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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雄市政府 (簡稱: 高市府 )是 中華民國 高雄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高雄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 行政院 。 現今的高雄市政府為直轄市之行政機關,並依法接受 高雄市議會 的監督。 高雄市於2010年12月25日由 高雄縣 與 高雄市 兩個縣市合併改制而來。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 辦公廳舍分設 苓雅區 (四維行政中心) 與 鳳山區 (鳳山行政中心) 兩地,採雙行政中心模式。 沿革. 高雄市政府的組織架構,最早可追溯至 日治時代 ,於1924年高雄 設市 時所成立的「 高雄市役所 [註 2] 」,隸屬於 高雄州 。

  2. 高雄市政府 (簡稱: 高市府 )是 中華民國 高雄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高雄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 行政院 。 現今的高雄市政府為直轄市之行政機關,並依法接受 高雄市議會 的監督。 高雄市於2010年12月25日由 高雄縣 與 高雄市 兩個縣市合併改制而來。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 辦公廳舍分設 苓雅區 (四維行政中心) 與 鳳山區 (鳳山行政中心) 兩地,採雙行政中心模式。 沿革 [ 編輯] 高雄市政府的組織架構,最早可追溯至 日治時代 ,於1924年高雄 設市 時所成立的「 高雄市役所 [註 2] 」,隸屬於 高雄州 。

  3. 高雄市政府 (簡稱: 高市府 )是 中華民國 高雄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高雄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 行政院 。 現今的高雄市政府為直轄市之行政機關,並依法接受 高雄市議會 的監督。 高雄市於2010年12月25日由 高雄縣 與 高雄市 兩個縣市合併改制而來。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 辦公廳舍分設 苓雅區 (四維行政中心) 與 鳳山區 (鳳山行政中心) 兩地,採雙行政中心模式。 沿革 [ 编辑] 高雄市政府的組織架構,最早可追溯至 日治時代 ,於1924年高雄 設市 時所成立的「 高雄市役所 [註 2] 」,隸屬於 高雄州 。

  4. 高雄市政府 (简称: 高市府 )是 中华民国 高雄市 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直辖市自治的行政机关,并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高雄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 行政院 。 现今的高雄市政府为直辖市之行政机关,并依法接受 高雄市议会 的监督。 高雄市于2010年12月25日由 高雄县 与 高雄市 两个县市合并改制而来。 作为地方自治团体之行政机关。 办公厅舍分设 苓雅区 (四维行政中心) 与 凤山区 (凤山行政中心) 两地,采双行政中心模式。 沿革 [ 编辑] 高雄市政府的组织架构,最早可追溯至 日治时代 ,于1924年高雄 设市 时所成立的“ 高雄市役所 [注 2] ”,隶属于 高雄州 。

  5. 6 天前 · 高雄市通稱高雄臺灣話: Ko-hiông;客家話: Kô-hiùng;閩東語: Gŏ -hṳ ng;馬卡道語、布農語: Takau;排灣語: Takaw ),是中華民國 直轄市與臺灣六都之一,地處臺灣西南部。

  6. 6 天前 · 高雄市政府是高雄市的最高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直辖市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高雄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行政院各部会主要为内政部)。市长由全体市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连选可连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