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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贍養費要付多久? 如果是協議離婚,贍養費就是付到雙方約定的時限。 若是經由法院判決,法官通常會有一個客觀依據,例如支付到對方再婚、經濟獨立、子女成年或是到平均壽命(75歲)等等。 簡單來說,贍養費通常不會是終身給付,而是給付到對方不需要幫助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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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養費要付多久?
離婚贍養費 (分身家)是指離婚後當事人一方須給予他方一定財產的約定,離婚贍養費期限 ,贍養費年期,子女贍養費,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有約定才有給付的義務,若不約定就不可於離婚後再行請求。 離婚贍養費計算及贍養令可分為配偶及/或子女的贍養令、一筆過及/或定期付款,視乎個人需要而決定分別或一併申請。 Whatsapp 查詢. 香港贍養費計算. 離婚贍養費 (分身家)在香港或稱配偶贍養費、贍養費,為法律中定義,在夫妻離婚或分居後,提供給分居者的必需生活費用。 一對夫婦在離婚時可以就 離婚贍養費計算 問題達成協議,事後任何一方可以到法庭申請將協議更改,但如果雙方自願協議而且都有律師指導,法庭就大多不會批准更改之申請。 離婚贍養費香港法庭判令的形式: 臨時贍養費. 無保證定期付款命令. 保證定期付款命令
5 天前 · 本文中,律師將分享有關離婚贍養費的法律規定和常見問題,如:「贍養費」和「扶養費」有何差別?離婚都需要付贍養費嗎?誰可以要求贍養費?請求贍養費有哪些條件?贍養費要付多久?贍養費有計算公式嗎?
贍養費要付多久 :贍養費通常會付到「對方不再需要經濟幫助時」,例如再婚、經濟獨立等。 贍養費多少合理 :依民國111年,各縣市平均的「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數據為例,台幣兩萬多塊的贍養費再加上雙方情況做調整,是較為合理的金額。 贍養費計算方式 :法官判定贍養費的計算方式有5點,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統計、支付方的財力狀況、請求方的經濟狀況、雙方的身分、年齡、健康等,最後還有支付週期,如一次、定期等。 贍養費意思、定義. 贍養費意思為「 夫妻其中一方給予另一方的生活補助費用 」,目的是為了讓對方能夠維持正常的生活水平,不會因為訴訟離婚而讓經濟受到影響。 一般來說,對於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們,贍養費的支付方式、金額都沒有任何限制,只要雙方在離婚協議書內約定好就沒問題。 贍養費的6個重點迷思:
離婚贍養費 (即分身家),是指離婚後當事人一方須給予他方一定財產的約定。 而離婚贍養費期限、贍養費年期、子女贍養費等,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有約定才有給付的義務,否則就不可於離婚後再行請求。 離婚贍養費計算及贍養令,可分為配偶及/或子女的贍養令、一筆過及/或定期付款,視乎個人需要而決定分別或是一併申請。 爭取離婚贍養費 知多啲|. 贍養費為離婚手續中的主要細節之一,其複雜程度需要尋找第三方的資訊下,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 贍養費細節包括孩子的贍養費、贍養費的繳付期限、贍養費的繳付方式等等。 而支付贍養費亦有一定的約定及義務,若果不小心未有遵守所協定的細節,便要自行承受法律責任、法庭的判決。 定期付款命令 →. 保證定期付款命令 →. 整筆款額命令 →. 財產分配(或轉讓)命令 →.
答案是可以的。 依照民法第1057條,就算離婚的原因不是對方的錯,但畢竟贍養費不是一種賠償,而是避免生活陷入困難的補助,只要你符合上面三個條件,你就可以請對方支付贍養費。 至於什麼時情況是「對方沒有錯也要付贍養費」? 例如,婚姻對象有「重大不治精神病」,這時符合法定離婚事由,當事人可以可以訴請離婚。 雖然罹患精神病不是對方的錯,但如果你因為離婚會導致生活困難,也可以請對方支付贍養費。 (參考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家上更 (一)字第10號民事判決 ) 離婚贍養費能要到多少?
依據 民法第126條 , 贍養費的請求有5年的時間限制,也就是從離婚時起5年內未請求的話,就不能再請求了。 (*註: 民法126條 ) 四、贍養費要付多久. 贍養費是基於請求人生活上之需要,為求道義上公平,是婚姻關係消滅後扶養義務的延伸,因此只限於在合理年限內。 通常期限是到請求人再婚、找到工作或經濟獨立為止,而不是終身的給付。 五、雙方約定或法院判決後,對方還是不付可以怎麼做? 如果雙方在協議離婚時有明確約定贍養費,也有寫在離婚協議書上,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給付贍養費的訴訟, 取得法院確定判決後,就可以拿確定判決就對方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是透過法院裁判對方應給付贍養費而不付,就可以直接拿法院的確定判決向執行機關聲請強制執行。 六、實際案例.
2020年11月27日 · 贍養費要多久拿一次? 原則上以「一次」為限,也「不會扣除中間利息」。 定期給付可能會發生對方突然失聯的問題,而且裁判離婚通常都是當事人的感情狀況已經惡化到無法挽回的地步,沒有人希望在離婚後還要和前配偶糾纏不清。 一次拿完所有贍養費也會讓離婚配偶的重新出發比較有幫助(例如:開店、投資……)。 且說句實在話,就算有錢拿,很多然還是不想和前配偶見面,尤其是家暴離婚的受害者,就怕萬一兩人又碰面時又遭到施暴,所以除非是遇到一時無法支付的狀況,大多數人還是都傾向在判決出爐後一次索取。 對方不給贍養費該怎麼辦? 判決結果已經出爐了,或雙方早就協調好一定的金額來做為離婚時的贍養費,碰到要給錢時,前配偶卻打算賴掉不給,甚至避不見面、失去聯繫,更惡劣的還會以暴力來試圖阻撓,這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