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經過連日調查,警方發現陳慧文並未離開偉倫堂寓所,遂於8月25日安排張祺忠等人到港島區重案組總部接受查問。警察問張祺忠是否藏匿陳慧文張祺忠否認,之後又到偉倫堂寓所調查,期間張祺忠的上半身一度探出露台,警方擔心他有危險,將他拉回來。

    • 陳慧文
    • 2018年8月16日(UTC+8
    • 電線
  2. 2024年2月2日 · 59歲的上訴人張祺忠,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其妻子陳慧文(當時53歲)。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有關作為辯方證人的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之證供方面,要求陪審團不能將其證供用作考慮張因其精神問題犯案而獲減責,但法官及後又稱可全面考慮其專家證供,會令陪審團產生混亂;控方回應指,原審法官在作詳細指引時已清晰向陪審團表明鄭的證供是針對張的心理狀態有否因被激怒而犯案,故不會令陪審團產生混亂。 上訴人原本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但早前因其身體不適案件押後至今天處理。 惟該資深大狀今仍因不適未能到庭,故由其副手,大律師李澍桓代表;控方案情指上訴人於案發當日凌晨,在家中用電線箍頸殺死妻子,再把屍體藏於行李篋及放在家中,又製造妻子失蹤的假象。

  3. 2024年2月2日 · 上訴人張祺忠(59歲),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妻子陳慧文(53歲),早前經審訊後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張另承認的阻止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上訴一方提出其中1項上訴理據,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考慮精神失常犯案而減責時,毋須考慮辯方傳召的心理學家之證供,其後又著陪審團考慮所有證供,此舉會引起混淆,陪審團只會考慮其他專家之證供,而忽略了心理學家之證供。 上訴一方續指,心理學家的證供與兩名精神科專家證供吻合,心理學家的證供不應被留白,應讓陪審團與其他證供一併考慮。 控方回應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雖然曾提及陪審團考慮精神失常犯案減責時,毋須考慮心理學家的證供之指引,但後來亦向陪審團提及須考慮所有證供,且進一步解釋有關專家報告證供。

  4. 2020年11月26日 · 被告張祺忠 (56歲)自辯時講述與其妻陳慧文 (53歲)二人由相識,至最終殺妻的經過,他作證時也多會以「Tina」來稱呼妻子。 張稱他在1987年在英國留學時邂逅陳,兩人翌年在英國共諧連理,於1990年代返港生活,並育有一子一女。 在張褀忠眼中,妻子性格開朗,樂於助人,亦有投資心得。 會與妻一同看電影和溜狗. 他形容和陳的30載婚姻生活開心,例如張平日中午會開車接送妻子往健身,自己則去游泳,兩人會一同午膳,周末時,他們會一起到數碼港看電影或溜狗。 妻子下午約朋友打羽毛球,張都會開車接送,他甚至帶備電腦,在運動場邊處理自己的事務,邊等待妻子。 他們的女兒作供時,也覺得其父母成日都好開心好sweet。 張祺忠稱與妻子陳慧文一起也開心,又指妻子開朗又熱心助人,惟亦對他作語言暴力多年。 (資料圖片)

  5. 2024年2月2日 · 案件上訴人為張祺忠(59歲),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其妻子陳慧文(當時53歲)。 他在原審時否認謀殺罪,但欲承認誤殺罪惟不獲控方接納。 另他亦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6. 2024年2月2日 · 他在偉倫堂住所用電線勒死妻子陳慧文,警方在他辦公室一個木箱內發現蔵有陳慧文屍體的行李箱。 張祺忠自辯時指,案發當晚妻子多番責罵他與女兒,令他很憤怒,用電線箍妻子的頸,當時腦內一片空白,恢復記憶時發現妻子已無動靜。 他承認誤殺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最後陪審團以五比二裁定他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張祺忠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周五開庭處理。 上訴方指,辯方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曾指出被告在極大壓力下,會影響判斷理智,但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卻指,只需考慮另外兩名精神科醫生意見,心理學家非專家意見,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錯誤,排除了辯方專家證供,這影響到上訴人能否因精神失常而減責。 控方回應在審前覆核時,辯方表示心理學家證供是針對被告有否因被挑釁而犯案。

  7. 2024年2月3日 · 上訴庭亦下令案件須發還予高院原訟庭,交由另一名法官重審。. 59歲的上訴人張祺忠,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其妻子陳慧文(當時53歲)。.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有關作為辯方證人的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之證供方面,要求 ...

  8. 其他人也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