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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26日 ·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而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 但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為理由,下令將案件無限期擱置。 其後律政司與梁就此決定反覆上訴,至今年9月終審法院作出定論,駁回梁國雄的上訴,裁定議員就藐視立法會罪並不享有檢控豁免權,法庭並非不能對該控罪行使司法管轄權。 案件今日(26日)發還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由原審裁判官、現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處理。 梁國雄表示「議員無罪,抗爭其罪」,並否認控罪。 控方透露將傳召2名控方證人作供,辯方則表示仍會就立法會議員言行是否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而作法律爭議。 案件現排期至明年1月19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天。

  2. 2022年3月29日 · 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 案件在2018年被法庭無限期擱置,後來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案件今天(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 原審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被告的行為引起騷亂,令會議需要暫停,裁定他罪名成立,判他入獄14日,與他正在服刑的刑期分期執行。 現年66歲被告的梁國雄,被票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罪,即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令該立法會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被告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被判囚共23個月,現時正在服刑。 另外,他亦因涉參與前年民主派「35+」初選,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3. 2021年8月31日 ·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而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他被控藐視立法會罪但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將案件無限期擱置律政司至去年上訴得直指議員在本案中不受特權條例保障案件須發還進行正式審訊。 不過,梁國雄不服上訴庭的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案件今午(31日)在終院進行聆訊,5名終院法官聽取雙方大律師的陳詞後,擇日頒布裁決。 上訴人是梁國雄,答辯人為律師司司長。 大律師彭力克代表上訴人陳詞,指《立法會 (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條(言論及辯論的自由)及第4條(有關法律程序的豁免權)保障議員在會議上的發言不受法律制裁。

  4. 2021年10月7日 · 梁國雄等8人涉去年7.1非法遊行 當中7人今認煽惑他人及組織罪名. 20211007. Tweet. 已於今年8月宣布解散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在去年申請於7月1日舉辦遊行警方雖發出反對通知書惟當日港島區仍有未經批准遊行事後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長毛梁國雄陳皓桓曾健成朱凱廸等共8人就當日的遊行被控。 除了前區議員陳榮泰擬不認罪外,其餘7人在案件提訊階段已表明打算認罪,今天(7日)區域法院開庭聽取這7名被告的答辯。 他們分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及舉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法官游德康聽罷辯方求情後,押後至明天(8日)下午判刑。 期間除了曾健成及鄧世禮續准保釋外,其餘被告均因另案繼續還押或服刑。

  5. 2021年3月9日 · 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在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他被控藐視立法會罪但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並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將案件無限期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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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年9月27日 · Tweet.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而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他被控藐視立法會罪但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將案件無限期擱置律政司至去年上訴得直指議員在本案中不受特權條例保障案件須發還進行正式審訊。 不過,梁國雄不服上訴庭的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5名終院法官今(27日)頒判詞,一致駁回梁國雄的上訴,裁定上訴人就該指稱罪行並不享有檢控豁免權,法庭並非不能對該控罪行使司法管轄權。 上訴人是梁國雄,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

  8. 2022年1月19日 ·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 他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馬紹祥作供時,被辯方指出當日多名議員因為「橫洲公屋發展事件」而抗議政府,向官員表達不滿,形容他為此事報警猶如「惡人先告狀」。 對此馬紹祥表示不認同。 65歲被告梁國雄,被票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 (c)條的藐視罪,即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令該立法會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本案早於2018年初審,當時裁判官嚴舜儀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為理由,下令將案件無限期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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