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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淑莊是 公民黨 創黨黨員、前外務副主席及前 藝人 。 現時為執業大律師及 D100 節目主持。 政治立場偏向自由主義,要求爭取普選、立法保障市民獲取資訊自由、推動政黨政治、贊成各行各業全面設立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以及推動累進稅制以確保社會資源公平分配,以法治、人權為核心價值。 其於2021年起移居 台灣 。 早年經歷. 陳淑莊 祖籍 上海 ,在香港出生長大。 中、小學及幼稚園皆就讀於 嘉諾撒仁愛女修會 主辦的 嘉諾撒聖心書院 ,並和女藝人 阮小儀 為中學同級同學。 [2] 其後在 香港大學 法律系學士畢業。 1992年報名參加 香港小姐 選舉,但未能入圍。 陳淑莊起初任職 澳紐投資銀行 司庫 ,後期重返香港大學完成法律系碩士,到「姚黎李律師行」當見習 事務律師 ,其後轉職為 大律師 。

  2. 陳淑莊是 公民黨 創黨黨員、前外務副主席及前 藝人 。 現時為執業大律師及 D100 節目主持。 政治立場偏向自由主義,要求爭取普選、立法保障市民獲取資訊自由、推動政黨政治、贊成各行各業全面設立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以及推動累進稅制以確保社會資源公平分配,以法治、人權為核心價值。 其於2021年起移居 台灣 。 早年經歷 [ 編輯] 陳淑莊 祖籍 上海 ,在香港出生長大。 中、小學及幼稚園皆就讀於 嘉諾撒仁愛女修會 主辦的 嘉諾撒聖心書院 ,並和女藝人 阮小儀 為中學同級同學。 [2] 其後在 香港大學 法律系學士畢業。 1992年報名參加 香港小姐 選舉,但未能入圍。

  3. 2024年4月7日 · 陈淑庄是 公民党 创党党员、前外务副主席及前 艺人 。 现时为执业大律师及 D100 节目主持。 政治立场偏向自由主义,要求争取普选、立法保障市民获取资讯自由、推动政党政治、赞成各行各业全面设立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以及推动累进税制以确保社会资源公平分配,以法治、人权为核心价值。 其于2021年起移居 台湾 。 早年经历 [ 编辑] 陈淑庄 祖籍 上海 ,在香港出生长大。 中、小学及幼稚园皆就读于 嘉诺撒仁爱女修会 主办的 嘉诺撒圣心书院 ,并和女艺人 阮小仪 为中学同级同学。 [2] 其后在 香港大学 法律系学士毕业。 1992年报名参加 香港小姐 选举,但未能入围。

  4. 陳淑莊是 公民黨 創黨黨員、前外務副主席及前 藝人 。 現時為執業大律師及 D100 節目主持。 政治立場偏向自由主義,要求爭取普選、立法保障市民獲取資訊自由、推動政黨政治、贊成各行各業全面設立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以及推動累進稅制以確保社會資源公平分配,以法治、人權為核心價值。 其於2021年起移居 台灣 。 早年經歷 [ 编辑] 陳淑莊 祖籍 上海 ,在香港出生長大。 中、小學及幼稚園皆就讀於 嘉諾撒仁愛女修會 主辦的 嘉諾撒聖心書院 ,並和女藝人 阮小儀 為中學同級同學。 [2] 其後在 香港大學 法律系學士畢業。 1992年報名參加 香港小姐 選舉,但未能入圍。

  5. 其中邵家臻即時入獄而陳淑莊則被判緩刑兩年。 二人雖然未被解除立法會議員資格 [11] ,但亦因判決而喪失在及後5年的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及當選為議員的資格 [12] [13] ,包括 2020年立法會選舉 。 另一要即時入獄的被告是黃浩銘他被判囚八個月已在2019年10月3日與邵家臻一同出獄 [14] 。 李永達和鍾耀華皆入獄八個月,緩刑兩年。 張秀賢因案發時未滿21歲,而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15] 。 2021年4月30日,上訴庭頒下判詞,駁回9人上訴申請。 戴耀廷須繼續服刑,案中其他被判刑的被告已服刑完畢 [16] 。 各界反應. 香港特首 林鄭月娥 以事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評論事件,但強調一國兩制和司法獨立受到國際極高認同 [17] 。

  6. 簡介. 歷史. 衍生組織. 民主派聯絡小組. 目的及運作. 功能界別聯絡小組. 專業議政. 民主300+. 議會陣線. 議員. 歷任召集人. 參考資料. 參見. 民主派會議 (英語: Democracy Camp Caucus ),前稱 飯盒會 、 泛民會議 ,是 香港立法會 的 香港民主派 (包括 自決派 )議員討論政事及商討議案投票策略的平台,前任召集人為 民主黨 立法會議員 胡志偉 。 民主派會議不同於其他國家主要政黨的 黨團會議 ,只是議員之間的一個溝通平台,對民主派議員的投票及最終決策並無約束力, [1] 惟實際大部分民主派議員投票紀錄相近,亦會共同作出決定。 現代表立法會內的民主派「三大版塊」,包括 民主黨 、 專業議政 和 議會陣線 。 簡介.

  7.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佔中九子案 ,是指 香港 2014年 佔領中環運動 的9名領導人被控公眾妨擾罪等相關罪名的案件,9名被告人分別為 戴耀廷 、 陳健民 、 朱耀明 、 陳淑莊 、 邵家臻 、 張秀賢 、 鍾耀華 、 黃浩銘 及 李永達 。 [1] 判刑 [ 編輯] 2019年4月9日於 香港區域法院 (借用 西九龍法院大樓 )作出裁決,9名被告人皆被判刑有罪。 [2] [3] 4月10日,9名被告人向法庭陳情,法官准許9名被告人繼續保釋,押後兩星期至4月24日判刑 [4] [5] [6] ,惟第四被告陳淑莊因為自行於判刑前做身體檢查而發現罹患腦瘤申請押後判刑,獲批准押後到6月11日。 各人判刑如下: 佔中的三名發起人,當中二人即時入獄,另外一人獲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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