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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月12日 · 社運人士鄒家成 (24歲)因參與前年民主派35+初選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准保釋候訊。 據了解,他於今午 (12日)在北角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即在保釋期間發表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 他會被通宵扣查,明日 (13日)被帶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悉警方調查發現,鄒家成在保釋期間多次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公開發表及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包括經常在其Facebook發表政治性言論,包括藉「831事件周年」等試圖激發市民對政府之仇恨,以及藉扭曲保安局局長言論,呼籲群眾於立法會投票日不要出街,疑似鼓動他人不作投票,有關言論或被視為違反法庭保釋條件。

  2. 2022年12月1日 · 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而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起訴的鄒家成及劉頴匡連同藝人王宗堯等共14人涉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而被控參與暴動等罪鄒家成及另12人否認暴動罪原排期2023年5月29日開審但由於民主派初選案將於2023年1月30日開審並預料將審至6月或7月控方今日12月1日向區域法院作出申請將鄒家成的暴動案審訊與其他被告分拆並排期至2023年10月16日開審獲法官批准。 本案14名被告包括鄒家成(24歲)、劉頴匡(26歲)、黃家豪(20歲)、羅樂生(19歲)、何俊諺(21歲)、畢慧芬(24歲)、孫曉嵐(23歲)、潘浩超(31歲)、沈鏡樂(23歲)、王宗堯(41歲)、馬啟聰(30歲)、文家健(21歲)、范俊文(28歲)及林錦均(25歲)。

  3. 2022年1月13日 · 香港時間. 2022年01月13日 (四) 16:19. Tweet. 社運人士鄒家成因參與前年民主派35+初選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自去年6月准保釋候訊後昨天 (12日)到警署報到時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鄒今午 (13日)被解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負責處理保釋事宜。 控方表示,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鄒的保釋條件已遭違反或相當可能遭違反,要求法庭將他收押。 最終法庭認為鄒違反保釋條件,未能相信他不會再危害國安,故撤銷其擔保,下令他須還押懲教看管。

  4. 2024年1月23日 · 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而正被還押的鄒家成於去年5月涉嫌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投訴信交給其女律師以代為轉交申訴專員公署對方隨後把文件攜離荔枝角收押所事隔近半年鄒及女律師同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案件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 裁判官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3月22日再訊,其間女律師續准保釋,鄒則續還押。 兩名被告分別是鄒家成(26歲,無業)及胡詠斯(30歲,助理律師)。 他們被控於或約於2023年5月2日,在香港,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兩人在10月24日被國安處拘捕。 同一事件中,另有一名29歲女子被捕,她獲准保釋候查。 辯方今日申請把案件押後,以便再索取相關資料,控方沒有提出反對。 裁判官遂批准申請,把案押後到3月再訊。

  5. 2023年10月31日 · 香港時間. 10月31日 (二) 11:38. Tweet. 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再訊。 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而正被還押的鄒家成今年5月涉嫌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投訴信交給其女律師以代為轉交申訴專員公署對方隨後把文件攜離荔枝角收押所。 事隔近半年,鄒及女律師同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今(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23日再訊,女律師准保釋,鄒續還押。 兩名被告分別是鄒家成(26歲,無業)及胡詠斯(30歲,助理律師)。 他們被控於或約於2023年5月2日,在香港,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兩人在10月24日被國安處拘捕。 同一事件中,另有一名29歲女子被捕,她獲准保釋候查,將於11月下旬向執法部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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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8月10日 · 2023年08月10日 16:20. Tweet.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鄒家成今日繼續自辯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 (10日)在西九龍法院 (暫代高院)續審被告之一還押中的鄒家成續自辯鄒直言即使港區國安法頒布他的理念也不曾改變。 他又重申,覺得「35+」不可能,但為着「禮貌少少」,才不在選舉論壇中直接講出想法,而說機會非常低。 對於初選後抗爭派記者會中,岑敖暉談到否決財案,鄒說,相信岑的意思並非無差別否決,事實上,記者會後岑曾向他說「唔通政府掟幾千萬查警暴都投反對票咩」。 雖然有發言者在答問題時提到「我哋」,但鄒稱,以他理解,答問環節中的言論僅代發言者個人意見,就他而言,如果政府在財案中沒回應五大訴求,他便會投反對票。

  8. 2023年10月25日 · 鄒家成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押後至2024年2月1日再處理求情當日法庭亦會就其他不認罪被告包括王宗堯等人作裁決。 同意案情指,2019年7月1日凌晨起,示威者開始在立法會對開聚集。 同日中午,有示威者用硬物敲打立法會大樓玻璃,用鐵籠車撞向大樓。 議員梁耀忠及郭家麒曾試圖阻止示威者進入大樓惟不果。 下午時分,立會秘書處發出紅色指示,至晚上近9時,立會大樓失守,示威者成功闖入並大肆破壞,有人塗黑閉路電視,有人撕毀《基本法》小冊子。 至7月2日凌晨,執法人員展開驅散,立會大樓於7月3日解封。 事後人員在被撕毀的3本《基本法》小冊子上,以及貼在主席台上的膠紙,檢取了鄒家成的指紋印。 執法人員於2021年2月,就本案在警署拘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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