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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你可致電「1823」求助。 在接獲滲水舉報後,分區聯合辦公室 (聯合辦公室)會作出初步調查。 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公室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處理。 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 若有關滲水情況可起訴,政府可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
      www.waterseepage.gov.hk/tc/water_seepage/assist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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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5月29日 · 聯絡我們. 分區聯合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 (樓宇滲水舉報) 聯絡我們. 分享: 分區聯合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 (樓宇滲水舉報) 附註:在辦公時間以外 (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可致電2868 0000 或1823。 分區聯合辦公室 (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組成) 香港區聯合辦公室. 九龍區聯合辦公室. 新界西聯合辦公室. 新界東聯合辦公室.

    • 引言
    • 雨水滲漏
    • 調查時間
    • 法定權力

    假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你可致電「1823」求助。在接獲滲水舉報後,分區聯合辦公室(聯合辦公室)會作出初步調查。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公室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處理。 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若有關滲水情況可起訴,政府可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 如有需要,亦可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例如屋宇署可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檢視是否有浪費供水。 倘若有足夠的確實證據顯示違法情況,聯合辦公室可根據法例賦予的權力跟進調查及執法工作。 樓宇業主/住戶亦可參考「調查滲水的一般程序...

    在正常情況下,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問題,也不是聯合辦公室可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提出起訴的妨擾。儘管如此,聯合辦公室會勸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聘請建築專業人士檢查其大廈外牆或天台及聘請登記的承辦商進行修葺工程。如有需要,聯合辦公室亦可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以跟進樓宇安全事宜。

    在正常情況下,聯合辦公室會在收到舉報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職員會先視察受影響單位,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找出滲水源頭。就簡單容易處理的個案並且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的情況下,聯合辦公室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並將結果通知舉報人。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合辦公室會書面告知舉報人調查的進展。 處理滲水舉報時,我們需要相關人士合作,讓調查人員進入單位進行測試及搜集證據,以確定滲水源頭。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及收集不同樣本進行化驗。若業主/住戶拒絕合作,聯合辦公室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

    聯合辦公室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當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獲確定後,可向有關構成衞生妨擾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聯合辦公室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1. 宣傳短片: 滲水問題易辦妥 分區聯合辦公室篇 (2023) 下載文字對白

  3. 聘請建築專業人士/顧問公司/持牌水喉匠進行調查滲水和尋找滲水源頭 專業人士/顧問公司名單 持牌水喉匠名單 調解員 ...

  4. 分區聯合辦公室. 所有分區聯合辦公室 (辦公室) 於二O二O年至二O二一年相繼成立,有關的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詳列如下。. 分區聯合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 香港區聯合辦公室.

  5. 2021年12月30日 ·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負責處理樓宇滲水個案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今日十二月三十日推出一站式 滲水事宜專題網頁讓業界和市民取得相關資訊聯辦處發言人說:「專題網頁載有關於滲水事宜的資訊包括介紹滲水成因及家居檢測滲水方法以及聯辦處提供的協助及相關程序亦列出勘測滲水的專業人士名單提供專業意見的顧問公司名單及持牌水喉匠名單等方便市民委聘專業人士調查及解決滲水問題。 此外,聯辦處亦已設立顧客服務小組,負責推廣有關樓宇滲水的公眾衞生教育,讓公眾多了解滲水事宜及聯辦處的工作,並就滲水爭議提議可行的解決方法。 發言人補充說:「自二 二 年起,19個地區聯辦處相繼重組為四個分區聯合辦公室(聯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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