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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便須於不多於3 天以現金/ 轉數/支票退回已收取之訂金並加倍償還予乙方

      • 訂立合約後, 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果甲方違約不賣出車輛, 甲方便須於不多於3 天以現金/ 轉數/支票退回已收取之訂金並加倍償還予乙方。 如果乙方違約不買入車輛或不能按約定期付清餘款,甲方即有權收回車輛及沒收乙方已付之訂金作償。
      kwiksure.com/assets/blog/車輛買賣合約.pdf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09年6月1日 · 賣方違約該如何處理 ? 請各位幫忙 謝謝 ~更新~ 2009-06-01 10:25. 1529. 0. 收藏. 回覆. 分享. 引言. 前幾天在網路上看中了一臺車主自售的車, 于是相約看車, 也順利簽約并付了數萬元訂金. 但是到了約定的交易日, 賣方卻反悔不賣要退回訂金. 由于簽約時并未附加違約條款, 賣方在聯絡上也都是被動... 所以想請問各位 我除了自認倒霉的拿回訂金外 是否有其他處理方法 ? 謝謝. ----------------------------------------------------------------------------------------- 賣方改口要賣了 不過也提高了金額..... 我是沒提到違約要double退我錢啦. 唉.......

  3. 2022年8月31日 · 林律師如果碰到賣方反悔不賣難道真的只能拿違約金嗎我可以強制賣方履約嗎?」 對於簽約後預售屋或是中古屋賣家反悔不賣的問題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大部分是可以強制履約的

  4. 2023年6月30日 · 在契約中訂定若賣車方對於有瑕疵的車輛遲遲無法修復的處理方式例如買車方可以要求更換同型 (或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等。 保固責任. 記載賣方對於汽車在一定期限內的保固責任,例如:交車之日起六個月,或行駛一萬公里數範圍內(以先到者為準),對車輛負保固責任。 (二)汽車買賣合約不應記載事項有哪些? 不得記載消費者應繳回契約書。

  5. 2022年8月28日 · 1.裁判費. 裁判費就是原告起訴時,要先繳給法院的費用,這筆錢若是未來原告勝訴,法院原則上也會判命被告負擔。 在強制履約的官司,通常是以房屋契約成交價格的0.95%至1.1%來計算(但會隨著價額增加而遞減),以2000萬元的房子來說,約繳18萬800元裁判費。 關於裁判費的計算,可以參考司法院網站的 計算程式 。 2.律師費用. 關於不動產律師費用,可以參考我這篇文章「 民眾最常求助的不動產糾紛類型與律師費用大公開 」,以此類訴訟為例,通常律師費一審的價格在10-15萬不等。 3.假處分擔保金(如有聲請假處分且獲准) 前面提到,如果要完全避免房子在訴訟過程就被賣方掉的風險,通常會建議要聲請假處分。

  6. 2021年11月4日 · 2022-01-05 10:03. 購車時需要注意契約內容. 應注意契約有無違反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的規定,對於特定行業的定型化契約,會由主管機關訂定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保障消費者權益。 在買賣汽車方面包含一般購車 [1] 與購買中古車 [2] 均有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一旦汽車業者的契約有任何條款違反裡面的內容都會無效。 定金是否能請求退還? 定金的基本概念. 法律上的定金是一種敦促當事人履行義務的金錢,例如約定不簽約就將定金沒收,當它付出去之後,定金是不能隨意要求返還的 [3] 。

  7. 2023年10月10日 · 合約的重點是保障買賣雙方避免交易後出現爭執甚至詐騙而隨考車人士遞增市面上就有較多買賣車新手中伏少則多付HK$500-HK$1000多則損失慘重。 一. 車輛細節. 記住買家有驗車報告或賣家要求即時驗車都只是確認車輛狀態及質素可以跟交付的車輛完全無關所以汽車買賣合約必須訂明車輛細節確保進行過驗車的車輛是交易車輛所見即所得。 車輛細節包括:車輛品牌、型號版本、出廠年份、車輛底盤號碼、 引擎號碼、車輛里程數、車牌號碼,賣方亦可要求檢查車輛登記文件的底盤號碼是否跟交易車輛一樣;車輛曾進行過的改裝及配件,以及所有獲得的許可證明文件。 舉例:

  8. 首頁 » 主題 » 樓宇買賣 » 違反買賣合約的後果. V. 違反買賣合約的後果. 違反買賣合約的後果取決於以何種方式違約及合約內的條款因此無可能把所有情況在此說明但經濟因素例如房地產市況不穩或失去工作亦很可能會導致賣方或買方在簽約後才退出交易有關違約而可能出現之後果簡述如下: * 若其中一方違反正式買賣合約賣方或買方守約方或可向法庭申請強制履行令」,迫使對方完成交易而不可終止合約。 法庭將考慮雙方在違約後是否仍願意、仍有能力及作好準備去完成有關買賣交易,才會作出決定。 請注意,違約的最終後果取決於買賣合約的條款、情況及法庭的判決。 1. 如果合約一方有其他過失(例如賣方把單位廚房內的一個小窗口打破),另外一方可否終止買賣合約或追討賠償? ‹ 上一頁.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