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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7月30日 · 當值律師服務申請資格 如要得到當值律師代表協助被告人需通過案情及入息審查前者是指案件所涉及的法例需適用於當值律師計劃包括公安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後者是指入息限額資格申請人年薪不可超過HK$210,600當值律師服務需繳付的費用

  2. 2018年5月24日 · 若前度仍然厚面皮不肯還錢可嘗試找律師行向他發律師信成本約HK$1,500-HK$3,000左右律師信的作用是讓他知驚告知對方你可能採取法律行動你亦可找收數公司由他們代勞到前度府上追數網民意見指此方法比發律師信還要快見效惟收費不 ...

    • 5個合理合理解僱原因
    • 怎樣才算不合理解僱?
    • 不服從老闆命令 會否被合法解僱?
    • 附註:不合理解僱案例

    其實,據《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如以以下5項原因為解僱理由,便屬合法的正當理由,而且僱主在解僱員工時,須預先通知或給予相關員工代通知金: 1. 僱員的行為; 2. 僱員在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或資格; 3. 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 4. 法例的規定;或 5. 其他實質理由

    綜合以上兩個範疇的原因可知,以下一些解僱狀況應該都是合法的: 1.若老闆因業務運作需要 (如因縮減經營成本而裁員) ,且有預先給予被解僱員工通知期或代通知金,這種形式的解僱是合法的; 2.若僱員因犯了欺詐或瞞騙公司的行為 (如向其他公司洩露公司機密) ,公司「即炒」且不給予預先通知或代通知金,這是合法的; 3.單次遲到未必足以構成即時解僱的原因,不過若僱員經常遲到或擅離職守,連公司多番警告 (如就這些不當行為發出警告信等) 仍未有所改善,公司以「慣常疏忽職責」為由,不給予預先通知或代通知金地作出解僱,這是合法的。 不過,由於每個解僱案例都有不同,有些情況還得看事情的嚴重程度作決定 (如員工的過錯對公司做成多少損失、僱主是否以無法實證的理由作出解僱等) 。因為勞工法例存在這樣的灰色地帶,所以僱...

    其實,即時解僱是屬一種極嚴重的職場紀律處分,亦由於這是立即終止僱傭關係的方法,僱員將不獲發放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因此在僱員犯了嚴重過失或重覆犯上相同問題且沒有所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若然僱主以合理的理由,且有實質證據為證 (例如在工時間擅離職守卻被公司發現竟去了遊山玩水) ,那他以「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或「行為不當」為由作出解僱,是合法的;相反,僱主以無理及沒有實質證據的原因 (如老細認為你不「旺」公司) ,且在沒事前作出警告下,用上述兩點為由作出解僱,則是違法的。不過原因合理與否,在僱傭雙方之間或存有分歧,若僱員認為僱主以不合理的原因作出解僱,建議應盡早向工會或勞工處尋求協助。 另外,打工仔如要保障自己,以免被僱主借故作出解僱,便應在平日習慣填寫工紀錄表,甚至讓同事知道...

    職工盟曾就「僱主可否隨意『即炒』員工?」為題分享一個個案,指一僱主以員工「犯下極嚴重過失」為由立即解僱了他,且不支付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等補償。這案件最終交由高院審理,而法院認為一宗解僱是否合理,應從「員工過失 (對僱主) 的影響」及「解僱 (對員工) 的影響」之間取得平衡,而且以「單一過失」為原因即時解僱員工的情況較特殊,因此經過審判後,法官仍認為此為一次不合理的解僱,判決該老闆敗訴。 資料來源:職工盟、社區法網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原文刊於「職場頻道」。(標題及內容經由MoneySmart編輯修改) 想知道更多理財心得及最新優惠 ,請瀏覽 blog.moneysmart.hk,及追蹤我們的Facebook Page 主頁:www.moneysmart.hk

  3. 2019年6月26日 · Planto為大家解答。 第一:先要確認Last Day. 為保障個人權益,打工仔在辭職信上,須清楚列明哪一日是最後工作日。 打工仔須跟僱主按僱傭合約好好協商。 按最常見的情況,合約上的通知期是一個月,假設大家在6月10日辭職,那麼大家最快可在7月9日功成身退。 如果想希望提早職場,則須向僱主支付代通知金。 第二:代通知金如何計? 代通知金的金額,相等於「過去一年的平均日薪 X 提早離職日數」。 假設打工仔月薪是2萬元,平均日薪為:2萬元 X 12 / 365日 = 657.5元。 第三:有薪年假按日薪發放. 按僱傭條例,只要打工仔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假日薪酬。 在終止僱傭合約時,如尚有未放年假,可獲得工資以代替放年假。 每一日有薪年假的價值,與打工仔過去一年內的平均日薪相等。

  4. 2021年5月17日 · 破產/離婚代辦事務所 處理案件職員非律師. 消委會在查閱律師會的律師行註冊名單確認這12間事務所並非律師行向各事務所查詢負責處理破產 / 離婚申請的職員資歷,7間破產代辦事務所的負責人均不是律師或沒有回覆,當中有2間聲稱其負責 ...

    • Robert Cheng
  5. 2019年3月11日 · 職場創業. 不經中介 自行聘請外傭 途徑及應留意事項. ChingChing 2019年3月11日. 自行聘請外傭 ,不經中介公司,是現時不少僱主想法。 他們會利用Facebook群組、手機App,自行挑選外傭,最大好處是節省中介費,但缺點又是甚麼呢。 MoneySmart即為大家解釋。 僱主現時透過中介公司聘請菲傭,便需繳付中介費用,價錢可達HK$13,000,奈何中介公司所提供的外傭質素,或有欠理想,故不時亦有僱主抱怨 :「大家俾完萬幾又俾萬幾,都未找到好工人,個人認為,既然請工人都係靠運氣,使乜經Agent,不如自己搵。 自行聘請外傭 可省開支. 不經中介找菲傭有何方法? 論外傭配對手機App,較普遍的有HelperLibrary、MamaHelpers、HelperChoice。

  6. 2019年9月5日 · 日前九龍灣麗晶花園發生業主與保安之間的糾紛,在824觀塘遊行期間,保安突改大門密碼,身穿黑衣的居民回家被拒。 事件昭示了一個問題:到底我們買樓,作為業主,是否能夠「為所欲為」? 抑或在某種狀況下,業主竟然連大廈的保安程序也無法控制? 立案法團擁訴訟權力. 根據現時本港民政事務處規定,業主立案法團具有訴訟權力,可代表全屋苑所有業主,管理屋苑公契上指定的公共地方,或透過法律手段處理紛爭。 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首先要有召集人。 該召集人須獲不少於5%業權的業主支持。 然後再按程序,召開擁有業主人數10%的會議,再獲超過30%業權份數的業主,在過半數票支持下,通過成立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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