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9月14日 ·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一直被還押余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高院法官今 (14日)頒下判詞指相信申請人獲准保釋後不會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法官指考慮其背景及家庭狀況後亦相信申請人獲准保釋後不會重犯。 申請人余慧明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今頒下書面理由指,律政司一方反對保釋申請時指,申請人於初選宣布前已撰文主張「攬炒」,並於2020年4月始,並於同年7月《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之後,申請人仍就反對政府進行游說。 律政司一方認為缺乏足夠理據顯示,申請人若獲批准保釋後,不會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申請一方則指,申請人主要針對政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未有採納專家意見而作出封關決定。

  2. 2022年3月8日 ·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一直被還押至2021年7月28日余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期間需遵守不得作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等條件。 余因違反保釋條件被捕,今 (8日)午被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余違反保釋條件,撤回其保釋,余須還押候訊。 被告余慧明 (34歲), 與案中46名被告被控於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宣揚、進行或參與1項謀劃。

  3. 2023年8月23日 · 2019年12月余組織工會醫管局員工陣線並擔任主席工會在2020年初留意到內地爆發肺炎遂在2月3日發起罷工希望政府及醫管局回應封關的訴求以保障市民安全和公共醫療系統。 余指,醫管局最初曾與工會對話,但只是不斷「遊花園」,沒回應訴求,工會遂宣布談判破裂,繼續罷工。 余又指,工會亦曾尋求與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對話,均不成功。 直至罷工第5天,工會號召會員到醫管局總部靜坐,冀與高層對話,惟被拒諸門外。 同日,工會在表決後結束罷工。 余稱,有見政府在2019年無視市民訴求只顧武力打壓示威者,加上罷工時與政府交手的經驗,她明白到沒有足夠話語權的話,掌權者不會理會自己,因而在2020年3月中旬決定參選9月舉行的立法會,她當時沒留意初選。

  4. 2022年4月20日 ·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早前被還押至2021年7月余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期間需遵守不得作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等條件余其後因違反.

  5. 2021年7月28日 ·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一直被還押至今余今28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期間需遵守不得作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等條件余慧明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經考慮後決定批准其保釋申請。 余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另加5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於獲釋前交出旅遊證件,遵守每晚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周4次向警署報到,更改地址遵需通知警方。 另外,余亦需遵守與其他《港區國安法》案件同樣的保釋條件,即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言論、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出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選舉,亦不得接觸任何外國官員及議員等。

  6. 2020年2月1日 · 醫管局員工陣線5個訴求包括封關」,全面堵截所有經內地入境的非香港居民呼籲全港市民戴口罩提供足夠隔離病房嚴肅跟進病人逃走事件提供足夠配套予醫護人員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在投票後發言宣布罷工行動正式開始

  7. 2020年2月7日 · 醫管局員工陣線昨日與醫管局談判未能達成共識今天7日繼續罷工工會會於今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進行會員網上投票決定是否延長罷工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表示醫管局高層不會和會員對話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