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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五條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 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國外,本人出生在國外時即具有外國國籍,不具有中國國籍」。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二十四條規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第(一)、(二)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
      zh.wikipedia.org/wiki/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
  1. 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 (英語: Hong Kong residents )指享有 香港居留權 和有資格依照香港法律取得 香港居民身份證 的人。. 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三章第二十四條, 香港 居民包括「 永久性居民 」和「非永久性居民」兩類。. 前者具有 香港 ...

    • 永久居留權

      法律规定,該永久性居民只要在港澳居住,即可繼續保留居留 ...

  2. 香港居民 (英語: Hong Kong residents )指享有 香港居留權 和有資格依照香港法律取得 香港居民身份證 的人。. 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三章第二十四條, 香港 居民包括「 永久性居民 」和「非永久性居民」兩類。. 前者具有 香港居留權 和有資格取得 ...

  3.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任何人士均有機會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法定地位,不管他們是否擁有 中國國籍 。 《 基本法 》 第24條 和《 入境條例 》 附表1 第2段扼要地列出甚麼人可以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地位。 總括來說,它們列明以下人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中國籍人士)。 在香港境外出生而合法地獲准在香港居住,並已在港居留七年的中國公民。 在香港境外出生,而其雙親之一(父親或母親)在其出生時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 已合法居住在香港七年,並以香港作為其永久居住地的外籍人士(非中國籍人士)(* 註)。 在香港出生時,其雙親之一已按照類別 (iv) 獲界定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而現時未滿二十一歲之外籍青少年。

  4. 大多数来香港居住的人士(不管是来自中国大陆或其他地方),在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之前,必须在香港住满七年。 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本身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首次来港人士(例如是那些在香港境外出生,而父亲或母亲在其出生时经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 但在香港住满七年之规定,并不等于一定要在香港逗留整整七年而不能出境,法律只规定,有关人士在该段期间内必须是 「通常居于香港」 。 尽管有关人士在七年内曾因事而暂时离开香港,但仍可能被继续视为通常居于香港。 「暂时」一词并无清楚确实的定义,但《 入境条例 》 第2 (6)条 列明若干可供考虑的因素,以便决定有关人士是否不再通常居于香港。 如香港是阁下的居住地方,但阁下因事而暂时离开香港,在这情况下,仍会被视为继续居留于香港

  5.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任何人士均有机会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法定地位,不管他们是否拥有 中国国籍 。 《 基本法 》 第24条 和《 入境条例 》 附表1 第2段扼要地列出甚么人可以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地位。 总括来说,它们列明以下人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中国籍人士)。 在香港境外出生而合法地获准在香港居住,并已在港居留七年的中国公民。 在香港境外出生,而其双亲之一(父亲或母亲)在其出生时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 已合法居住在香港七年,并以香港作为其永久居住地的外籍人士(非中国籍人士)(* 注)。 在香港出生时,其双亲之一已按照类别 (iv) 获界定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而现时未满二十一岁之外籍青少年。

  6. 2015年12月28日 · 香港居民分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前者是在香港出生或住滿7年,後者是未在香港居住夠7年,究竟兩者除了居港年期有異外,居民權利及福利有甚麼分別? 現時香港的非永久性居民,絕大部分是持單程證來港的內地新移民,他們可以在香港定居、工作及在接受教育。 有意見指,新移民會令香港資源被分薄。 到底在各種資源方面,永久性居民永久居民差別又有多大? TOPick綜合政府多項資料,比較兩者分別: 1. 房屋. 要在香港定居,首先要有個家,假如買不起私人樓,符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可透過輪候公屋,或購買資助房屋,例如申請居屋圓置業夢。 根據 房委會 條例,公屋僅限合資格的永久性居民申請,以單身人士為例,只要入息及資產上限,不超過10,100元及236,000元,便可向房委會遞交申請表輪侯「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