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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5月19日 · 限聚令 新冠肺炎疫情 疫情 陳肇始.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續,港府實行的限聚令等措施本周四(21日)屆滿。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下午三時將舉行記者會,公布限聚令等最新安排。 消息指,政府決定延長最多8人限聚令等措施至.

  2. 2020年6月2日 · 在減少社交措施下,要維持有關限聚令、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的措施至6月18日,不過延長有關法例的生效日期至8月31日。至於口岸管制的措施,要視乎內地及外地的情況,同時要建立一個系統及機制,根據當地疫情決定。

  3. 2020年5月18日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港府在月初延長限聚令等社交距離措施至本周四(21日),有消息指,政府計劃延長限聚令最多8人的措施,以及其他禁止營業等措施多14天,但會考慮有條件放寬某些活動或場所的限制,最快星期二(19日)公布。. 【新冠肺炎】63歲 ...

  4. 2020年6月2日 · 行政會議考慮到本港再出現感染群組,決定延長多項防疫措施,包括禁止8人以上聚集的「限聚令」,以及規管食肆營業等措施14天至6月18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在疫情記者

  5. 2020年8月27日 · 限聚令】許樹昌稱新措施為折衷方法 倡食肆分開人手處理收枱及上菜.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指,政府會在疫情受控的前提下,按最新疫情發展及風險評估,以有系統的方式逐步和有序地分階段放寬社交距離措施以重啟社交及經濟活動。 餐飲業務方面: 每天下午9時起至翌日早上4時59分,除特定處所外,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有關業務的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及如該業務在某處所(或某處所的部分範圍)售賣或供應食物或飲品,供在該處所內進食或飲用,餐飲業務負責人須關閉該處所或該範圍。 受影響處所將可繼續以外賣及外送方式售賣或供應食物及/或飲品。 餐飲業務負責人亦須於餐飲處所入口處張貼告示,提醒顧客不應於餐飲處所毗連的地方進食或飲用食物或飲品。

  6. 2020年7月28日 · 限聚令收緊至2人 第599G章列明一些受豁免群組聚集,例如共住的同一戶人,或者在同一交通工具上,即使是多於二人的群組聚集,都是可獲豁免。 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受罰者可繳交定額罰款2,000元來解除所需負上的法律責任。

  7. 2020年6月16日 · 本港抗疫已近5個月,有關限聚令、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的措施,即第599F章、599G章限制措施在6月18日再次屆滿,政府今日(16日)放寬限聚令措施,在6月19日星期五凌晨生效,不論室內外的公眾場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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