法庭考慮直接判監。
2021年11月4日 ·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以及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均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兩案昨分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兩案分別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獲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並將兩案押後至11月18日於區域法院答辯。 除賢學思政案中的被告朱慧盈續准保釋外,其餘10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限時優惠. 新用戶30天免費試閱. 盡覽《明報電子報》收費內容. 立即試閱.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2021年11月3日 · 明報即時新聞. 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以及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均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兩案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分別申請將兩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獲《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並將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除「賢學思政」案中的被告朱慧盈續准保釋外,其餘10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2021年9月23日 · 賢學思政發言人黃沅琳昨(22日)到警署自首,同被控以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今(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黃沅琳暫毋須答辯及不准保釋,案件連同上述3人將於11月3日再訊。
2022年10月15日 · 已解散的「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等4名成員涉擺街站煽動反抗,呼籲市民抗爭。 4人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15日)於區域法院求情及處理法律爭議。 辯方求情指,4名被告只是乳臭未乾的青年,他們曾擺街站關注疫情議題,內容與危害國安無關。 法官郭偉健聞言表示,兩者並非完全無關係,「令人唔相信政府,咪令人顛覆個政府」。
2021年9月30日 · 【明報專訊】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朱慧盈及發言人黃沅琳,先後被控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王逸戰及陳枳森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須續還押。 兩人離開被告欄時,將雙手舉至頭上做出心形姿勢,並用手指展示心形手勢,有旁聽者痛哭流淚。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