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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任政治委任官員高永文及前任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離職後委任 (18.5.2018) 前任政治委任官員趙必立離職後委任 (8.5.2018) 前任政治委任官員許曉暉離職後工作 (30.4.2018)

  2. 歡迎辭. 我在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社會踏上由治及興新征程的關鍵時刻,當選及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深感榮幸,亦知責任重大。. 我將全力以赴,帶領第六屆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港 ...

  3. 二零零五年六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委任的香港特別行. 政區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就行政長官離. 職後工作規限發表報告,建議每一位行政長官上任時,簽署. 一份要經過蓋章的協議,承諾遵守有關規定,以防止離職後. 出現利益衝突。 建議獲政府接納並自該年開始推行。 有關規. 定詳述如下: 2. 一般原則. 行政長官卸任後須遵守以下各項基本原則,以防離職後可能. 出現利益衝突: 行政長官卸任後,不得以不當方式利用先前所擔任的公. 職取得利益,或作出令政府尷尬或使政府聲名受損的行. 為, 行政長官卸任後,不得明知而利用履行公務和職責過程所得而未向外公布的資料,或從這些資料中獲得利益; 以及. 行政長官卸任後,不得利用先前所擔任的公職享有不公.

  4. 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就政治委任官員的離職後工作所給予的意見 Index /索引 1. Prof Gabriel M Leung ... 永圻先生 13. Ms Sophia Kao 高靜芝女士 4. Mr Charles Kwan Wing-kei 永圻先生 14. Mr Lee Tak-keung 德強先生 5.

  5. 職權範圍. (甲) 訂立原則和標準,以為前任行政長官和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的工作安排提供意見; (乙) 根據所採納的原則和標準,考慮前任行政長官和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的工作安排,並作出研究和提供意見;以及. (丙) 考慮由行政長官辦公室轉介的其他個案,並 ...

  6. 2023年7月1日 · GBS, JP. The Deputy 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 The Honourable Michael WONG Wai-lun. GBS, JP. The Deputy Financial Secretary. The Honourable CHEUNG Kwok-kwan. SBS, JP. The Deputy Secretary for Justice. The Honourable Kevin YEUNG Yun-hung.

  7. 行政長官 Chief Execu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