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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日 · 陳肇始在減少社交措施下,要維持有關限聚令、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的措施,根據疫情賦予權力,有需要延長有關限聚令等社交距離措施兩個多月至8月31日。 評估疫情時,會有不同的策略調整限制社交的措施,包括視乎有沒有本地個案的發生,有關延長的措施修訂仍是14天,不過行政會議關注有沒有效法例的有限日期,故此修訂法例有效期限至8月31日。 【新冠肺炎】許樹昌認為病毒透過公共設施播毒機會高 當局應延長限聚令. 她又指因應全球疫情不穩定,要繼續限制香港與國際之間的人口流動,認為要引入機制,評估相關衞生措施,令香港與各地區要維持往來。 同時也賦予食物及衞生局可以指明所屬地區有關人士需要接受強制檢疫安排,以及可獲豁免檢疫要求,有關條例在6月5日生效。
2021年8月31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今日(31日)宣布,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包括限聚令、口罩令等再延長14日,直至9月15日。 政府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以維持大部分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 這些指示及指明由9月2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9月15日。 現行社交距離措施延長兩周至9月15日。 資料圖片.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全球新冠疫情持續嚴峻,現時流行的Delta變異病毒株傳播力極強。 同時,本港最近的疫苗接種和預約接種情況有下降趨勢,長者的疫苗接種率仍然偏低,令人擔憂一旦爆發第五波疫情,他們面對重症和死亡情況的風險極高。
2020年6月2日 · 在減少社交措施下,要維持有關限聚令、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的措施至6月18日,不過延長有關法例的生效日期至8月31日。 至於口岸管制的措施,要視乎內地及外地的情況,同時要建立一個系統及機制,根據當地疫情決定。 因應全球疫情不穩定,要繼續限制香港與國際之間的人口流動,認為要引入機制,評估相關衞生措施,令香港與各地區要維持往來。 同時也賦予食物及衞生局可以指明所屬地區有關人士需要接受強制檢疫安排,以及可獲豁免檢疫要求,有關條例在6月5日生效,內地入境者檢疫措施會延長一個月。 另外她又指出有患者向私家醫生求醫時,未有留下樣本化驗,鄭重要求私家醫生齊心抗疫,即使患者有輕微病徵時,都應該要及早檢測。 【新冠肺炎】梁卓偉:不排除瀝源群組有更多人感染 未調查清楚前不宜放寬措施.
2022年10月18日 · 限聚令周四起放寬至12人. 2022年10月18日. 政府今日公布,周四起適度放寬 社交距離措施 ,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增加至12人。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修訂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由四人增至12人,有關修訂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立法會審議,周四起生效,以配合早前政府公布將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生效周期。 政府指,香港新冠疫情自9月初的高峰回落後尚算平穩。 近日新增個案數字雖然未有進一步回落,每日徘徊5,000多宗,並因為傳播力可能更強的新變異病毒株出現而近日稍為有所回升,但整體入院、重症和死亡數字仍然處於相對平穩水平,公營醫療系統仍能在應付新冠入院個案的同時維持大部分正常服務。
2020年6月2日 · 其中俗稱限聚令的《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G章)下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八人的羣組聚集的規定,將於6月4日失效。 特首月娥今天(2日)舉行行政會議,消息指,將通過延長限制社交措施14日,至6月18日,當中大多條款不變。
2022年2月8日 · 適用於餐飲處所和表列處所的關閉指令原於本月18日屆滿,現延長至本月24日凌晨,宗教場所、理髮店和髮型屋本周四起須一併關閉至本月24日。 「疫苗通行證」本月24日起推行,所有進入表列處所的人士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並提供疫苗接種紀錄,餐飲處所會提前推行先導計劃。 當局並以行政手段在其他處所引入使用「疫苗通行證」,包括學校、大學、接受政府資助的處所如青年中心,以及公營機構辦公室。 至於公眾地方的群組聚集上限,將由四人收緊至二人。 當局也首次把限聚令擴至適用於私人處所,禁止兩個以上家庭在私人處所進行跨家庭聚會。 針對不遵守強制檢測的人士,當局提高罰則,凡違反強制檢測命令或圍封強檢時的強制檢測,定額罰款由5,000元倍增至10,000元。
2020年4月21日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出,政府刊憲延長限聚令兩個星期至5月7日,但同時放寬餐飲業的部分規管,包括不再限制飲食處所最多只可坐半數座位的要求,其餘限制仍然繼續生效。 陳肇始指出本港新型肺炎確診個案有所緩和,反映政府的措施有成效,同時有醫護及市民大眾共同努力,由於全球疫情仍然嚴峻及反覆,為防本港疫情逆轉,因此決定延長限聚令。 根據第599F章及第599G章藉在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最新指示: 撤銷要求餐飲處所內的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50%; 延長所有其他就餐飲業務、表列處所及禁止羣組聚集已實施的要求十四天,由4月24日凌晨零時起生效至5月7日。 【新冠肺炎】香港疫情緩和? 袁國勇:港人仍須警惕否則變新加坡翻版. 至於食肆的執法上,餐飲業必須採取下列防疫措施,為期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