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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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8日 · 故此,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中有关“叛逆”的修订,首先要关注到国家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新宪制秩序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102条规定有“背叛国家罪”。香港国安法没有规定“叛国罪”,留待本地立法填补。
2018年7月18日 ·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条,任何人向中央政府发动战争或与他人串谋向中央政府发动战争,意图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央政府;或旨在以武力或强制手段强迫中央政府改变其措施、意见,或向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施加武力或强制力,或向 ...
2022年1月15日 · 国安法明确提到香港要“完善相关法律”,当中就包括《社团条例》、《刑事罪行条例》等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法律都需要全面检讨完善,与国安法相配合。现在国安法已经实行了一年有多,但23条立法以及相关法例的改善仍未展开,明显是太慢。
2024年1月18日 · 基本法第23条涵盖七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包括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国家机密、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以及香港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其中,只有分裂国家罪和颠覆政府罪已经由香港国安法作出规定,其余五种罪行仍然需要香港自行立法处理。 可见,认为如果有了香港国安法,就无需23条立法的观点是不能接受的。 相反,应当看到当今世界格局变迁,国家安全风险严重存在,香港需要借助香港国安法的东风,尽快完成23条立法,全方位堵塞维护国家安全的漏洞,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 投资者利益获充分保障. 从体系角度看,23条立法是完善香港国安法体系的必要步骤。
2022年1月21日 · 香港本地《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明确,任何行为、言论或刊物,不会仅因具有“显示政府被误导或犯错误”“指出政府、法例或司法的错误或缺点”“怂慂香港居民循合法途径改变政府决策”和“指出香港不同阶层居民或有恶感”的意图而具有煽动性。
2024年3月16日 · 在中国内地,关于国家秘密的犯罪是没有公众利益辩护的情况的,但考虑到香港作为普通法地区的情况,这次的《条例草案》在29条加入了“指明披露”的内容,其实就是一个公众利益辩护。 即使属于披露了国家秘密,如果披露的目的是揭露一些严重影响特区政府依法执行职能的情况,或者一项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众健康的严重威胁,这两种情况下,即使披露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也可能不构成犯罪,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辩护理由。 另外,关于境外干预罪,也有市民担心,会不会影响香港与外国的国际交往。 我注意到现在的境外干预罪的元素包括配合境外势力,和使用不当手段意图带来干预效果。 在不当手段方面,这是比较明确的,市民只要小心不要使用任何不当手段,那么就不会触犯境外干预罪。
2019年4月5日 ·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认同终审法院的判词,反映现时法例有不清晰的地方,政府不应将“不诚实取用电脑罪”视作“百搭”控罪,她建议政府尽快修改《刑事罪行条例》,将条文定得更详细,避免因“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太阔而未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