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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9月21日 · 港大衝擊校委會案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承認企圖進入罪和刑事毀壞罪審訊後再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罪成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則被控阻礙救護員罪成裁判官今 (21日)判刑時告誡二人其大學生的身份非光環而是緊箍咒社會關注他們的一舉一動即使他們有理想和抱負不管背後理有多充份過份自以為是會令人喪失理智訴諸非法暴力更是絕對錯誤的。 但他仍決定接受感化官建議,判馮240小時社服令、李則200小時,希望二人經今次事件得到教訓,不要白費眾求情人士的心意。 馮敬恩及李峯琦離庭時有市民與馮握手。 (吳煒豪攝) 上訴庭量刑原則只部份適用. 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本案中所有控罪皆沒有判刑指引,因本案不涉及非法集結罪,東北示威案和公民廣場案中上訴庭提及的量刑原則,只有某些一般性原則適用於今次判刑。

  2. 2017年9月21日 ·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去年1月圍堵和衝擊校委會經審訊雖然脫恐嚇李國章的罪名但仍被裁定擾亂秩序罪成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則裁定阻礙救護員送走紀文鳳罪成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 裁判官甫開庭便說已閱讀過上訴庭就黃之鋒 ...

  3. 2017年9月28日 · 首被告馮敬恩23歲開審前已承認企圖強行進入和刑事毀壞兩罪即於去年1月26日刑事毀壞港大賽馬會跨學科大樓的正門玻璃門框另經審訊後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成次被告李峯琦21歲則被指阻礙救護員協助校委紀文鳳離開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二人求情時呈上逾200封求情信,當中包括港大校長馬斐森,及部份校委會成員,二人均稱已有悔意,其中李峯琦更約紀文鳳見面,親身向紀道歉,紀文鳳最後亦有為他寫信求情。 案件編號:ESCC 2357/2016 & ESS 27186/2016. 馮敬恩圍校委會案. 港大校委會. 紀文鳳. 李國章. 法庭. 搶先表達.

  4. 2017年7月20日 ·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去年1月校委會開會時圍堵會議馮雖脫刑事恐嚇李國章罪但他與另一名同學李峯琦被裁定擾亂秩序等罪成二人今20日被定罪後即被還押一個中午下午作出求情時馮的律師讀出包括馮敬恩母親的求情信馮母憶述兒子小時曾患血癌及腦病更發現兒子錢包內有一紙張寫著若他暈倒在街請送他回港大。 馮母形容兒子:「拚死要守護他所愛的港大」,律師說至此也哽咽,並懇求法庭考慮,兩被告行為出於善良動機,望社會能對這些年輕人多點體諒。 裁判官把判刑押後至9月21日判刑,並准二人擔保,但明言仍有入獄可能。 馮敬恩被還押了一個中午後,裁判官即准他保釋外出。 (伍凱瑩攝) 兩患重病均戰勝病魔. 代表馮敬恩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求情稱,馮的父母在他小時候離婚,馮由母親獨力撫養成人。

  5. 2017年9月21日 ·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去年1月圍堵和衝擊校委會他承認企圖進入罪和刑事毀壞罪早前亦被裁定擾亂秩序罪成案件今21日判刑馮今天呈上逾200封求情信包括港大校長馬斐森前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和楊森等校友等馮亦親撰信件給裁判官提到港大是他心之所向」,亦深明它深厚的歷史和傳承責任他一直希望守護港大卻出乎意料地傷害港大深感愧疚願公開向校委會道歉。 馮敬恩今結港大校呔上庭,求情信稱港大是他「心之所向」。 (吳煒豪攝) 深刻反思 向校委會成員道歉. 李柱銘庭上讀出馮的信件,馮憶述案發當日在沙宣道,收到一位同學傳來短訊:「你把大門一拉,就拉倒學生與大學的橋樑。 」馮對此有深刻反思。 馮在信中剖白對港大的感情稱:「港大是我心之所向,帶我進入人生另一高度。

  6. 2017年9月21日 ·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在去年1月校委會召開會議時與學生包圍會議大樓抗議期間高呼隊冧佢恐嚇李國章因而被控刑事恐嚇在本年7月20日被判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罪成將於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判刑前夕馮敬 ...

  7. 2017年7月20日 ·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涉在圍堵校委會會議時大呼隊冧佢」,因而被控刑事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等罪名案件今裁決裁判官認為馮被指曾說的話中的未能確實指明是李裁定馮刑恐罪不成立但另一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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