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律師禹英禑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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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 · 有法律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任何一名律師因犯法被定罪,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均有可能待所有法律程序完結後召開紀律聆訊,並視乎所犯罪行有否違背律師身份或誠信,而作出「釘牌」、暫停執業或譴責等懲處。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有律師被定罪,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會待整個審訊程序完結後開會討論是否作出紀律處分。 至於會否作出停牌或吊銷牌照的處分,要視乎該名律師所干犯的罪行性質,「例如其罪行與其律師身份相違背或誠信有問題等,懲處便較大,例如只屬不小心駕駛等較輕微的罪行,可能只會罰款或譴責。 大亨資深大律師 無權凌駕法律.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即使貴為資深大律師、傳媒大亨等,要是觸犯法紀最終也要負上法律責任。
2021年5月21日 · 首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將於6月23日開審,律政司司長較早前引用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六條正式發出證書,指示該案之審訊將不設陪審團,並將改由3位高等法院原訟庭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的審判庭負責審理。 其後,該案被告唐英傑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以陪審團審訊屬基本法所保障的基本「憲法權利」為理據,認為陪審團審訊有利於公平審訊,確保審訊的獨立性,從而令法庭在執行公義時更符合大眾所認同的標準。 因此,即使不設立陪審團,律政司司長仍必須提供正當理由及解釋。 昨日,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頒下書面判詞,正式駁回是次司法覆核許可之申請。
2021年3月5日 · 2021-03-05. 暫准保15人 48小時內高院再聆訊. 涉嫌組織或參與「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名攬炒政棍,就申請保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經過4天冗長聆訊,昨晚終於揭盅。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作出決定,其中戴耀廷、區諾軒、林卓廷等32名被告不准保釋,還柙至5月31日再提訊,郭家麒、譚文豪、楊雪盈等15人則獲准保釋,但律政司即時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對蘇官批准保釋的決定提出覆核申請,並將在48小時內到高等法院進行覆核。 蘇官遂依例收押15名被告,即本案47名被告均要還柙。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獲准保釋的15名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
2017年6月5日 · 1999年12月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梅師賢爵士(Sir Anthony Mason) (乃澳洲於1987至1995年的首席法官),在香港的「劉港榕案」中,對人大釋法權發表如下裁決:
2020年10月6日 ·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律師陳澤銘:若司法覆核的案件只涉及政治、經濟、社會而非法律問題,就屬於濫用司法覆核,而且該案中特區政府勝訴。 若屢次利用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行政決定,對社會運作會有嚴重影響。 【案例3】覆核禁蒙面法令暴徒更囂張.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去年10月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24名攬炒派立法會議員就禁蒙面法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於去年11月裁定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反基本法,致禁蒙面法於去年12月10日失效。 律政司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部分得直,並頒布判詞指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並無違反基本法,可在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的情況下仍然生效,但不適用於獲批准的集會遊行。 法律界點評濫用理由.
2016年11月5日 · 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先生認為,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無權作出本案中的該項解釋,因為根據第一百五十八條的「正確詮釋」,除非本院(終院)作出司法提請,否則常務委員會不能解釋基本法。 張先生辯稱,第一百五十八條對常務委員會的權力施加「憲法約束」,此舉符合由全國人大通過的基本法所給予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終審權:見基本法第二條和十九條。 本席不能接受此項辯據。 常務委員會顯然有權作出該項解釋。 此項權力來自《中國憲法》第六十七(四)條,並載於基本法本身第一百五十八(一)條。 由第一百五十八(一)條賦予的解釋《基本法》的權力,是一般性和不受約制的權力。 該項權力及其行使並無在任何方面受到第一百五十八(二)和一百五十八(三)條限制或約制。
2021年5月25日 ·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求情指,被告相信法治,更屢屢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公義,惟本案雖然認罪,但不會認錯。 代表何俊仁、楊森及單仲偕的大律師布穎琪求情指,考慮到3人年老,在公共事務上長期奉獻,加上前年的「8.18」、「8.31」、「10.1」及「10.20」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僅因行政考慮而分開處理,4案時間案發相近,同出一源,望法庭持與「8.18」及「8.31」案一貫的整體量刑原則,判處3人緩刑。 代表吳文遠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指,被告在案中「名氣」稍遜,未能如其他被告般號召大量群眾,參與組織的部分實屬有限,角色次要,案中也沒有發表公開言論或叫嚷,罪責較輕,希望法庭考慮。 代表蔡耀昌的大律師潘定邦求情指 ,蔡在本案中角色非常次要,幾乎無人知道他在場,遑論能號召群眾參與,罪責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