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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 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全名《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民間及媒體報導俗稱「 逃犯條例 」、「 引渡條例 」、「 送中條例 」等,係 香港政府 交畀 香港立法會 審議嘅法律草案,令到香港有法律基礎向 中國大陸 、 澳門 同 中華民國 等司法管轄區移交疑犯同進行法律協助。 呢條提案源於 香港女子臺灣遇害案 ,而家 香港法律 無計向中華民國移交疑犯,同時特區政府宣稱原有逃犯移交條例唔包括中國大陸同澳門亦係「法律缺陷同漏洞」。

  2. 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 英文 : Anti-Extradition Law Amendment Bill Movement ),簡稱 反修例運動 ( 英文 : Anti-ELAB Movement ),支持者又叫 反送中運動 ,個別傳媒叫 香港修例風波 、 逆權運動 、 抗暴之戰 [註 2] 、 黑色暴亂 [註 3] 、 己亥事變 [註 4] 、 香港憲法保衛戰 或 香港護法運動 [註 5] [4] ,係 香港 2019年 3月15號 開始、 6月9號 大規模爆發嘅一連串反對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嘅社會運動,形式包括和平嘅遊行同集會,之後亦有出現激進嘅圍堵同衝擊行動。

  3. 逃犯條例》( 503 章)第 2 (1) (a) 條畀香港政府可以同香港以外嘅地方除咗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其他地區之外)」訂立移交逃犯協定。 2019年, 林鄭月娥政府 提出 一項修正法案 ,建議令香港可以同「香港以外嘅地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訂立「特別移交安排」。 [4] 反對呢項修訂嘅抗議 演變成一系列廣泛嘅社會運動,導致法案最終被撤回。 2020年6月30號,北京當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佈 香港國家安全法 。 跟住有啲國家暫停咗同香港簽暑嘅逃犯移交協定。

  4. 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術語一覽 收錄2019年香港 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入面常見嘅術語。 術語一覽. 呢個表 唔完整 ,歡迎 加料 。 同示威者有關. 發夢 :出嚟參與 示威 活動(尤其可能涉及到違法行為),話自己發夢即係無認過自己有出過嚟. 行街 :參與攞唔到 不反對通知書 嘅 遊行 ,好似平時行街買嘢噉. 寶寶 :對 前線 示威者嘅稱呼. 衝衝子 :衝鋒陷陣嘅示威者,多數指 勇武派 [1] 家長車接放學 :義載前線抗爭者返 屋企 就係「接放學」,義載嘅車就係「家長車」,司機就係「 家長 」 文具 :指前線示威者嘅 裝備. 哨兵 :喺示威現場週圍 留意住環境嘅人. FA :「First Aid」嘅簡稱,指在場嘅義務 急救 員.

  5. 七警暗角打人案 ,簡稱 七警案 ,俗稱 七警暗角打鑊 ,係 香港 2014年 雨遮革命 期間,其中一單差佬打 平民 嘅案件。 經過. 10月15號凌晨, 香港警察 喺 龍和道 清緊場嗰陣,有班 警察 群體歐打一個男性示威者。 有 TVB 記者喺 添馬公園 影到過程,有七位探員用膠索帶反綁示威者 曾健超 雙手時遭到反抗,然後抬佢到公園一個暗角將佢制服,之後對佢拳打腳踢。 新聞片播出後,引起外界廣泛關注。 七警被停職並畀人控告《 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 》,經法庭審理,裁定7個被告罪名成立,各判 坐花廳 兩年。 上訴過後,兩名警察撤銷控罪,五名獲減刑。 反對 佔中 嘅 藍絲帶 同 撐警大聯盟 遊行 抗議判決不公 [1] 。 涉案警察. 根據法庭有關被告人的資料 [2] :

  6. 反送中大遊行 (主辦單位稱呼),又叫 民陣第三次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 ,係 民間人權陣線 响2019年6月9號搞嘅第三次反對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主辦單位叫佢做 送中條例 )公眾 遊行 。 呢次遊行主辦單位宣稱有103萬人參加,警方就話高峰期有24萬人,而社會普遍都認同遊行人數多過2003年 七一遊行 嗰次,做咗香港主權移交後最大規模遊行(個紀錄喺7日後被超越)。 遊行完咗嗰晚,政府繼續堅持唔會撤回草案,引發之後長時間嘅持續抗爭,而呢次遊行亦被視為 反修例運動 大規模爆發嘅伊始。 參與人數. 主辦方公佈:103萬人. 警方聲稱最高峰有24萬人. 睇埋. 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屬於2類 : 香港楔類. 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7. 喺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同國安法爭拗入面香港上海滙豐銀行一啲決定配合咗政府嘅決定包括凍結或者取消泛民主派抗爭者抗爭組織嘅嘅銀行戶口施壓要求解僱一啲反送中嘅外判員工 [1],刊登廣告批評反送中示威者暴力 [2] 同埋支持國安法等,因而受到一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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