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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程序. 親身申請. 申請人須攜同要求加簽的文件親臨高等法院登記處加簽服務組如申請文件被接納可加簽申請人須前往高等法院會計部 (高等法院低層LG211室)繳交費用以現金易辦事或抬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支票繳款〉。 申請人須攜同會計部所發之收款收據回到加簽服務組遞交文件及領取收文件回條。 申請人如未能親自領取已加簽的文件,可授權他人代為領取。 海外申請.

  2. I) 刑事司法管轄權. II) 民事司法管轄權. 法律代表. 執行判決. 服務承諾. 如何聯絡我們? 不提供法律意見. 辦公時間. 如果天氣惡劣高等法院有甚麼安排考慮法律訴訟前請注意. 高等法院由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組成具上訴及原訟司法管轄權可以審理上訴及初審案件。 上訴權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一環,因為上級法院可藉此覆核下級法院的判決。 上訴制度旨在確保任何據稱在法庭聆訊或甚至調查過程中出現的失誤,或與法庭聆訊有關的失誤,都可藉著向上級法院上訴而得以糾正。 高等法院、競爭事務審裁處、區域法院及土地審裁處的上訴機制. 裁判法院及審裁處的上訴機制. * 原訟法庭可把上訴或上訴中的任何論點保留以待上訴法庭考慮,亦可指示該項上訴或上訴論點的辯論在上訴法庭進行。

  3. 2020年5月21日 · 香港海牙認證也稱為香港高等法院加簽」 。 香港文書送往境外美國英國澳洲德國法國西班牙俄羅斯等承認海牙公約的國家或者地區使用都只需要辦理高院加簽。 「香港海牙認證有什麼用處1海牙認證流程比較簡單能有效減少時間成本2目前大部分國家或者地區都承認海牙公約3根據海牙公約規定海牙認證文件可以在任何承認海牙公約的國家或者地區使用文件是具備對應的域外法律效力的。 「香港海牙認證」的範圍? 民事文件: 結婚證;出生證;離婚證;領養、寄養、養屬關係;死亡證明;工作經歷;授權書認證;聲明書;綠卡認證;護照認證;邀請函;單身證明;判決書;遺囑;無犯罪記錄;房產證;成績單;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醫學證明等等。 商事文件:

  4. 2020年3月12日 · 海牙認證. 有些文件在經過國際公證人的公證後會被使用文件的國家或地區而一般這些都是海牙公約的簽署國或地區要求將這些文件以海牙加簽認證的方式進一步認證以驗證公證人的身份簽名和鋼印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負責簽發海牙認證獲取海牙認證相對並不繁瑣法庭通常需要2天的時間發出海牙認證領事館認證. 另一方面對於非海牙公約的簽署國或地區經公證人公證的文件必須先由相關國家或地區在香港的領事館加簽認證後才能在該國家或地區使用。 正如之前所說,獲取海牙認證相對並不繁瑣,但從領事館獲取文件認證便相對複雜。

  5. 國際公證人是由香港高等法院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 (香港法例第159章)委任負責為公眾證明證實或核證文件及監督宣誓誓詞或聲明以送往海外使用中國內地使用的檔則除外)。 由於香港是海牙免認證公約 (Hague Apostille Convention) 成員經由香港國際公證人簽署及蓋章後的文件在國際中受廣泛認可國際公證人 - 李偉才律師. 通過公證人考試後,李律師於1995年成爲國際公證人,至今處理國際公證工作接近30年。 李律師至今已舉辦35次研討會,向包括公證人,律師,特許秘書,會計師,上市公司董事等專業人士展示公證相關知識,參與總人數超過3371人。 通過舉辦研討會,李律師也在公證業務上與時并進。

  6. 其他人也問了

    • 什麼是國際公證?
    • 海牙認證
    • 香港的國際公證人(1997年後)
    • 香港地區國際公證的種類
    • 其他情況

    是指國際公證人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確認事實或文件(來源)的真實性。經國際公證認證後,將該公證文書用於海外(不包括香港本地或中國內地)。 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國際公證只限於證明事實或檔來源的真實性(如簽字蓋章的真實性),而不對檔內容負責或發表任何意見,本質屬於形式上的公證。

    1961年10月5日,部分國家簽署了海牙國際私法會議草擬的《關於取消要求外國公文書認證的公約》(The Hague 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以下簡稱“海牙認證公約”),目的是取消對外國文書進行繁瑣且耗時的外交或領事認證程式,以便簡化跨境(國)文書的互相認證。 依據海牙認證公約,若在成員國/地區簽發作出的文書需在另一成員國/地區使用,則經文書簽發國的主管機關對該文書簽發“附加證明書”(Apostille,又稱“加簽”),即可被文書接收國認可,而無須再經雙方領事認證程式。 客戶常常在委託國際公證中提到的“海牙認證”/“加簽”/”Apostille”,即是指...

    香港的國際公證人由香港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委任,一般為(香港)執業至少7年以上並通過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考試之香港律師,其認證資格及簽章將在香港高等法院備案。 香港高等法院辦理加簽,即是對香港國際公證人身份及公證資格的確認,以及對公證文書上的簽名、印章或戳記真實性的確認。 香港律師在處理國際公證業務時,是以國際公證人身份而非律師身份進行見證或公證。

    常見的香港地區國際公證類型包括: 1. 就香港註冊之公司出具包括註冊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商業登記證書(Business Registration)/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董事會決議(Director Resolution)等文件的公證文書 2. 見證簽署授權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並出具公證文書 3. 就見證宗教式宣誓(Oath)、非宗教式宣誓(Affirmation)或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出具公證書 4. 就見證簽名出具公證書 5. 核實正副本的公證

    上文提及,香港地區的文書發往海牙認證公約國或地區使用,只需由香港的國際公證人公證再由香港高等法院加簽即可。 那麼非海牙認證公約國/地區跨境(國)文書公證應當如何處理? 1. 香港地區文書擬發往內地使用 需交由司法部委託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進行確認、轉遞(我們將會另文介紹中國委託公證人制度)。 2. 內地文書擬發往香港地區使用 交由國內公證處公證後,經外交部領事司辦理“確認”手續。 3. 香港地區文書擬發往非海牙認證公約國/地區使用 交由香港的國際公證人公證,經香港高等法院加簽,再交由該國駐香港領事館進行認證(Legalization)。 若該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則需要將經高等法院加簽的檔送至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認證,最後送到該國駐中國大使館認證。 本行創始合...

  7. 公證人的簽署及印章已在香港高等法院及許多外國領事館註冊此外還有進一步驗證簽署及印章的程式驗證程式。 另外,公證人獲《婚姻條例》﹝第 181 章﹞授權以婚姻監禮人身份主持婚禮。 常見的公證服務包括,但並不僅限於: 1. 出生證明書. 2. 死亡證書. 3. 結婚證書. 4. 公證人見證簽名宣誓書. 5. 公證人見證及簽名委託書. 6. 法院蓋章的絕對判決Decree Absolute stamped by the court. 7. 法院蓋章的離婚判決書Decree Nisi stamped by the court. 8. 公司註冊證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