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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授权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给中国籍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护照,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馆处则 ...

  2. 其实该标记的意思与持证人是否拥有香港居留权无直接关系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香港永久性居民于出入香港边境时,只需出示身份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 在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中,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在香港入境;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 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 此收据具 临时身份证 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部门的总称,可简称为香港特区政府。于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时成立,取代原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港英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只是指香港的行政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中华 ...

  4. 1 基本介绍. 2 发证机关. 3 申请资格. 4 申请方法. 基本介绍. 播报.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Document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s,DI)是发给无法领取其他国家的护照或旅行证件的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如刚从内地来港,未在香港住满七年,又没有中国护照,只能申请签证身份书。 [1] 发证机关. 播报.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由香港特区政府 入境事务处 颁发给未合资格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香港居民。 [2] 申请资格. 播报. 编辑.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要求的人士,便有资格申请签证身份书: [1]

  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简称香港特区驻京办或香港驻京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设立的派驻北京的办事处,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办事处成立于1999年3月4日,主任是梁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辖的决策局之一。前身为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房屋科。2022年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审议并通过重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架构的建议方案,以期于7月1日起实行。

  7. 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是内地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港澳”)人员出入境和在港澳逗留时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分为红皮和蓝皮两种。. 1.红皮通行证为48页本,有效5年,原则上签发给副省部级和副军级(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