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遺產承辦律師介紹 相關

    廣告
  2. 本行開業超過28年,為您解決各項法律問題,致力提供高效率及專業法律服務給普羅大眾。 專業辦理:證婚、公證、離婚、遺囑、商業法律、索償、債務重組、破產、刑事辯護、移民、改名等。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4年4月16日 · 東方日報正論. 功夫茶. 神州縱橫. 世界視線. 產評. 龍門陣. 遺產執行人林百欣簽遺囑精神良好. 林明珠(左二)昨日有親自到庭聽審。 【本報訊已去世近20年的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在死前一年立下遺囑委任律師張定球管理遺產並把其財產分予其子女惟林的三太顧瑞英及其女兒林明珠並未列為遺產受益人。 二人質疑訂立遺囑時,林伯已沒有足夠的精神行為能力,並於2011年入稟高院挑戰遺囑的效力。 案件昨於高院開審,並由遺產執行人張定球一方作開案陳詞。 張一方力陳林伯於簽署遺囑前精神狀況良好,且有醫生進行的測試作證明。 律師又指,有證人會指出林伯曾談及顧瑞芳母女欠他巨款,故沒有把二人列作遺產受益人。 是次挑戰林百欣在2004年12月3日訂立遺囑效力的為顧瑞英及林明珠母女,林明珠有親自到庭。

  3. 2013年10月1日 · 執業大律師黃桂生在曾參演摩登保鑣及其他十餘齣港產電影的甘草演員區樹湛逝世後向法庭申請逆權管有區的故居其後更涉嫌行使假遺囑承辦區的遺產又涉嫌用冒簽的轉帳單偷取區與其契仔聯名戶口內約一萬五千元存款

  4. 2024年4月17日 · 她們首次得悉此事是從林伯的遺產執行人張定球就本案作出的誓章處看到。 該誓章指張到現場時已有醫生在,當時醫生曾問及林伯問題,他亦能回答。 律師續指三太母女曾要求索取林伯訂立遺囑前之醫療紀錄惟遺囑執行人一方稱沒有保留任何醫療紀錄更得悉醫療紀錄保存數年後已被銷毀。 三太一方認為根據2004年8月林伯的精神評估獲得的分數可得出,林伯患有腦退化。 因現時沒有林伯的醫療紀錄,質疑林伯當時沒有能力明白如此複雜的遺囑內容。 律師又指若法庭裁定2004年遺囑無效,可決定林伯於1973年訂立之遺囑及1993年的補充文件是否有效。 據該份遺囑,林伯其中一名兒子林建岳獲分15%資產,其餘資產則未有處理。 因遺產執行人張定球已身故,現取代作為執行人的是周佩華及馮蘊瑤。 執行人:林百欣表現正常.

  5. 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馮柏棟指震宇一方改變立場恍如偷襲珍珠港」。 一般會尊重死者意願. 劉續指遺產執行人則不輕易罷免因遺產執行人很多時是由死者於生前委託法官一般會尊重死者的意願除非遺產執行人有明顯犯錯或失職但由於遺產執行人有一定的酌情權毋須公開交代一些微細的資產。 此外,是否有其他家族成員同時要求罷免該名遺產執行人,也是重要的考慮因素。 法官還會考慮是否有其他合適人選擔任,否則絕少會罷免遺產執行人。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 iPhone/ iPad/ Android/ Windows Phone Apps.

  6. 2014年3月8日 · 【本報訊】有兩人簽名的遺囑是否有效,成為本案關鍵。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這情況較為罕見遺囑是每個人單獨訂立以分配其個人的遺產。 若有關遺囑被判定為有效,便應依照遺囑訂立人的意願分配。 還原分配 「使晒」要還.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一份遺囑是否有效,需視乎是否合乎規格,包括有否遺囑訂立人及見證人的簽名,今次個案因資料較少,較難斷定是否有效。 但他指,即使夫婦二人有聯名戶口、物業,亦會分開訂立遺囑,「因為一個人唔可以代表另一個人嘅意願」;若遺囑是由丈夫訂立,而妻子只是簽署作見證人,則該遺囑可能有效。

  7. 2020年8月8日 ·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例規定任何人如欲確保遺產授予書不會在他不知悉下獲蓋章作實都可在遺產承辦處登記知會備忘一般而言知會備忘的有效期為六個月但申請者可以再次登記而登記者並不限於遺產受益人如死者生前有欠債債權人為保障其債項權益亦可登記知會備忘以免遺產被暗中分配。 與相關遺產有利害關係人士,亦可申請向知會備忘登記者發出警告書,要求登記者在八天之內向遺產承辦處呈交應訴書,澄清他與遺產有何關係及與警告書申請者是否有對立的利益。 何鴻燊於今年五月廿六日去世,享年九十八歲。 他的喪禮於七月八日起一連三日進行,並於七月十日完成大殮儀式。 他的遺體目前暫存於東華義莊內,待擇吉日後再行下葬於其家族墓園摩星嶺昭遠憤場。 案件編號:HCCA 4022/2020.

  8. 2020年6月6日 · 何超雄在昨日入稟的知會備忘表示其登記是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之下的附屬法例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發出針對在今年五月二十六日於香港養和醫院去世的何鴻燊的遺產事宜她向高院要求在她指定的律師行獲得通知之前法院不可在何鴻燊的遺產授予書上蓋章作實批遺產授予書須先獲通知. 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例》規定,任何人如欲確保遺產授予書不會在他不知悉下獲蓋章作實,都可在遺產承辦處登記知會備忘。 一般而言知會備忘的有效期為六個月,但申請者可以再次登記。 登記者並不限於遺產受益人,例如死者如果生前有欠債,債權人在知道欠債人死訊後為了保障其債項權益,亦可登記知會備忘,以免遺產被暗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