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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月21日 · 熊某美之子康某帥聞聲趕到、上前制止,混亂中曾春亮用利器劃傷了熊某美和康某帥;之後,轉身逃離現場。 隨後康某帥報警。 曾春亮在庭上說,聽說樂安縣警方四處找他,他心生恐懼,也認為自己與康某帥一家之前並不相識,僅因為不成功的盜竊便去報警,令他無法正常生活,於是萌生殺害康某帥的念頭。 半個月後、2020年8月上旬一個深夜,曾春亮偷偷溜進熊某美廚房。 他此行是有心殺人,隨身帶備長30公分的利刀,以及一套衣服;準備殺人後濺一身血時可以更換。 詳情不細說了,總之是很細緻地準備殺人的步驟。 曾春亮埋伏到第二日清晨,熊某美入廚房時,他用榔頭猛擊熊某美後腦勺,再用刀亂捅,直至沒了動靜為止。 之後,上樓臥室,見床上有一老一小,是熊某美丈夫及其外孫,他又用榔頭把人打至沒了反應為止。 期間偷了幾隻手錶。

  2. 2024年4月28日 · 原審法官曾稱,其原意是想判兩人總刑期31個月,唯兩名上訴人於判刑前2人已完成潛逃偷渡的10個月刑期,致部份刑期無法同期執行,又因《監獄規則》下「行為良好者獲3分之1刑期扣減」,指由他們被拘留至服刑完畢,原審法官建議他們上訴修補判刑缺陷。 兩人因而提出上訴,他們在2022年11月已獲上訴庭批准保釋。 兩名上訴人於2023年7月15日,因偷渡潛逃被判入獄10個月,翌日再就製燃彈判刑,法官游德康考慮到量刑整體性,准兩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31個月。 其後,懲教署表示兩人已就偷渡潛逃服刑完畢,無法執行上述法庭命令。 游官及後在判辭指,假如他一早知悉懲教署安排,會判處兩人囚21個月,以達致兩總刑期為31個月。 原圖:星島日報.

  3. 2020年12月7日 · 香港司法亂象近期不時顯現,高院法官周家明上月就投訴警員案件的判決中指出,警員未有佩戴「能夠突出顯示其唯一身分的號碼或標記」,違反《人權法案》;又指現有警察投訴課及監警會的機制,不足以履行《人權法》規定政府關於投訴警察的責任。 一向仗義執言的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烈顯倫在媒體撰文,批評周官在66頁判決書中,沒有作出任何實質性裁決,只闡明兩個觀點,一是未能「突出顯示警員編號或標記」屬警方執法方式錯誤。 烈顯倫質疑何為「突出顯示」,「是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看清楚? 還是在黑暗中也要看得清清楚楚? 烈顯倫又指,周官在判詞中認可警隊已建立「在必要或需要時可以追查個別警官」的系統,但最後又得出第一觀點,批評他自相矛盾,「邏輯和常識都無法解釋。

  4. 2024年2月20日 · 幫港出聲與HKG報聯合製作節目《假如香港一早有23條》,今集的主題是有關涉被捕人的羈留保釋情況,以及服刑安排。 當中會引例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前者涉違國安正在保釋;後者罪成刑滿出獄,卻同樣背棄誠信竄逃海外,甚者更有重拾「港獨」本色,用以證明23條立法在保釋、提早獲釋的條件上必須嚴厲。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發表意見.

  5. 2024年4月17日 · 昔日周庭被黃友捧上掌心,最終因違法入獄淪為甲級犯,真是可悲可嘆! 與其說周庭拍片細談獄中生活,倒不如說是她的坐監折墮日記,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千萬不要違法犯罪! 影片網址: https://youtu.be/9zCkM06VgLU. 原圖、原片︰星島日報圖片、電影《九品芝麻官》片段、周庭YouTube截圖、now新聞截圖、HKCSD片段、無綫新聞片段、香港政府新聞網圖片.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發表意見.

  6. 2024年4月25日 · 2024年03月18日 19:15. 2019年七一衝擊立法會,法官重判12名被告判監4年半至6年10個月,包括黃藝人王宗堯判囚6年2個月。 黃營逃犯爭相用鍵盤喊苦,例如許智峯指責「教人如何不痛恨這可恥政權」;羅冠聰則稱「太多善良被懲罰,太多惡人獲高昇」,「整個香港與之沉淪」云云。 法官詳解判刑從重原因,黃營就是不看,只憑自己好惡口出狂言。 其實沉淪的不是香港,而是黃營的道德水平。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為了勝選繼續瘋言瘋語,包括侮辱非法移民,以及指自己若不能勝出大選,美國民主很可能走向終結,不會再有下次選舉,汽車業以至國家會「血流成河」云云。 雖然特朗普滿口嘴炮,但你不知道他會否真的在做什麼將導致「血流成河」的事。 美式民主孕育出這種怪物,全世界都在為美國即將失控而擔驚受怕。

  7. 6 天前 ·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認為原審法官的裁決及分析無懈可擊,案件沒有合理可爭辯理據,有關書面理由將在3個月內頒布。 原審時,鄧希雯曾出庭自辯,稱當天只是回校做功課,後來在網上看到號橋有校方代表,故想親自前往看看,又聲稱是有人將裝備塞給她。 鄧希雯聲稱「不久後出現從未經歷過的衝突場面」,促使她進入自己的「感官世界」感受催淚煙等,以獲得「創作靈感」,回神時已遭制服。 上訴方認為,同案有其他被告同樣穿黑衣及裝備,站得比鄧更接近警方防線,卻因沒足夠證據證明在場逗留多久而裁定暴動罪不成立。 鄧與他們的分別只是在現場出現了13分鐘,但鄧比其他人站得更遠。 鄧並非身處暴動核心範圍,只是非法集結範圍,原審法官李慶年犯了事實判斷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