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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於今年2月1日正式推行粵港貨物「一單兩報」,現階段適用於經港珠澳大橋從內地出口到香港的所有貨物,企業可透過香港道路貨物資料系統申請粵港「一單兩報」服務。. 有關服務操作指南,請到「 用戶手冊 」瀏覽,或致電3669 0000查詢。. 香港海關 ...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在2010年5月17日正式推出,並已於2011年11月17日全面強制實施。 系統的主要特點和效益. 所有「道路貨物資料系統」的使用者 (包括 付運人 及 貨車司機 或其 貨運代理公司 )需向香港海關申請成為註冊用戶。 付運人 或其 貨運代理公司 (或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在貨車運載付運貨物進入或離開香港 最少30分鐘前 (最多14天前),透過網上系統向香港海關提交八項指定的貨物資料,包括 : (1) 包裝數目; (2) 包裝說明; (3) 各個包裝內物件的說明; (4) 託運人姓名; (5) 託運人地址; (6) 收貨人姓名; (7) 收貨人地址;及. (8) 預期抵港日期 / 預期離港日期.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會就該付運貨物向付運人發出 海關貨物編號 ,確認收到貨物資料。
香港海关于今年2月1日正式推行粤港货物「一单两报」,现阶段适用于经港珠澳大桥从内地出口到香港的所有货物,企业可透过香港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申请粤港「一单两报」服务。 有关服务操作指南,请到「 用户手册 」浏览,或致电3669 0000查询。 香港海关呼吁,如你发现怀疑走私活动,即致电海关24小时举报热线(852)2545 6182 或电邮至crimereport@customs.gov.hk向海关作出举报。 《2021年吸烟 (公众卫生) (修订)条例》将于2022年4月30日起实施。 任何人不得进口另类吸烟产品 (涵盖草本烟、电子烟及加热烟产品),包括以包裹及货物形式进口,或个人携带入境。 详情请浏览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网页 http://www.taco.gov.hk 。
為海關及貨運商提供直接系統介面聯繫,方便雙方交換貨物資料及海關清關指示; 提供一星期七天,一天24小時的服務;以及 涵蓋各類空運貨物的清關程序。
透過完善政府的電子基建設施,實施「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可讓香港配合國際、區域和國家層面在邁向電子清關的最新發展,以維持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的競爭力。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推行後,海關人員可預先就每批付運貨物進行風險評估,以決定有關貨車是否需要接受檢查。 因此,除了被選定須檢查的車輛外,所有跨境貨車可無須在邊境管制站停車辦理清關手續。 此外,香港海關可實施一站式清關安排,為多模式聯運的轉運貨物提供清關便利。 建立「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並可促進香港海關與內地海關的進一步合作,加快跨境貨物流通。 政府曾諮詢跨境道路貨運業界的意見。 大部分業界人士 (包括付運人、貨運代理公司、速遞服務公司和貨車司機的代表),均表示支持早日推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
為配合國際、區域及國家邁向電子清關的發展,香港海關建立了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以便海關就道路貨物進入或離開香港陸路邊境管制站前,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並預早決定是否需要檢查貨物。 因此,除了被選定須予檢查的貨車外,所有跨境貨車無須在陸路邊境管制站停車辦理海關方面的清關手續。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的主要功能包括: 讓付運人透過網上平台或其他電子途徑提交貨物資料; 為付運人及貨車司機提供電話查詢中心及登記服務; 讓海關人員可以在貨物付運前以電腦輔助進行風險評估;以及. 提供可與其他清關系統配合的界面,為多模式聯運的轉運貨物提供一站式清關安排。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的運作: 所有新系統的使用者(包括付運人及貨車司機或其貨運代理公司)需向香港海關申請成為註冊用戶;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 - 無縫清關 ROCARS 方案. 9-3-2018 標奧辦事處搬遷啟示。. 13-2-2014 「貨運易」連續3年獲選「中國優秀軟件產品」稱號。. 10-12-2013 「貨運易」榮獲「2013 深港澳信息科技獎 – 最佳解決方案獎」二等獎。. 8-4-2013 「貨運易」於 2013 年香港資訊及通訊 ...
香港郵政為香港海關的「道路貨物資料系統」提供一站式的服務包括櫃位領取「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保安編碼器及帳戶登記服務。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已於2011年11月17日正式全面實施。 已登記的付貨人或其授權的貨運代理可以電子方式預先向海關提供道路貨物資料。 申請人可透過網上登記或從「道路貨物資料系統」網頁 ( https://www.rocars.gov.hk/tc/Download.html) 下載表格,表格也可於12間指定郵政局的櫃位索取,並透過以下方法把表格交回海關: 郵寄到 中環郵政總局郵政信箱38號;或. 傳真至 2364 9772 / 2365 9755;或. 把表格投入12間指定郵政局的收集箱。
2010年5月17日 · 香港海關今日(五月十七日)正式推出以電子方式提交陸路貨物資料以便清關的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並開展為期十八個月的過渡期。 海關關長袁銘輝今日主持系統的啟用儀式時說:「今日啟用的『道路貨物資料系統』,正符合國際海關電子化的大趨勢,將能夠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貿易及物流中心地位與及促進粵港兩地物流業的發展。 他說:「有了『道路貨物資料系統』這個電子平台,我相信深港兩地海關必可在互惠互利的合作基礎上,繼續為便利跨境物流和提升雙方的通關效率作出更大的貢獻。 系統正式啟用亦標誌著《2007年進出口(修訂)條例》在同日正式生效,該條例訂明《進出口(電子貨物資料)規例》會於十八個月後(即二 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生效,由該日起,付運人或貨運代理公司必須透過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以電子方式向海關提交指定的貨物資料。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登記中心的辦公時間是甚麼? 與付運人/貨運代理公司/代理人有關的常見問題. 1. 付運人或貨運代理公司應在何時透過『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呈交預報貨物資料? 2. 我可否修改已提交的道路貨物資料? 3. 我是一名付運人 / 貨運代理公司,我可否委託運輸公司或物流公司代表我提交道路貨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