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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縱然特首鄭月娥一口咬定經濟嚴峻過沙士、差過海嘯,並跟近日逆權運動扯上關係,但鄭說法卻站不住腳,只因所謂經濟差的數字,根本都是歷史數字,格硬說跟逆權運動有關是言過其實。. 當然,當警察濫權至隨意在港鐵內施放催淚煙,央及無辜小市民 ...

  2. 深入報道樓市新聞,全覆蓋家居內外資訊! 想知更貼身嘅資訊? 歡迎您成為《胡‧說樓市》嘅谷友!只要透過以下登記表格,我哋會根據您提供嘅資料及感興趣的範疇,俾最適合嘅分析同資訊您,如果有咩想知或意見,都記住同我哋講啊!

  3.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有好轉跡象,近期樓市亦開始吹暖風,有「樓市大好友」之稱的祥益地產總裁汪敦敬,最近更大斥1.26億元購入尖沙咀K11上蓋豪宅名鑄,實用面積為2,108呎,呎價高達60,000元。 延伸閱讀:有紀錄首次! 本港連續兩個月無住宅獲准動工! 單位呎價達6萬 放租長線投資. 購入單位以招標形式售出,為高層F室的複式單位,可享維港煙花景。 據悉,汪敦敬購入此單位作長線投資,將會用來放租。 購入單位的平面圖. 汪曾預測上半年樓價跌一成. 汪敦敬曾於今年2月預測,全年樓市會先跌後回升,上半年樓價會跌一成,亦曾明言目前樓市是入市時機。 延伸閱讀:海天晉特色戶呎售33,753元 創區內二手新高.

  4. 特首鄭月娥剛宣讀完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當中提出多項房屋政策,包括:放寬按揭保險上限,首次置業人士可申請最高九成按揭貸款的樓價上限,將由現時$400萬提升至$800萬;而可申請最高八成按揭貸款的樓價上限,則由$600萬提升至$1,000萬,可包括自用樓換樓按揭。

    • 各人感受
    • 背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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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說樓市

    自從房署大清洗,同層居民反映情況有短暫改善,但該名拾荒者仍故態複萌,有繼續執垃圾回家,從居民提供的片段她仍有在電梯大堂執垃圾,所以即使曱甴湧出走廊的問題得以短暫紓緩,但問題仍未根治。我們《胡.說樓市》團隊在2022年1月17日來到現場視察,現場所見看不到太多曱甴,但經過劉先生的單位前往拾荒者的住戶時已經聞到陣陣酸味,像垃圾房般味道。住戶鐵閘內壆位仍有一隻隻曱甴屍體未清走。我們團隊在採訪期間,也剛好碰著這名拾荒者回家,當時她也疑似拿著一袋垃圾回到家中,我們記者上前追訪,但向她提問,她卻關門不作回應。

    葉太

    「老實說,如果你真的有問題,不舒服有病,房屋署及政府,麻煩你們,協助她及醫治她,不要說她有病便恃病橫行。」

    劉先生

    「現在真的很無助,亦如此說,2月15日很快便到達,究竟會如何處理呢? 房屋署上次跟我表示延遲成交後,一直沒有理會我。只是透過電郵表示,已經找清潔公司清潔三次,專業團隊來消毒,但你可以去感受下,走廊仍是一浸味道。在我現在的處境,我可以怎樣買入單位呢? 因為在我立場來說,真的不能接受。」

    問題1: 究竟房委會不安排參觀現樓有沒有問題?

    答案: 沒有牴觸《一手銷售條例》,因為房委會獲豁免。 解釋: 根據《一手銷售條例》,發展商必須開放買家打算購買的住宅物業參觀;就算不能開放該單位,也須開放該期數相若住宅物業參觀。除非賣方認為開放相若住宅也不可行,而買方又書面同意放棄,才無須這樣做。但《一手銷售條例》豁免房委會不需跟條例就價單、售樓書、銷售安排、示範單位等安排。換句話說,房委會不安排劉先生參觀現樓,沒有抵觸《一手銷售條例》。 問題是,為何私人發展商要遵守開放現樓的條款,但房委會卻可置身事外? 我們《胡.說樓市》編輯部,翻查了2012年起草《一手銷售條例》時文件,當時政府在二讀時,就建議房委會應全面豁免《一手條例》,背後理據是因為房委會出售資助房屋,是會按照既定準則來出售物業,與私樓操作不同,很難把所有針對一手樓的銷售手法,套用於居屋銷售,但有議員反對,其後才把豁免範圍收窄。

    問題2: 能否控告房委會失實陳述?

    答案: 很難。要視乎該資料是否必要披露。因為普通法原則有「caveat emptor」的概念,買家也需為自己所購入的產品負責。 解釋: 今次事件,房委會沒把問題在簽約前跟劉先生披露,是否構成「失實陳述」? 關鍵是該問題對業權是否有影響。律師謝天良表示,鄰舍不整潔並不是沒有方式可處理,因為最重要是單位本身有老鼠曱甴蟲蟻? 是指該單位本身,因為你現在是買單位內櫳,不是買環境及走廊,如單位是可住的,並不能有爭拗的。 其次,如果劉先生要提告房委會刻意隱瞞,有失實陳述之嫌,就要證明究竟劉先生在簽約前,可否透過自行方式來視察,而從觀察中能否得知問題存在? 因為普通法也有一個原則,就是要求買家對自己購買的產品當心,法律用語「caveat emptor」,準買家需為自己購買單位負責任,所以要成功舉證並不容易。

    問題3: 究竟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有效嗎?

    答案: 申訴專員公署只能要求改善,而且調查需時三至六個月。 解釋: 第二個方法,可能就是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根據劉先生說法,房委會希望劉先生先成交,因為他們之後會再透過扣分制度來安排調遷有問題租戶,但何以區內居民自2018年起一直投訴,但署方多年來也沒有實際行動,令問題一直存在,也反映政府部門間或涉及行政失當的問題。 個案中,劉先生在去年12月10日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但公署回覆接納其申請,並會就其投訴向房屋署展開查訊,之後會告知結果。但信件中也有提到一句:「本署處理投訴,由收到你提交的所有資料起計,一般需時三至六個月,實際時間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及本署的工作量而定。」換句話說,最快要在3月10日才有結果,這已經超出了劉先生延期成交2月15日的期限。 說到底,因為就算趕及調查,但申訴專員公署的權力也有限。翻查公署網頁,就寫到《申訴專員條例》賦予署方權利進行查訊、獲取資料及文件、傳召證人,以及視察被投訴機構的處所。但其權力「不會影響被投訴機構的任何行動」。申訴專員可發表調查報告,建議糾正缺失或作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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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金管局公布第一季負資產宗數,攀升至384宗,創出十五個季度以來的新高,背後跟去年特首鄭月娥放寬按揭保險,刺激大批買家以低首期、高槓桿原理入市,為負資產問題埋下伏線有關。

  6. 1. 「臨時買賣合約」並沒有標準格式,但無論地產代理監管局、或香港律師會也有一些「臨時買賣合約」的藍本可供參考 (可按我跳往) 。. 「臨時買賣合約」多數會包括一些條款,包括物業的地址和售價、臨時訂金(細訂)、加付訂金(大訂)、何時簽署正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