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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3人早前承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准保釋候判;餘下5人不認罪,控方舉證完畢後,突申請加控鄭錦滿一項暴動罪,暫委法官鄭念慈今(22日)批准控方申請。鄭隨即答辯,表示不認罪。鄭官另裁定5名被告面對的所有控罪表證成立,5人皆選擇不作供。
8人今(1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7人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分別判囚7至13個月。至於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暴動罪成的鄭錦滿,則被判囚3年8個月。暫委法官鄭念慈指,由於控方於審訊中途才加控鄭錦滿暴動罪,屬於延誤檢控,因此獲減刑9個月。
2019年11月執法人員封鎖圍堵香港理工大學期間,8人涉嫌意圖協助理大內的示威者逃避逮捕,當中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的助理鄭錦滿及一名民政署行政主任。 其中5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鄭另否認被加控的暴動罪,案件早前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鄭錦滿被裁定暴動罪成,其餘4名被告則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5人今(11日)連同認罪的3人於區域法院接受判刑。 暫委法官鄭念慈就暴動罪成的鄭錦滿判監44個月,其餘7人則判監7個月至13個月。 案中8名被告為葉嘉祺(29歲,司機)、何志豪(30歲,裝修工)、鄭錦滿(34歲,前立法會議員助理)、陳啟賢(35歲,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黃逸滔(26歲,咖啡師)、馮思睿(37歲,舞台燈光工人)、林泳汶(33歲,廣告導演,女)及梁祖光(26歲,報稱售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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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3年02月13日10:12 • 發布於 2023年02月11日06:36 • 香港電台 RTHK.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從校內爬渠離開,受審時被加控暴動並裁定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8個月,另外有7人在理大附近駕車兜截接載逃出的示威者,妨礙司法 ...
香港電台. 更新於 2023年02月22日04:36 • 發布於 2023年02月20日08:37 • 香港電台 RTHK.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8人涉嫌協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並駕駛車輛兜截接載示威者。 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被裁定暴動罪成,判監禁3年8個月,另外7人因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監7至13個月。 鄭錦滿與同案兩名被告何志豪及馮思睿,上周四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現時暫無聆訊排期。 三人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其他人逃避被警務處逮捕。 鄭錦滿在審訊期間被加控暴動罪,指他涉嫌參與暴動。
不認罪的5名被告為:裝修工人何志豪(28歲)、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32歲)、時任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33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30歲)及廣告導演林泳汶(31歲)。 辯方:渠內有毒氣污水 不可能步行數百米. 代表鄭錦滿的大律師指,本案沒有證供顯示理大下的渠網、沙井位置在哪、渠道闊度等資料,不能證明鄭爬渠的起點是理大。 根據渠務工程專家的庭上證供,地下渠道有毒氣和污水,需要保護裝備才能進入,辯方質疑,理大至被捕地點之間距離500至600米,然而鄭只佩有防毒面罩和頭燈,不可能經地下渠道步行如此距離。 辯方:留守理大不足證參與暴動.
在審訊中途,其中一名被告鄭錦滿被加控一項暴動罪,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在理大連同他人參與暴動,鄭否認控罪。 據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理大內有示威者利用地下渠道,繞過警方的地上防線逃出理大。 巡警發現一輛私家車駛至暢通道南一個渠口旁邊,其中馮思睿及林泳汶都在車上。 其後陳啟賢出現,他將一根紅繩綁在石柱上,另一端則伸入渠內,另有他人幫忙拉繩。 不久後有2名頭戴燈具及防毒面罩的人士從渠內爬出,其中一人就是鄭錦滿。 警方於是展開行動,拘捕上述4人。 由於涉案車輛的行車紀錄儀具備錄音功能,警方從中發現馮及林在車內的對話,顯示2人是知道有人會經渠口逃出理大。 此外,同日清晨何志豪與已認罪的葉嘉祺,走在忠孝街的道上。 警員把2人截停後作出查問,何因支吾以對而被警員以遊蕩罪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