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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逆權侵佔的 訴訟程序 極為複雜及冗長, 佔用人需聘用律師處理並支付高昂的 律師費用。 如申請敗訴的話,亦需支付原業主的律師費用。 逆權侵佔案例. 高院法官在 女小販申請逆權侵佔後樓梯一案中指出,逆權侵佔的法律原則,是佔地者是否實際管有有關土地,以及是否已有意圖,盡其所能完全排除其他人使用該土地。 此案最能充份看到逆權侵佔的法律原則。 女小販自1970年起佔用銅鑼灣恩平道恩平中心與鄰座唐樓之間的後樓梯擺檔,並裝上鐵閘,她將地下一段後樓梯變成自己的舖位,又在樓梯底設置鐵櫃作貨倉。 女小販申請逆權侵佔該樓梯。 高院法官頒下判詞指,女小販有小心確保不會阻塞樓梯通道,好讓其他人通過,顯示她無完全排除其他人使用樓梯通道,不符合逆權侵佔的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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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你有一個有力的逆權侵佔申索,在尋求法律意見前你不應接受原業主的任何提議,例如繳付租金。 如想得到相關法律意見,請聯絡我們的 何俊麒律師 或 何博文律師 。
2023年11月10日 · 法律上有一項由來已久的原則,缺德訴因不得興訟( Ex turpi causa non oritur actio principle ),意思是某人因自身非法行為而蒙受損失時,法院不應給予該人濟助。 在 Monat Investment Ltd [2023] HKCA 479一案中,梅窩一幅農地的業主擬收回土地,在法律程序中指控佔用人,在管有土地期間在農地上的建築物作住宅用途,違反土地用途及《建築物條例》第14條,因此法庭不應給予佔用人逆權侵佔的權利。 Ex turpi causa 原則的初衷,是打擊違反法律及公眾利益的舉動,因此通常是針對刑事罪行(Criminal acts) 或是相若的行為(Quasi-cr iminal acts),例如不誠實或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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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逆權侵佔?
杜律師如何解釋逆權侵佔所得的業權與業主業權的分別?
法庭對逆權侵佔的所需意圖有何要求?
逆權佔有成功的例子有哪些?
2021年7月28日. 逆權侵佔土地,對一般大眾而言,就以私人土地為例,是霸了土地超過十二年,便可作出申請,申請把土地據為己有,變為自己名下。 如先前提及,要構成這個條件,在法理上還有要求,例如一直以來業主沒有對佔領表示反對,亦或是有視土地為己有的行為。 在此暫不提及這些法理上的要求,其實就算已滿足了這些法理上的要求,開展逆權侵佔的案件,其實也有其他技術點要注意,否則,就算在法理上如何成功,案件最終也會失敗的。 一、正確的土地確認。 如果 閣下佔領的是一大廈的單位,那麼這不是大問題,因大廈單位的土地已有明確的界定,省下不少功夫。 但是,在很大部分的案件中,被佔領的多是一塊在郊外的土地。 由於在廣大的荒野中,各土地在肉眼未必能見到有明確的分界線。
2021年7月15日,香港杜偉强律師事務所商業訴訟合夥人 秦子謙律師 及 杜曜廷律師 主持有關香港逆權侵佔的法律講座,超過80名來自主要地產發展商、銀行、公司服務提供者、專業服務界別的客戶出席是次研討會。 杜律師首先解釋逆權侵佔所得的業權與業主業權的分別,並根據時限條例及法庭判例為客戶講述逆權侵佔的法律原則。 秦律師接著分析逆權侵佔的本地重要案例,包括利舞臺案、佔用住宅、大廈公用地方等的案件。 參與者在問答環節中與講者踴躍討論各類逆權侵佔的可能情景,並表示講座內容充實豐富。 我們藉此感謝參與者對我們的支援以及講者精彩的分享。 BACK.
最後,提醒一下大家如果「逆權侵佔」土地屬政府土地,敗訴者可能會被政府檢控,根據《土地 (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第6條,違者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在政府土地上非法搭建建築物圖利,罰款則高達5萬元及監禁1年。 所以進行「逆權侵佔」前記得自我衡量風險,評估敗訴後的代價! 如果大家對「逆權侵佔」還有什麼疑問,不妨搵我們「樓比」查詢更多詳情! By drmortgage | 11 7 月, 2019 | Uncategorized | 0 Comments.
2023年2月2日 · 現時有關「逆權侵佔」的法律由《時效條例》(香港法例第347章)第7條去界定,《時效條例》中提到,侵佔者只需霸佔官地超過60年或私人土地超過12年,而土地/物業 業主 在訴訟期限*內沒有向法院提出驅逐侵佔者,原 業主 便會失去有關土地或物業的業權,侵佔者則會成為新 業主 。 *根據《時效條例》第8條,訴訟期限是由被逆權侵佔的一刻起計,並非由業主放棄管有該物業的一刻開始計算。 如屬租賃的情況,「放棄管有」則指業主放棄收取租金。 逆權侵佔所需條件. 要逆權侵佔成功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侵佔者需證明其對該土地充分的獨有及實質控制,及侵佔者必須具有「敵意佔有」的意圖,例如在土地或物業上安裝門鎖﹑門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