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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4月1日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國際及臺灣會計師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 相關文章 來自作者的更多 不斷自我晉級,從找人一起吃飯開始

  2. 2021年10月1日 · 3.經由海外「紙上公司」進行投資理財者; 4.在海外隱匿資產的公職人員; 5.在海外擁有大額人壽保險的高淨值客戶; 6.在海外成立信託的高淨值客戶; 7.在外成立公司從事國際貿易者。 臺灣針對CRS修訂所得稅法內容(一)

  3. 2019年10月1日 ·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因應全球資金回臺,上一期專欄介紹了《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及《海外資金回臺解釋令》兩者差異,本期將對專法部分再進行詳細介紹。.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已於二 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正式上路,於二 二 年八月十四日前 ...

  4. 2023年10月1日 · 2023 年 10 月 1 日. 0. 776. 胡碩勻.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金融商品投資方法百百種,基金、ETF、股票等金融商品琳瑯滿目 ...

  5. 2019年9月1日 · 特別要注意的是,須於規定期間內完成投資,向經濟部申請核發完成證明後,才可向國稅局申請退回減半的稅款,下期專欄將有詳細說明。 二、個人匯回海外資金認定原則. 除依照海外資金匯回專法的方式課稅外,另可以依照解釋令(臺財稅字第一 七 四六八一 六 號函)將海外資金匯回臺灣,其資金應否課稅可透過3大原則分辨,包含:辨認資金性質、區分課稅年度及檢視申報情形。 關鍵分辨重點再做個簡單提示: 1.匯回本金不是海外所得,獲利部分才是。 2.應該申報海外所得的年度不是資金匯回的年度,而是獲利實現的年度。 3.還在核課期間內(有申報五年或未申報七年),請補報補繳。 4.中國來源所得非屬海外所得,原本即應併入一般所得額申報課稅。

  6. 2018年8月1日 · RFC的專業認證自二 二年引進大中華區至今,在十六年的時間裡,許多公司將其當成單位專業提升的方式,也是保險業務人員成為專業顧問師的關鍵點。. 身為一位財務規劃師不僅要做好風險管理,也要為客戶的未來退休及其子女的教育做好準備,RFC重視 ...

  7. 2017年12月1日 · 一、買賣股票時是否要課稅? 凡買賣有價證券,即指各級政府發行的債券,公司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的其他有價證券,均應依法繳交證券交易稅,稅率為為3‰而未上市櫃股票可分為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簽證發行的股票,與未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簽證發行的股票兩種,若買賣屬有簽證發行的股票,應依法繳交證券交易稅;如為無簽證發行的股票,則非屬證券交易稅課徵範圍。 二、證券交易稅應由誰代徵? 何時繳納? 上市櫃股票交易之代徵人為證券商;未上市櫃股票之代徵人為買受人,均須於買賣交割之當日代徵並填寫繳款書,於代徵次日自行向銀行繳納。 海外所得規定: 1.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臺幣100萬元,無須申報海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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