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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 · 港聞. 立法會十三題:處理違法改建及僭建的個案. 04月24日 15:00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在二 年的評估,本港當時約有80萬個僭建物。 據報,礙於違法改建、僭建個案積壓過多,而或因政府執法寬鬆、耗時,以致屋宇署早年曾估計,需時100年才能徹底處理該近80萬個僭建物。 有意見認為,20多年過去,如今社區隱患處處,特別市區舊式商住樓宇集賓館、「劏房」於一身,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容易招致重大傷亡,近日佐敦華豐大廈火警引致五死40傷,不幸成為最新例證。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2024年3月15日 · 我們要整體發揮維護國家安全法例的效用,所以在維護國家全條例內亦會提出相關條文。 記者:今日天主教香港教區發出聲明指,第二十三條立法不會影響神父告解的保密性。 如果神職人員聽到一些有意圖想違反叛國罪的人的告解,他們又沒有舉報告解的人士,這些神職人員是否真的會觸犯隱匿叛國罪? 或者會否有一些例子,有一些特定情況是一定要舉報? 神職人員是否真的可以(有)豁免? 保安局局長:我非常尊重宗教自由,我相信任何人只要在(遵守)法例(的情況)下從事任何活動都受到保障。 記者: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及任何根據香港法例獲得賦權的人都要尊重和執行國安委的決定,坊間亦有人擔心這樣會否影響到不同機構的獨立自主性? 保安局局長:這個絕對不用擔憂,因為國安委透過秘書處提出的要求一定全部都是合符法例的情況下進行。
2024年4月6日 · 即時新聞. 23條立法|何珮珊:將針對危害國安手法定期向海關人員提供培訓. 04月06日 12:04 香港電台. 何珮珊強調,海關會定期提供內部培訓,時刻提醒前線人員,有可能宣揚危害國家安全的手法。 (港台圖片) 海關關長何珮珊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亦相應修訂了香港海關條例,讓前線人員,更有效防範及阻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物品流入香港。 海關會更新內部指引,令前線人員更掌握當中的內容,同時新的條例清楚說明公務人員維護國安的責任,海關會配合及提供可行及適時行動,履行責任,所以海關亦會修訂內部指引和加強培訓,讓前線人員更了解新法例對其維護國安工作的要求。
2024年4月15日 · 04月15日 13:48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四月十五日)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講座的總結致辭: 十分感謝各位講者的真知灼見,尤其是特別為這主題講座而由北京遠道而來的張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 各位講者的內容都很豐富,在此我不重複了。 反而我希望利用剩餘的兩、三分鐘,回到今日的主題(「先有安全才有發展: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意義非凡」),有兩句說話想與大家分享。 今日的主題是談安全與發展的關係,我認為可以以八個字來概括,就是「相輔相成、良性互動」。 在開始時,我分享了我對安全和發展相輔相成的理解,那甚麼是良性互動呢?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將放寬限聚令至最多8人,包括食肆每枱最多可坐4人放寬至8人。有關措施將於5月...
從目前各地情況來看,雖未有城市明確放開“限跌令”,但多地政府已採取靈活性措施對衝“限跌令”。 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指出,2023年以來,多地調整房價下調幅度,政策涉及放寬商品房備案價下浮幅度,對新市民、人才等群體實行價格優惠 ...
2024年5月3日 · 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 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 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 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