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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其角色與職能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李根泰先生 黃卓詩女士 非執行董事 李常盛先生 李碧葱女士 詠詩女士 簡珮茵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爲民教授太平紳士 麥永森先生 梁家昌先生 董事會已設立四個委員會,其成員資料載列如下: 董事委員會 董事 審核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獨立商機 評估委員會 李根泰先生 MM 黃卓詩女士 M 李常盛先生 MC 李碧葱女士 詠詩女士 簡珮茵女士 洪爲民教授太平紳士 MCM M 麥永森先生 MMM C 梁家昌先生 CM M M. 附註: C: 相關董事委員會主席 M: 相關董事委員會成員. 香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Created Date. 12/4/2023 7:49: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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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 2483. 董事會. 執行董事. 李根泰先生. 黃卓詩女士. 非執行董事. 李常盛先生. 李碧葱女士. 詠詩女士. 簡珮茵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為民先生. 麥永森先生. 梁家昌先生. 公司秘書. 黎少娟女士(公司治理公會,香港公司治理公會) 電話. (852) 21111 211. 傳真. (852) 3568 9832. 電郵. ir@kcash.hk. 公司網址. http://kcash.hk. K Cash Limited. 放債人牌照號碼:1716/2023. K Cash Express Limited.

  4. K Cash.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483.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組成. 1.1. 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根據本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通過的決議案設立。 1.2. 委員會職權範圍須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規定及任何其他監管規定(經不時修訂)。 1.3. 除本文另有明確規定者外,委員會的會議程序須受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中有關規管董事會會議程序的條文所規管。 2. 成員. 2.1. 委員會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包括不少於三名成員,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5. Cash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83) 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 集團有限公司(「 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董事 (「 董事」)Cash 會 (「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會會議將於年月日(星期五)舉行,藉以(其中包括)2024 3 22考慮及批准本集團截至年. (i) 2023 12月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及其發佈;考慮. 31 (ii) 建議派發末期股息(如有);及. (iii)處理其他事項。 承董事會命.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李常盛. 香港,年月日. 2024 3 12.

  6. Cash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83) 穩定價格行動、穩定價格期間結束及超額配股權失效. – 1. 穩定價格行動及穩定價格期間結束. 根據香港法例第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條,本公司宣布, 571W 9(2) 有關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六)(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日)結束。 30. 穩定價格操作人平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或其聯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穩定價格期間進行的穩定價格行動載於本公告。 超額配股權失效. 整體協調人(代表國際包銷商)於穩定價格期間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而超額配股權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六)失效。 因此,本公司概無亦不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任何股份。

  7. 1. 組成. 1.1. 審核委員會(「 委員會」)根據本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通過的決議案設立。 1.2. 委員會職權範圍須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規定及任何其他監管規定(經不時修訂)。 1.3. 除本文另有明確規定者外,委員會的會議程序須受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中有關規管董事會會議程序的條文所規管。 2. 成員. 2.1. 委員會須由董事會從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中委任,並須包括不少於三名成員,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倘主席缺席任何會議,則其餘出席成員須推選當中一人主持會議。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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