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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天前 · 根據新規定,僱主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以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則仍可用於抵銷遣散費或長服金。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對沖」安排並不具追溯力。 在《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即2025年5月1日,又稱「轉制日」)前已受僱的僱員,僱主仍可使用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無論是強制性還是自願性供款,亦不論供款是在轉制日前、當日或之後作出),「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所衍生的遣散費/長服金。 為減輕僱主負擔,政府將於2025年5月1日同步推行為期25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以分擔僱主因取消「對沖」而增加的遣散費及長服金支出。 根據安排,《生效日期公告》將於12月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詳情可參考勞工處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頁:

  2. 5 天前 ·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憲報刊登《〈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 指定二 二五年五月一日為《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的生效日期。 《修訂條例》於二 二二年六月獲立法會通過,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 至於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則可繼續「對沖」遣散費/長服金。 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

  3. 5 天前 · 根據新規定,僱主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以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則仍可用於抵銷遣散費或長服金。 現時僱主可以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轉制日前入職僱主可繼續用強積金對沖。 職員轉制日後入職則不可對沖強積金。 政府亦會推出為期25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對沖」安排並不具追溯力。 在《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即2025年5月1日,又稱「轉制日」)前已受僱的僱員,僱主仍可使用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無論是強制性還是自願性供款,亦不論供款是在轉制日前、當日或之後作出),「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所衍生的遣散費/長服金。

  4. 5 天前 · 《修訂條例》旨在取消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的安排。至於僱主強積金自願性款累算權益及按僱員服務 ...

  5. 4 天前 · 為配合取消「對沖」安排,政府會在法例生效日推行為期25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實施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支出。

  6. 4 天前 · 為配合取消「對沖」安排,政府會在明年5月1日推行為期25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實施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或長服支出。

  7. 4 天前 · 政府就取消強積金(MPF)對沖安排刊憲,《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消安排)(修訂)條例》會在明年5月1日起生效。相關的《生效日期公告》將於下月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僱主可獲資助25年 《修訂條例》於2022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旨在取消使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