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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0日 · 專題人訪. 離婚分身家都要「揀地方」? 律師︰港成離婚之都 擁不少優勢. 撰文:黃文琪. 出版: 2021-10-10 10:00 更新:2021-10-11 12:05. 許多人在結婚時都會思前想後,也會選擇到海外結婚,但當婚姻有什麼「冬瓜豆腐」,最終不得不提出離婚,為了保障自身利益,原來選擇離婚地一樣重要。 有律師指出,由於香港法律制度,在港離婚有不少「優勢」,本港已繼倫敦之後成為「離婚之都」。 2019年香港離婚率達48%,幾乎每兩對夫婦,就有一對離婚收場,據政府統計處公佈,1991年至2019年本港離婚宗數不斷增加,由1991年的6,295宗上升至2019的21,157宗。
2021年10月10日 · 但現實卻又是另一回事,不少富豪名人都因分手、離婚而要分身家,成為焦點。例如微軟創辦人Bill Gates與Melinda早前離婚,雖然二人早於離婚前簽署分居、財產分配協議,但Bill Gates亦要將旗下投資公司Cascade Investment總值140億港元的股份移交給
2022年2月11日 · 夫妻由相愛走到離婚一步,面對的除了是雙方感情變異,還有很多現實的問題,財產分配、孩子撫養權……有專責處理離婚案件的律師表示,本港近年離婚有年輕化趨勢,「好多都係40歲樓下,大部分婚齡短,有啲個案年幾就離」。 他認為年輕一代離婚率上升,源於他們的婚姻觀念與上一代不同,「離婚已經唔係一件羞恥嘅事,如果唔開心嘅話,拖拉都好痛苦,最後都要get on with life」。 此外,他透露現時越來越多人辦理婚前協議書,並指此舉並非有錢人專利,「其實功能同平安紙一樣,都係財富規劃」。 攝影:羅君豪.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崑峰(Billy)認為年輕一代離婚率上升,源於他們的婚姻觀念與上一代不同。 (羅君豪攝)
2024年4月11日 · 開罐. 未婚妻買樓私自加阿媽名 港男驚離婚分身家蝕底 網民教奇招反擊. 因格式不支援、伺服器或網路的問題無法載入媒體。 撰文:白兔糖. 出版: 2024-04-11 17:46 更新:2024-04-12 10:10. 32. 結婚、買樓都是人生大事。 有網民就在討論區上分享到有朋友即將要結婚,而他與女友各有一層樓,婚後打算同住在他的兩房單位,女友的單位則出租。 但近日卻偶然發現女友單位業權上新加了她的媽媽,令他不知該如何應對,懷疑自己準備「被分身家」,引起網民熱論。 網名「hgffdddss」的樓主在連登討論區上發文表示「準備結婚,啱啱發現女友將層樓加埋阿媽名」。 樓主指「代朋友post」,當中講到他還有幾個月就結婚,已經過大禮。
- 曾有女士獲20億贍養費
- 更多男性到中國「搞離婚」?
- 簽定婚前協議成趨勢
- 設立信託亦有機會現爭拗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古明慧直言,曾有案件「打足十年」,「由2009年初打到今年年頭,中間試過和解,但又因男方涉嫌隱瞞資產又要繼續訴訟,直到今年年初才再次和解。」她指,女方過程中曾獲判高達150萬元的臨時贍養費,而兩次和解後合共獲得約20億元的一筆過贍養費。 古明慧表示,其實法官有時都會拖長去審,「等雙方都有時間及機會和解,10宗入面都有7單做到。」團隊另一合夥人高崑峰亦指出,由於法庭處理案件需時,有時還涉及海外的法庭及資產,他最近一單個案,數日前入紙,卻要排期至2020年才開審。
隨着中港婚姻漸趨普遍,古明慧認為,兩地更需要確立清晰和有效的司法框架。目前內地並不承認香港法院所頒發的離婚判令,亦不會執行相關家事判令。兩地政府意識問題所在,因此簽定《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業內人士估計,最快可於明年9月生效。 不過古明慧指出,屆時或會出現爭奪「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內地處理離婚訴訟時,有清晰的明文規定如何分配財產,較本港簡易快捷得多。內地處理得快,香港就要跟(命令)。」她笑言,中港婚姻當中,男性或更希望到中國「搞離婚」,「內地有明文規定如何分配財產,而香港則有很大的空間去爭拗。」
不過她亦提到,近年十分流行簽定婚前協議,或建立資產信託,將「自己的」與「家族的」資產分開處理,以減少婚姻後「爭身家」,「好多時都係家長要求,擔心到時麻煩,有家長更因不喜歡未來新抱而提出簽協議。」高崑峰就補充道,「在本港法庭來說,婚前協議只是一個好大的考慮因素,並不代表一切,有時該資產本身屬家族擁有,但收入卻用於家庭,這一部分已經可以爭論。」
但設立信託是否代表「萬無一失」呢?所謂信託,是財產所有人因特定目的,將財產所有權移轉予受託人,由受託人依信託目的及契約約定,管理該信託財產。古明慧解釋,若果離婚後才設信託避「分身家」,法官有權不批准,資產的追溯期更可達3年,「有富二代是家族信託受益人,某程度上他的太太亦可取得一部分。但試過信託的所有人,即他的父親出手踢走兒子,不容許他繼續當受益人,這情況下太太一分錢都分不到。」 因此,設立信託後,法官仍會視乎設立的時間,原因及受益人等因素考慮。高崑峰更指出,有關信託的法律是極其複雜,「連注入資產時是否合法都已經可以爭論」,令信託成為「分身家」的其中一道法律障礙。 至於男方為公眾人物,有妻子的同時亦有一位「人所共知」的情人。高崑峰表示,未有任何協議下,該情人與男方分手,不可獲得任何財產,但若果...
2018年5月16日 · 在今年2月公布的2018至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政府宣布為離異家庭於全港五個區(香港、九龍東及西、新界東及西區)各設立一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共享親職支援中心,並加強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人手,及早識別和更有效介入有離異危機的家庭,涉及額外經常撥款約5,600萬元,期望做到從探視、夫婦、兒童情緒輔導以至共享親職等「一條龍」服務。 恩悅主任葉麗碧姑娘認同政府的理念,但她認為政府在增撥資源、人手方面,遠遠不足以成事。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呂清華(右)及葉麗碧 (左)指社工工作量驚人,每位社工各處理100個個案,根本無力推動社區教育的計劃。 14名社工處理1,400個案.
2017年1月4日 · 香港的法例,已列明死去的人的財產要如何分配:簡單來說,都是把遺產分割為多少份,分配給丈夫、妻子、子女等等;私生子女可以分享,但是「小三」、「小四」不能分身家,只能向法院申請合理的生活費。 不過,如果死者是單身,原本可以分享的直系親屬均已經「先走一步」,則按法例會把財產分給「非直接」的親屬,如祖父母、叔父、舅父 、侄兒、姨甥等等…… 所以,閣下的第一步應先找律師,問問法例上是如何分配遺產,如果不合「心水」,便要找律師訂立一份遺囑,自主自決地寫出死後的財產要怎樣分配。 我看過有些遺囑會把所有財產捐出來做慈善、或全數送給朋友、有一個要在鄉下建一所紀念堂…… 在當事人死了之後,都要經過法院審查認證,在批出指定人士處理後,才可以由他處理死者的財產,這個申請過程麻煩費時。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