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目撞斃外籍漢罪成 不欲失宿舍求非監禁刑罰 (18:38) - 20240513 - 港聞
三年前一輛消防車沿西貢公路行駛,撞倒騎單車的外籍男子,致對方重傷不治。涉事消防車司機受審後被裁定危險駕駛罪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罪成,案件今(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冀判罰款或緩刑,指被告一旦入獄恐連累家人遷出宿舍及失去輪候公屋機會。惟裁判官指家人住宿非量刑因素,案情嚴重且涉及人命,判入獄4周。宣判後,辯方指被告表現激動,自稱「坐幾耐都得」,但不能連累家人,要求覆核判刑,裁判官聽罷陳辭後,應辯方要求將判刑押後5月27日。
明報
1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