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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3日 · 台北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案件期間,查出鴻威(前)等16名律師為車手辯護時,涉嫌洩漏偵查中的筆錄內容等資料,13日依組織犯罪、洩密、洗錢等罪起訴男等18人。 (讀者提供)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北檢偵辦詐騙集團案件期間,查出鴻威等16名律師為車手辯護時,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內容等資料,今天依組織犯罪、洩密、洗錢等罪起訴男等18人,並將16名涉案律師移送懲戒。 除了鴻威外,其餘被起訴的律師包括楊雅涵、李明潔、張作詮、朱一品、林聰豪、黃耕鴻、賴季倉、湯建軒、曾彥鈞、官厚賢、廖瑞銓、陳漢笙、蔡崇聖、鍾璨鴻、李佳玟。 鴻威的助理林佳毅、會計師李昊承也涉及本案遭訴。 鴻威、林佳毅偵查期間遭羈押禁見。

  2. 4 天前 · 2024/5/17 18:2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律師鴻威涉嫌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密遭訴,且將現金寄放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 北檢今天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兵分8路搜索、約談石男、男胞姊等3人,全案朝洗錢等罪偵辦。 律師鴻威被控加入詐騙集團,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時,鴻威親自或委由助理林佳毅指派15名律師擔任車手的辯護人,這些律師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羈押閱卷機會洩密,北檢13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男等18人。 檢調調查,鴻威涉嫌將一筆款項藏在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 鴻威辯稱,他與石姓法官是老朋友,石男擔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他正好有買房的想法,先拿一筆現金給石姓法官,與本案無關。

  3. 2024年5月13日 ·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3日電)鴻威等16名律師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內容等資料,今天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在羈押審查過程提及疑有款項藏在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內。 橋院表示,已著手內部調查。 媒體報導,台北地方法院開延押庭時,北檢根據卷證指出,鴻威將部分款項藏在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內,這部分仍在查緝中。 對此,鴻威表示,款項為購屋工程款,與案件無關。 橋頭地方法院晚上發布新聞稿指出,鴻威經檢方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後,在羈押審查過程中,為回應檢方質疑,提及交付款項給石姓法官。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橋院指出,石姓法官未曾經檢方列為關係人而偵訊,也未曾審理鴻威擔任辯護人的案件,院方本於勿枉勿縱精神,已即刻著手內部調查。

  4. 6 天前 · 律師鴻威涉嫌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密遭訴,被控有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 橋院指出,石姓法官涉及爭議行為,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送自律委員會審議。

  5. 2024年5月13日 ·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北檢偵辦詐騙集團案件期間,查出鴻威等16名律師為車手辯護時,涉嫌洩漏偵查中的筆錄內容等資料,今天起訴鴻威等18人,並移審羈押中的鴻威,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另外,同樣被移審的鴻威助理林佳毅,法官也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調查,鴻威去年加入連姓男子所屬詐騙集團(另案偵辦中),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時,鴻威親自或委由助理林佳毅指派楊雅涵等15名律師擔任車手的辯護人,這些律師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羈押閱卷機會,將筆錄內容告知鴻威後,由鴻威轉知車手所屬集團上游人員知悉。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起訴鴻威、林佳毅等18人。

  6. 4 天前 ·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7日電)律師鴻威涉嫌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密遭訴,且被控有1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 橋院昨天召開自律委員會審議,認定石男違反法官倫理,決議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律師鴻威涉嫌將1筆款項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 鴻威則表示,與石姓法官是老朋友,對方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當時自己正好有買房想法,先拿1筆現金給石姓法官,與案件無關。 橋頭地方法院說明,石姓法官涉及爭議行為,經法官自律委員會昨天進行審議,認定其涉及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決議建請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此外,石姓法官3月間曾主動向院方報告,在尚未分發至橋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律師費給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內容等資料的律師。

  7. 2024年5月13日 · 2024/5/13 22:37.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律師鴻威涉嫌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密遭訴,移審法院。 檢方指出,男將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 北院認為男有勾串之虞,仍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調查,鴻威去年加入連姓男子所屬詐騙集團(另案偵辦中),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時,鴻威親自或委由助理林佳毅指派楊雅涵等15名律師擔任車手的辯護人,這些律師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羈押閱卷機會,將筆錄內容告知鴻威後,由鴻威轉知車手所屬集團上游人員知悉。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起訴鴻威、林佳毅等18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鴻威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以上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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