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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主可以使用由僱主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根據《僱傭條例》須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抵銷程序. 進行抵銷的方法有兩種,視乎僱主有否先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定。 僱主已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主可向受託人提交證明文件,從僱員的帳戶內提取由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僱主可能需要僱員書面確認已收妥該筆款項,以便向受託人申請抵銷。 僱主未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員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以提取帳戶內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如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不足以支付須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僱員亦有權向僱主追討差額。
立法會於2022年6月9日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落實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強積.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而支付給你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無須課税。 無須課税的款額是指扣減了下段所述款項後的淨額: 你的僱主無須申報根據上述計算的淨額在IR56F或IR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該淨額在BIR60表格內。 若有關款項超出你法定應收的數額,你和僱主都須要申報該超出的款項。 勞工處網站有提供在《僱傭條例》下僱員所應得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詳情: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根據《僱傭條例》,現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 最高款額為390,000元。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上限將 維持不變。 假若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總和)超過390,000元, 超出上限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應為 390,000元減去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款額後的餘額)。 例子. 在轉制日或之後才開始受僱的僱員. 現行《僱傭條例》規定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及上限 維持不變: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定義計算方法,於香港法例《僱傭條例》列明,前者支付給受僱不少於兩年的被解僱、裁員員工,後者支付給服務五年以上的被解僱、裁員、因健康理由不能繼續現職及身故的員工。 同時,法例亦定明,僱員在同一時期內,只可以收到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注:未足1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僱員亦可選擇以他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以HK$22,500的三分之二(即HK$15,000)為上限。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3年10月1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HK$39萬. 資料來源:勞工處. 長期服務金案例.
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僱員已獲支付一筆累算權益(非歸因於僱員供款的部份),或持有該筆累算權益;. 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可與上述的款項抵銷,但須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服務年資有關的款額為限。. 注意:在進行上述的款項抵銷時,僱主必須遵守 ...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均是根據香港《僱傭條例》所訂立的勞工權益,讓僱員可在指定情況下因被公司解僱、裁員或停工而獲得一定賠償 1。 要留意,僱員在同一時間只可領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其中一項。 (上表只供參考,有關詳細領取條件及實際支付情況,請參閱《僱傭條例》及諮詢專業人士。 延伸閱讀: 【裸辭2024】遞信前4大考慮! 辭職後也要做足準備? 【辭職信】格式重點及注意事項! 附中文、英文範本.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計算方法.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可為被公司裁員等受影響的僱員解決燃眉之急,但究竟實際金額有多少呢? 可以參考以下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計算公式 1: 註:未足1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上表只供參考,實際情況須參閱《僱傭條例》及諮詢專業人士。 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