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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1月3日 · 明報專訊】「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早前被控在旺角佔領區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裁判官早前以鄭違反另一宗案件的保釋條件即進入被禁足的旺角指定範圍拒絕其保釋申請

  2.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早前否認去年聖誕夜在旺角亞皆老街阻差辦公案件昨日預審庭上透露當值律師早前已不再代表鄭錦滿但鄭現時仍未找到律師

  3. 7名被告依次為司機葉嘉祺 (27歲)、裝修工人何志豪 (28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鄭錦滿 (32歲)、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 (33歲)、無業黃逸滔 (25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 (30歲)、廣告導演林泳汶 (31歲)。 首兩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其他人逃避逮捕的作為,而他們知道前述的其他人會被警方逮捕。 包括鄭錦滿的其餘5名被告則同被控於同日同地作出相關行為。 各人獲准以現金2萬至10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英國國民 (海外)護照 (BNO),每周到警署報到4至7日,部分人須守宵禁令。

  4. 2022年11月2日 · 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8人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其中3人昨於區院認罪餘下5人不認罪受審案情提到被告曾駕車接應爬渠者其間有人在渠口拉繩鄭錦滿疑從渠口爬出翻查資料本案為首宗涉及示威者爬渠逃走的案件。 8名被告為葉嘉祺 (27歲)、何志豪 (28歲)、鄭錦滿 (32歲)、陳啟賢 (33歲)、黃逸滔 (25歲)、馮思睿 (30歲)、林泳汶 (31歲)及梁祖光 (24歲)。 葉、黃和梁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罪,梁原本的危駕罪獲法庭存檔。 葉黃二人獲准保釋至下周五求情及判刑,黃承認的案情將於今早讀出。 另外5人拒認罪. 葉嘉祺承認的案情指警員2019年11月20日凌晨5時在何文田愛民邨巡邏,見到葉及另一男子奔跑,隨即上前截停。

  5. 2023年2月12日 · 代表鄭錦滿的辯方大律師求情時亦陳辭稱,「控方係一team()手上資料比我 無論叫唔叫延誤』,絕對係一個減刑因素」。 控方回應關注稱加控後被告面對的案情無改動他知悉自己被檢控和引用的證供是什麼與一般延誤有別,「睇唔到有 ...

  6. 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8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5人不認罪受審控方昨在法庭裁定表證是否成立前申請加控鄭錦滿一項暴動罪據悉控方指稱他蓄意留守理大壯大暴動人群聲勢暫委法官鄭念慈昨在區院批准控方申請鄭錦滿否認控罪

  7. 2014年12月12日 · 另外曾被指是勇武派」、聲言以武制暴的組織學生前線核心成員鄭錦滿亦在昨晨9時半於九龍城被指涉嫌參與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至昨晚6時許獲准保釋並加控兩項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