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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弘毅教授於1984取得香港律師資格同年成為香港大學講師並於1993年至1997年任 香港大學 法律系主任,於1996年至2002年任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院長。 [4] 陳弘毅教授被 中國人民大學 , 清華大學 , 北京大學 , 中山大學 , 澳門大學 ,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授予 「榮譽教授」稱號。 陳教授同時為臺北 中央研究院 法律學研究所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 陳弘毅教授自1997年起擔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委員。 基本法委員會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而建立的憲法性機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的解釋提供權威性建議。

  2. 陳弘毅教授于1984取得香港律師資格同年成為香港大學講師並於1993年至1997年任 香港大學 法律系主任,于1996年至2002年任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院長。 [4] 陳弘毅教授被 中國人民大學 , 清華大學 , 北京大學 , 中山大學 , 澳門大學 ,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授予 “榮譽教授”稱號。 陳教授同時為臺北 中央研究院 法律學研究所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 陳弘毅教授自1997年起擔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委員。 基本法委員會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而建立的憲法性機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的解釋提供權威性建議。

  3. Biography. 陳弘毅教授在香港出生並長大他1980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學士課程1981年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陳弘毅教授其後在哈佛大學攻讀比較法法學與發展理論並於1982年獲頒法學碩士學位1982年至1984年間他在香港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並於1984年取得香港執業律師資格同年他在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擔任講師開始了他的學術生涯陳弘毅教授在1993-96年任法律學系主任1996-2002年任法律學院院長。 陳弘毅教授現任法律學系鄭陳蘭如基金教授及憲法學講座教授,他曾教授的科目包括法律制度與法律方法、憲法與行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度、現代中國的法治、法理學、法律理論、法律漢語、法律與社會、法學研究等。

  4. 2024年3月28日 · 陳弘毅又指香港的維護國安法律不算特別嚴苛而且較不少西方大國的國安法相對簡單認為一些外國政府和政客對條例的抨擊欠公允陳弘毅指23條立法就國家秘密的定義顯而易見市民毋須憂慮會誤墮法網資料圖片陳弘毅連續兩天在明報撰文分析落實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多項罪行他今日28日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定義主要參考內地而本港條例中的國家秘密基本上便是內地保守國家秘密法中的國家秘密內地的這部法律設立了關於對文件和資訊的定密的非常完備和嚴謹的制度。 文件可在「定密」時被確定為「絕密」、「機密」或「秘密」,並予以蓋章,所以一般來說,什麼是「國家秘密」是顯而易見的。 內地相關法例主要針對官員與幹部.

  5. Professor Albert Hung-yee Chen 陳弘毅 - Faculty of Law,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of. Albert Hung-yee Chen. Professor. CHENG CHAN LAN YUE PROFESSOR. CHAIR OF CONSTITUTIONAL LAW. LLB (HKU) 1980; PCLL (HKU) 1981; LLM (Harvard) 1982; Solicitor (HK) 1984. Lecturer 1984; Senior Lecturer 1988; Reader 1993;

  6. 陳弘毅教授於1993至96年曾任港大法律系主任1996至2002年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教授於七十年代在香港大學修讀法律後往哈佛大學深造。 1984年獲香港律師資格,其後回到母校開展他的學術生涯。

  7. 2024年3月28日 · 陳弘毅指毋須高估國安條例對於市民日常生活和正常活動的影響。 資料圖片. 境外干預罪主要是針對外國勢力介入香港政治. 陳弘毅在報章撰文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關於國家安全的定義主要參考和使用了內地國家安全法對國家安全的理解國安條例中關於國家秘密的定義則參考和使用了內地保守國家秘密法對國家秘密的定義。 他認為,市民(包括傳媒和學術界)毋須擔心無意中誤墮法網。 《國安條例》中的國家秘密,基本上便是內地保守國家秘密法中的國家秘密;而內地的這部法律,設立了關於對文件和資訊的「定密」的非常完備和嚴謹的制度。 文件可在「定密」時被確定為「絕密」、「機密」或「秘密」,並予以蓋章,所以一般來說,什麼是「國家秘密」是顯而易見的。

  8. 2024年3月27日 · 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範圍雖廣力度相對嚴厲但相信因違法標準清晰叛國罪的檢控會較罕見整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市民最需要留意是煽動意圖罪陳弘毅在一份報章撰文指,《基本法第23條是一國原則重要體現,《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則標誌一國兩制的法律秩序在港完成建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上保留了原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的煽動罪,作出適應化及補充,主要是說明構成煽動罪的必要元素,並不包括煽動他人使用暴力。 23條草案3月19日在立法會全票通過。 資料圖片. 23條草案3月19日在立法會全票通過。 資料圖片. 特首李家超上周五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政府新聞處圖片. 特首李家超上周五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政府新聞處圖片.

  9. 2024年3月27日 · 陳弘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意義和影響) 【明報文章在香港和國際上引起廣泛關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下簡稱國安條例》)——終於在3月19日立法會三讀通過並在3月23日刊憲實施本文將對其憲制意義和實際作用或影響作初步的探討。 基本法第23條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顛覆、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共七方面的行為,其宗旨是立法去維護國家安全。 基本法設有中央把全國性法律適用於特別行政區的安排,例如中國的《國籍法》、《國旗法》等法律,便是適用於香港的。 但是,基本法在立法時認為,中國內地的關於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並不適宜直接在香港實施。

  10. 2024年3月9日 ·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出台在北京出席兩會的港區政協委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今日9日表示草案較諮詢文件寫得更詳細且在某些範圍有所收窄包括收窄原建議境外干預罪的範圍相信相關的條文市民都可以接受亦有回應到社會的意見。 相關新聞: 23條立法|煽動意圖對象擴至中國公民 列禁憎恨機構 刑期增至7年 管有煽動刊物囚3年. 煽動罪罪行定義及元素並無改變. 被問到煽動罪刑罰較原來刑事罪高,陳重申煽動罪不是新罪行,自1930年代刑事罪行條例已有,近年來都有30宗左右的案件,累積不少個案,相信市民應可從判例看到甚麼情況會構成煽動罪,以避免觸犯。 他又強調,今次煽動罪對於罪行的定義及元素並無改變,今次改動主要是最高刑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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