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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日 · 【明報專訊】「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早前被控在旺角佔領區,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裁判官早前以鄭違反另一宗案件的保釋條件、即進入被禁足的旺角指定範圍,拒絕其保釋申請。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早前否認去年聖誕夜在旺角亞皆老街阻差辦公。案件昨日預審,庭上透露當值律師早前已不再代表鄭錦滿,但鄭現時仍未找到律師。
7名被告依次為司機葉嘉祺 (27歲)、裝修工人何志豪 (28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鄭錦滿 (32歲)、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 (33歲)、無業黃逸滔 (25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 (30歲)、廣告導演林泳汶 (31歲)。 首兩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其他人逃避逮捕的作為,而他們知道前述的其他人會被警方逮捕。 包括鄭錦滿的其餘5名被告則同被控於同日同地作出相關行為。 各人獲准以現金2萬至10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英國國民 (海外)護照 (BNO),每周到警署報到4至7日,部分人須守宵禁令。
2022年11月2日 · 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8人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其中3人昨於區院認罪,餘下5人不認罪受審。 案情提到,被告曾駕車接應爬渠者,其間有人在渠口拉繩,鄭錦滿疑從渠口爬出。 翻查資料,本案為首宗涉及示威者爬渠逃走的案件。 8名被告為葉嘉祺 (27歲)、何志豪 (28歲)、鄭錦滿 (32歲)、陳啟賢 (33歲)、黃逸滔 (25歲)、馮思睿 (30歲)、林泳汶 (31歲)及梁祖光 (24歲)。 葉、黃和梁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罪,梁原本的危駕罪獲法庭存檔。 葉黃二人獲准保釋至下周五求情及判刑,黃承認的案情將於今早讀出。 另外5人拒認罪. 葉嘉祺承認的案情指警員2019年11月20日凌晨5時在何文田愛民邨巡邏,見到葉及另一男子奔跑,隨即上前截停。
2023年2月12日 · 代表鄭錦滿的辯方大律師求情時亦陳辭稱,「控方係一team(隊)人,手上資料比我 多,無論叫唔叫『延誤』,絕對係一個減刑因素」。 控方回應關注稱,加控後被告面對的案情無改動,他知悉自己被檢控和引用的證供是什麼,與一般延誤有別,「睇唔到有 ...
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圖)等8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5人不認罪受審,控方昨在法庭裁定表證是否成立前,申請加控鄭錦滿一項暴動罪,據悉控方指稱他蓄意留守理大,壯大暴動人群聲勢。暫委法官鄭念慈昨在區院批准控方申請,鄭錦滿否認控罪。
2014年12月12日 · 另外,曾被指是「勇武派」、聲言以武制暴的組織「學生前線」核心成員鄭錦滿,亦在昨晨9時半,於九龍城被指涉嫌參與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至昨晚6時許獲准保釋,並加控兩項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