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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3日 · 【「一無所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月底與商界閉門對話談及反修例風波,早前已流出部分會上發言,至周四再遭披露更多錄音內容。
習近平閉門談話曝光!. 認同兩岸都是中國人、一家人:可交流解矛盾 | ETtoday大陸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誰會拿飛彈對著家人?. 不可否認大家都是中華民族 但是拿飛彈指著家人是尛?. 我們可以當兄弟,也可以當朋友,我認同我們系出同源,認同出自同一個母親 ...
2019年9月2日 · 【閉門錄音解畫】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路透社公開一段其與商界的錄音對話,內容提及「自己難以辭職」。 林鄭月娥表示,私人閉門交流的內容被公開非常不適當,對此感到失望,不會評論有關講話。
【以市民為先】對於喺私人閉門聚會嘅講話被錄音同公開,林鄭認為非常唔適當。 佢重申,從來都冇向中央提出請辭,佢仍然有信心、有承擔,可以帶領團隊幫香港走出困局。
2020年5月24日 · · May 24, 2020 ·. 【 簽約過程中的對話錄音,有證據能力? 在簽約過程中,常見有簽約雙方或單方以錄音或錄影的方式,記錄簽約雙方或其他事件參與者的談判經過,作為事後在履約過程的參考或確認簽約當事人真意所用! 但當錄音或錄影當時,對方並不知道或無意識其對話內容正被記錄中,將來遇到對方不履行契約內容時,能不能將錄音或錄影當作證據提到法院中呢? 在最高法院 94 年台上字第 2001 號民事判決中揭示其錄音、錄影有無證據能力的判斷基準: A.談話錄音內容為非隱私性之對話. B.無介入誘導致有誤引虛偽陳述之危險性. C.證據保全之必要性. D.手段方法之社會相當性. 在符合上述4個基準時,始具有證據能力,而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節錄自判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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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8日 · 【逆權運動】閉門會面錄音揭林鄭講大話 拒獨立調查警暴因「警務處同事抗拒好大」...
2019年8月28日 · 閉門會面錄音揭林鄭講大話 拒獨立調查警暴因「警務處同事抗拒好大」 錄音中,林鄭當時指:「今日聽起嚟,好多人都話想查警隊濫權,行動有無違反呢樣嗰樣,所以警務處同事對呢樣嘢嘅抗拒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