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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9月1日 · 香港小姐出爐 麥明詩雙料冠軍. 2015年香港小姐麥明詩(取自網路) 2015/09/01 06:00.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二 一五年香港小姐選美決賽八月三十日落幕,二 九年會考「十優狀元」麥明詩經過口才考核、泳裝、才藝表演及拉票環節,終於登上港姐寶座,還獲頒「最上鏡小姐」,成為雙料冠軍。 二十三歲的麥明詩身高一六六公分,體重四十五公斤,一參選港姐便被視為大熱門。 她的嗜好是唱歌、跳阿根廷探戈等,當年她榮登十優狀元時,還曾揚言想當女特首,表示民主和雙普選是大方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2015/07/26 14:09. 港姐露毛! 自打馬賽克酸媒體. 2015/06/12 20:42. 最醜的一年!

  2. 2024年4月26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作家馮睎乾上月香港詩詞學會只會寫一堆劣質詩作讚頌當權者不料該學會週三24日在香港知名左報大公文匯報刊出嚴正聲明抨擊馮睎乾而馮睎乾也在同日晚間於臉書發文回擊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矢板明夫表示看到馮睎乾臉書才得知香港詩人創作的2首詩內容全是對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吹捧讓他不僅感慨曾經文化充滿多元性的香港而今只剩諂媚奉承的小人。 矢板明夫25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看到香港作家馮睎乾的臉書,介紹了兩首香港詩人最新發表的詩作。 全是對中共和習近平吹捧的內容,不禁啞然。 其中一詩的作者是香港詩詞學會的現任會長蔡瑞義所作:『瘴氣隨雲去,春風動地來。 千年歌至聖,萬里聽驚雷。 明鏡高堂掛,野狐牢獄哀。 爐峰朝日燦,灼灼紫荊開。

  3. 2014年8月24日 · 她今年參加香港小姐選拔,又被爆出已經生子,關鍵就在她肚臍以下的5吋刀疤。 有醫護人員看過她的泳衣照後,研判刀疤所在的位置應屬剖腹或進行過婦科手術留下的疤痕,媒體求證大會工作人員時,給的回應更瞎,稱謝芷倫之所以有「看似」刀疤的痕跡,是因佳麗在該部位抹了粉後,不斷又坐又站才出現的! 實際採訪謝芷倫,她也打死不認生過小孩。 2014年香港小姐競選準決賽將於今晚舉行,眾佳麗一字排開,吸精度破表。 (圖片擷取自新浪娛樂)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2014/08/19 06:00 2014/08/18 10:18 2014/08/12 22:04. 國際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4. 2016年10月7日 · 2016/10/07 11:2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歷經12年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為菲傭體內採到馮滬祥的精液且從案發後菲傭偵訊光碟說詞認定馮性侵但因審理已超過速審法第7條規定的8年時限因此酌予減刑判決馮滬祥3年4月徒刑確定馮滬祥在歷審都堅稱未性侵菲傭,指稱菲傭欲誣陷他;一審、二審、高院更一審、更二審,4次被判有罪,前3次均判4年徒刑,但菲傭在更三審大翻供,否認馮有性侵她,稱是因馮妻不尊重她,才挾怨報復;又稱「性侵證物精液是我以人工抹上去的」,更三審改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更五審又改判為4年。

  5. 2024年5月13日 · 旅義華僑作家李穎13日凌晨在X平台PO出數段影片和照片表示,成都市成華區長融街12日下午4點多發生一起打人案,據悉一名男子走在路上看到一輛吉普(JEEP)豪華休旅車停在路邊而順手摸了一下車身,此時車內一名老太太突然下車,指控男子劃傷她的車,要求賠償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 男子聞言急忙否認指控,但老太太直接賞了2記耳光,還嗆聲「我兒子是市長」、不賠錢不准走人。 看到老太太企圖拿兒子市長來欺壓一般老百姓,一旁民眾心生不滿,想為被打男子討公道,上前包圍老太太和吉普車。

  6. 2024年4月26日 · 2024/04/26 05:30. 鉅細靡遺敘述過程 法官認定罪證明確.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擔任立委的辦公室主任張書維,餐會後對兩名女記者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部分已被判刑兩年八月定讞,張也因此入獄,強制性交部分,原本被認為只是未遂,經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認定是強制性交既遂犯,昨改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三年二月。 張反咬仙人跳 等於貼上標籤. 該名遭張男性侵的女記者,審理期間曾泣訴:「我已經離職,這件事讓我沒辦法自信地站在攝影機前播報新聞,我覺得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我很想躲起來,從來沒有人相信這件事,或許還會質疑我們做錯了什麼,張書維事後還說我們對他仙人跳,等於我被貼上標籤,不管我多努力工作都無法去除,所以我被迫放棄夢想。

  7. 2019年12月11日 ·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香妃不滿姓經紀人將她辛苦直播分潤轉給他人,還登入她17直播帳號,提起刑事告訴,男被依妨害電腦使用、加重誹謗等罪起訴。 台北地院下午首度開庭,香妃淚批男「過分」;但否認犯罪的男庭外反指香妃「惡人先告狀」。 香妃去年6月15日簽下「直播主藝人經紀合約書」,但她指控,男同年11月10日登入她的IG,刪除她與別人的對話;同年月20日,男又將她的帳號改為「主播違約,被公司停播」,同日再將她持有12萬2000點數(折合美金657.7元)分43次轉給其他人。 香妃在庭內哽咽表示,男到目前為止都自認沒錯,且案子先前由調解委員調解時,她一個字都還沒講,男就先要她賠償20萬元,現在男告她誣告、加重誹謗以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均獲不起訴,希望法官可以重判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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