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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費者保障. 正如上文所述,在合約訂立後,閣下與賣方或服務供應商經已建立法律關係。. 本部分概述訂立消費者合約所帶來的權益及保障。. 《 貨品售賣條例 》(香港法例 第26章 )保障付款購物的消費者,但這條例並不適用於以貨易貨之交易。. 即使消費者 ...

  2. 若合約涉及政府或銀行服務當事人便必須使用數碼簽署簽署由郵政署長發出的電子證書核實有關詳情可瀏覽 香港郵政的網頁。 如合約由不同國家的人或公司透過互聯網訂立,合約條款便應按與合約聯繫最密切的地方法律執行 ( * 註 ) 。

  3. 1. 何為合約? 1. 何為合約? 合約訂明立約各方須履行的責任,而有關條款受法律承認並可由法庭強制執行。 合約常涉及用金錢換取貨品或服務除某些特定合約外例如賣買土地或房地產的合約),香港法律沒有規定一般的消費者合約必須以書面訂立。 合約所規定的責任由立約各方共同協議。 當其中一方接受對方的要約(見下),合約隨即產生。 如何訂立一份有約束力的合約? 訂立合約的基本要素是: a) 要約 ; b) 接受該要約 ; c) 代價 ;及 d) 有意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合約 。 (a) 要約. 「要約」指某人向另一方表示願意以具體條款訂立合約。 當對方接受該「要約」,具約束力的合約隨即產生。 「要約」與 「邀約」 (一種招徠手法,即邀請對方提出「要約」)有分別。 請參考以下例子:

  4. 作為一位消費者,閣下每天可能在不知不覺間訂立很多合約。 當閣下乘搭巴士、買雜誌、買糖果或上戲院時,其實已在訂立合約。 概括而言,賣方(貨主或其代表)或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貨品或服務質素必須合理,亦須在良好狀況下讓消費者安全地享用。

  5. 1. 除了將事件交予法庭審理,消費者還有甚麼渠道可尋求協助或投訴? 除直接找有關商戶理論外,閣下亦可聯絡下列機構: 消費者委員會. 閣下可以向 消費者委員會 (簡稱「消委會」) 查詢或投訴(熱線電話:2929 2222)。 消委會屬法定機構並受政府資助。 《 消費者委員會條例 》(香港法例 第216章 )詳述其權力、角色及職能。 消委會的法定職能包括:向消費者提供關於貨品與服務的資料、作為調解人以處理消費者投訴、就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政策提供意見、及鼓勵商業及專業組織制定業務守則。 因為消委會不是執法機構,它不可以控告商戶,有關的投訴會以調解方式處理。 然而,消委會可公開點名 / 刊載經營手法不當的商戶以示制裁。

  6. 1. 法例對消費品的品質及狀況有何規定?. 《貨品售賣條例》如何界定我為「消費者」?. 《 貨品售賣條例 》規定出售之貨品必須:. 衡量某貨品的任何說明、貨價及其他一切有關情況後,其品質必須達到一般人認為滿意之水平。. 貨物品質包括外觀、最終製成 ...

  7. 一般來說,18 歲或以上的成年人可自行訂立合約。 但如閣下與下列兩類人士進行交易,便需特別留意: A) 未成年人. 年輕人都會經常訂立合約,而這些合約亦具法律約束力。 但是某些由 18 歲以下人士(未成年人) 訂立的合約不會獲法律承認。 未成年人可以訂立某些合約並承擔法律責任,但要視乎交易的貨品是否法律所界定的 「必需品」 (這類貨品適合未成年人的生活狀況,且在進行交易時是合符他們的實際需要,例如衣服或食物)。 購買了「必需品」而沒有付錢的未成年人可被賣方控告。 假如閣下未滿 18 歲,便不合符資格訂立某些合約(例如借貸、按揭、樓宇買賣合約等 ) ,亦不可以立約購買非必需品,否則該合約可視為無效。 換言之,如未成年人購買非必需品後未能付款,賣方不可提出金錢索償,但可向買方討回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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