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香港離婚資產分配 相關

    廣告
  2. 專業律師為您評估分析,一站式辦理離婚、撫養權、贍養費、夫妻財產分配、中港離婚、分居協議等。 每月接辦過200宗離婚新案,天天入紙法庭,收費實惠,辦案迅速,規模大、律師多,人手充裕。

搜尋結果

  1. 2016年1月21日 · 香港扶貧政策. 增加社會福利是不少國家/地區用來紓緩貧富差距的方法但或為政府帶來財政壓力如何善用/分配公共資源也引起爭議評論認為政府扶貧時需提防民粹主義和福利主義。 目前港府以長者生活津貼、關愛基金等協助貧窮長者和兒童等;福利方面則有「生果金」;社會保障則有綜援、傷殘津貼。 學者批退保「假諮詢」 扶貧委員會2015年12月22日就退休保障展開公眾諮詢,兩個方案包括 (1)「不論貧富」向所有長者發津貼及 (2)假設單身長者8萬元資產限額的「有經濟需要」方案。 政府明言對「不論貧富」原則有保留,並稱此方案或引致加稅達8.3個百分點、財政上不可持續等。 關注團體和學者質疑是「假諮詢」。 全球化. 貧富兩極化 = 全球趨勢.

  2. 2016年8月8日 · 稅務專家馬雲。 【明報專訊】不少華裔加人眼見中、港發展機會多,入籍後回流中港台,有稅務專家建議,回流前或回流後最好先向當局做一份非稅務居民認定,以免回加後被當局追收高額稅款。 曾有人回流10多年,卻未申報為非稅務居民和未獲稅局認定為非稅務身分,其家人最終連利息和罰款,被追收200萬元。 曾任職加拿大稅務局 (Canadian Revenue Agency)的JK Tax & Consulting創辦人馬雲表示,回流分兩種情況,一是自己回流,但保留在加國的物業和資產,跟加拿大保持「居住聯繫」 (residential ties)。 在這種情況下,變成「非稅務居民」 (non-resident)或維持「稅務居民」 (resident)身分皆可以。

  3. 2022年8月26日 · 妻珍妮花認有「不能彌補分歧」 要求法院禁夫轉移資產 76歲史泰龍第三度離婚

  4. 2023年8月13日 · 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及更有效運用公屋資源房委會繼今年5月通過要求租戶每兩年申報一次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近日有委員提出應檢討富戶政策下全長者戶滿60歲豁免審查的安排。 (曾憲宗攝) 【明報專訊】上月底房委會多名委員倡收緊富戶政策,其中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建議提高所有住戶年滿60歲 (即全長者戶)獲豁免資產審查的年齡要求。 據房屋署最新數字,全長者戶數目4年來增18%,佔公屋戶總數比率亦升至24%。 本報從兩個消息渠道得悉,政府明白長遠有關豁免住戶增加會影響富戶政策執行,惟恐「牽一髮動全身」,現需審視一旦調整對整體政策影響。 黃碧如回應查詢時重申,有需要就本港人口老化檢視公屋資源運用是否合理;公屋聯會及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此舉有違當初訂定政策時回饋長者的原則。 明報記者 李淑瑤 黃偉超.

  5. 有沒有方法避開繼承遺產的額外費用? 市民有哪些選擇? 避「遺產稅」2招: 有律師指卑詩省表面上雖然沒有徵收「遺產稅」(Estate Duty),但父母讓子女繼承房屋物業時政府仍會變相收取遺產稅」。 市民可以透過設立信託、子女共同擁有物業等方法,便不用付「遺產稅」,並藉?「平安書」(Will)來分配遺產。 律師李時勤(圖)表示,卑詩省確實沒有正式的「遺產稅」,但省府收取的「遺囑認證費」(Probate Fee),其實只是換了名目的「遺產稅」,兩者實際上是一樣的意思。 他指政府並不會主動徹查去世者的資產,但家人如果要繼承,便需先繳付認證費及過世者生前須繳的稅款。 根據卑詩省「遺囑認證費用法」(Probate Fee Act)的規定,如果物業總值低於2.5萬元,便不需要繳付「遺囑認證費」。

  6. 2022年8月26日 · 妻珍妮花認有「不能彌補分歧」 要求法院禁夫轉移資產 76歲史泰龍第三度離婚

  7. 2023年3月16日 · 明報專訊繼早前房屋署稱會考慮檢視現行綠表機制房屋局長何永賢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表示將考慮從收緊的方向檢討目標於下一個居屋項目推出前完成檢討本報從兩個消息渠道得悉政府傾向對公屋綠表者購買居屋資格從嚴」,即會研究如白表者一樣設有資產及物業擁有權的限制具體細節及是否有酌情處理安排會交由房屋委員會內部詳細討論。 議員關注有物業可申 轟政策完全過時. 「有幾多人喺內地有小別墅? 碎屍案揭發有公屋租戶在手持價值7280萬元的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下,仍可以綠表資格買入居屋單位,引起各界質疑現時的綠表機制有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