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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6日 · 【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賦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就維護國安所需制訂附屬法例,保安局長鄧炳強昨日表示,附屬法例的內容不會超越主體法例,舉例不會進一步延長羈留期限等。 他解釋附例旨在為主體法例條文提供進一步措施,如為負責國安人員提供安全屋及人身保護等。 另外,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一致支持,豁免草案恢復二讀辯論需作出的預告,讓其盡快提交大會審議。 按照規定,若立法會主席酌情豁免預告期限,最快下周可恢復二讀。 舉例延羈留14日 不可更長. 政府就23條立法提出修正案,賦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制訂附屬法例以維護國安,並更有效實施23條、《港區國安法》包括國安公署的職責等。 鄧炳強昨日主動回應,表示有人刻意抹黑政府訂立附例的權力,「喜歡立什麼例也可以」,質疑是在恫嚇港人,強調當局不會胡亂立例。
2024年3月23日 · 保安局長鄧炳強解釋,國安法主體法例已交代國安公署工作,附屬法例職能是方便主體法例執行更有效,強調不會超越主體法例規管,也不會因而增加額外職權。律政司長林定國於訪問稱,知悉賦權行政機關訂立附屬法例的權力受公眾關注。
2024年3月23日 · 鄧炳強及律政司長林定國昨接受包括本報等傳媒訪問,鄧稱,2020年6月底國安法生效當時香港社會「每日暴動仲出緊 、仲掟緊汽油彈」,故有需要針對危害國安行為即時採取行動。 至於23條立法後,他說現時有不少涉國安罪的被通緝者潛逃境外,「是否應針對潛逃者會首先進行一些行動呢? 相信這個期望非常合理」。 現正被警方通緝涉國安案者最少10多人,被問到保安局是否已計劃隨即做限制公告及擬針對範疇,鄧炳強稱不討論個別人物及案件,強調既已有法例「就一定要善用」。 鄧炳強在now新聞台《大鳴大放》則稱,「何時做、做多少人」會盡快處理和先評估。 林:百分百尊重羈留者緘默權. 新條例允執法部門向裁判官單方面申請手令,不准涉國安案件被捕者在羈留首48小時見任何律師。
2024年3月6日 · 鄧炳強昨指非法竊聽屬美國「專長」,美國政府在全球非法監聽,甚至竊聽外國元首,反問在當地經商是否要使用即棄電話,重申本港依法保障自身安全,做法天經地義。 身負多宗刑事案件、處於澳洲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公開多名警員、律政司代表及法官全名,呼籲外國制裁及外界提供更多資料,鄧炳強警告有關行為可能違反國安法及私隱條例,斥對方做法卑劣,「衰到無朋友」。 許智峯昨晚在社交媒體回應,質疑官員「何以歇斯底里」批評他,又稱自己有很多朋友。 另外,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日前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及中國人權狀况時,表示有與香港當局接觸,表達對本港國安法律的持續關注。 (23條立法) 加拿大多倫多明報新聞網.
2024年2月1日 · 保安局長鄧炳強昨稱要與國家安全比對,倘容許基於重大公眾利益豁免,門檻將會很高,「如果純粹滿足好奇心,大部分情况未必是 (屬於公眾利益)」。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以揭發美國監控醜聞的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事件為例,認為可討論哪些情况屬重大公眾利益而能獲豁免或作辯解理由,但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質疑,倘披露機密本身危害國安,法理上不可能屬公眾利益。 鄧:談經濟發展不違法 需「三連中」 政府昨舉行3場解說會,分別會見人大政協、金融界及新聞界代表。 身兼「應變反駁隊」隊長的鄧炳強和副律政司長張國鈞會後見記者,主動澄清及反駁就23條立法的疑問。
2023年11月6日 · 鄧炳強指,有人利用任何機會抹黑國家及特區政府,當局會向市民解說清楚立法的必要。 他提到美國和英國曾稱要在中國加強情報活動,而本港自2019年以來亦有不少間諜行為,惟過往涉及間諜的法例主要保障軍事設施,未能針對現時及以後面對的風險。 對於23條如何定義間諜罪,鄧稱法例要與時並進,必須加強防範間諜行為。 他提及普通法一般沒有追溯力,而世上大部分國安法都有域外效力,《港區國安法》也有。 指英美情報活動增 間諜罪須更新. 另外,政府正計劃為保障關鍵基礎設施訂立網絡安全立法,鄧稱正檢視水、電、能源、銀行服務之外的涵蓋範疇,政府會設立規範及標準,機構須設立管理系統、風險評估、應對措施及申報機制等。 他相信很多機構已有保護網絡安全措施,毋須大量投入資源。 加拿大多倫多明報新聞網.
2024年3月28日 · 鄧炳強在信中強調,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只有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煽動刊物才會入罪,一份刊物是否有煽動意圖要考慮「所有相關情况」,「一個人若不知道涉事刊物有煽動意圖,不可能被定罪」,又表示,條例列明依法保障《基本法》及適用國際人權公約下的權力和自由。 王松蓮在文中批評《港區國安法》及《國安條例》含糊及「傷害公民自由」,她引述有新疆維吾爾人曾稱,新疆官員會進入當地少數族裔家中檢查書籍,令當地人丟棄《可蘭經》或阿拉伯語書籍等,王形容,今日輪到港人丟掉危險書籍及衣物,部分人悄悄離開有外國組織或個人的通訊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