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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7月12日 · 馬英九洩密案無罪 判決全文看這裡.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通保法等罪,纏訟5年多時間,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定讞。. (資料照 ...

  2. 2021年10月27日 · 三中案一審判決馬英九前總統無罪,馬前總統發聲明指北檢既「入人於罪」又「嚴重侵犯人權」;台高檢發新聞稿澄清,指本案為單純的刑事案件 ...

  3. 2018年5月15日 ·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高等法院二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有罪並處以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高院指出,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晚間10時許,洩漏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的偵查秘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數據,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馬英九在一審時辯稱,他是依憲法執行職務,處理將發生的政治風暴,才請江宜樺、羅智強共同商議。...

  4. 2019年7月12日 · (中央社)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12)日審結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馬英九無罪確定。 高院更一審審判長張惠立宣判指出,馬英九與前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間無共犯關係,是黃世銘主動求見馬英九告知關說案,馬英九為被動接受;馬英九為公務員,行為有失職懲戒的可能,但不構成中華民國《刑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洩密等罪名,駁回上訴,無罪確定。 繼續閱讀. 全案起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立委柯建銘及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疑涉司法關說案。

  5. 2018年5月15日 ·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馬英九構成洩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在刑法上不罰,至於教唆洩密部分則罪證不足,106年8月25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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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8年5月15日 · 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高等法院今宣判,依違反通保法、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3罪從一重論處,今判馬英九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 ...

  8. 2019年7月12日 · 臺灣高等法院於今(12)日對於被告馬前總統英九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以108年度矚上更一字第1號所為判決結果,顯與相關法院歷來民、刑事判決之認定結果完全不同,對於「不同法官,就相同事實,做出相互歧異之判決」、「如同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本署至感遺憾,嚴正聲明如下: 一、本署係基於臺灣高等法院確定判決認定黃世銘係受被告教唆犯罪之事實提起公訴,詎同院就本案為截然不同之確定判決結果,至感遺憾. 臺灣高等法院先前判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有罪確定,並於103年度矚上易字第1號判決書犯罪事實及理由欄內明確認定:「黃世銘於偵查中於 102 年 9 月 4 日『因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另行起意』犯罪」,而對被告教唆犯罪之犯行直指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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