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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 · 「我有權找律師! 「在律師來之前,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圖/作者提供. 依據立法理由,「羈押審查程序」包括檢察官聲請羈押、延長羈押、再執行羈押被告之法院審查及救濟程序,但不含法院已裁准羈押後的聲請撤銷羈押、停止羈押、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程序。...
2018年10月11日 · 司法流言終結者 11 Oct, 2018. 卷宗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今年3月9日,司法院院台大二字第1070006530號院令公布 大法官 解釋 第762號 ,針對「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項前段規定,未使被告得以適當方式適時獲知其被訴案件之卷宗及證物全部內容,是否違憲? 」做出違憲解釋,可說是人權又一大進步,值得肯定。...
2018年10月2日 · 簡單來說,羈押就是把人「暫時」關進「看守所」看守著(非監獄,監獄是關已經判決確定有罪的),讓犯罪嫌疑人想跑跑不了,想飛也不能飛,更別想去海外留學、出國深造。 羈押主要的目的「並不是處罰」,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無罪推定原則是也),所以怎麼會處罰一個無罪的人呢?...
2023年10月13日 · 矯正署官員表示,當初就管理受刑人、羈押中被告戶籍的修法原因在於,羈押中被告及執行徒刑6個月以下受刑人,他們的戶籍遷入、遷出不易管理 ...
2005年11月27日 · 今天滿三歲的桃園縣楊梅鎮男童傅俊祥,昨天被受託照顧他的張志任送急診,渾身是傷,包括生殖器上方肚皮等六個地方被刺青,昨晚不治,張志任被依殺人罪嫌聲請羈押。 傅俊祥「父不詳」,母親傅美桂和同居男友彭春淵都在服刑,兩個月前輾轉交給張志任照顧。 傅俊祥昨天送醫時已垂危,檢警向龍潭女子監獄緊急借提傅美桂,晚間七時許帶她到醫院探視時,她不忍孩子再受折磨,同意放棄急救。...
2020年12月2日 · 12月2日,在法庭外反對眾志三子的民眾。 在入獄判決結果公布後,還有反對者故意拍手、喝酒來嘲諷,現場一度與聲援的民眾發生口角衝突。 圖/路透社. 收押入監後,再度掀起了抗爭者們的聲援,之中特別是周庭的角色格外引人注目,因為同時她還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由是2019年8月透過香港眾志在《日本經濟新聞》刊登廣告,呼籲國際社會聲援香港抗爭。 針對此案,周庭也必須在12月2日向警方報到。...
現行羈押法制將尚未進入行刑階段的刑事被告準用《監獄行刑法》,當事人在羈押階段,開始受到監所的管理,日常生活自由大受限制;管理措施又彼此等同,羈押被告的處境無異於定讞執行中的受刑人,無疑將「被羈押人」當做「準受刑人」來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