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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4日 · 我不單單是為了支持而支持他,而是我對社會公義也有一個願景,就是我們作為基督徒,要對周遭的人帶來正面及良好的形響。
2021年10月13日 · 生日之際,他特別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感恩一直到今天仍有父母的包容與接納,有賴他們的養育之恩與教導,方讓我在經歷了接近人生頭三分之一的時間裡,成為了這樣的黃之鋒。
2020年10月13日 · 12日,黃之鋒在臉書專頁發文,稱收到香港公開大學信函,確認他完成相關課程,核准畢業。他感謝學校教授和老師對他的照顧,又指大學本身立場保守,但他救度期間,校方從未向他施壓。(詳報導:經歷入獄休學 黃之鋒終於大學畢業)
- 不與世間脫節
- 半杯水哲學
- 找到適合自己的角色
黃文章透露,在牆內留意到外間有翻天覆地的變化,「雖則觸摸坊間情緒面貌、理解民情氛圍,真的猶如瞎子摸象,但我仍然希望可在這個變異時代捉得緊民間社會的脈搏」,既不欲脫節,亦冀設法拉近公眾認識的面孔,與普羅大眾之間的距離。
黃之鋒提及「半杯水」哲學啟示大家,很多人認為在經歷了動盪劇變後,覺得連水杯裡的水「連半杯也沒有」,同時難以適應「由有到冇」的巨大衝擊,有人或因此離開、不問世事;有人減少關注和投入;亦有人換個方式參與和關心。 黃認為,如要思考如何維繫「共同感」,就需要「探問我們以怎樣的概念理解刻下境況。」 他說,現時水量即使只有10分之1,但「仍見不少人在堅持、嘗試,期望眾人能夠在乏味低潮之中繼續前行」,故希望「大家不要只著眼香港種種的『呎退』,而忽略了每個逆水行舟,力求『寸進』的人。」
黃之鋒最後指,比起過往的順勢,逆境所作的每件小事,除了要有「堅持到底的決心」,更加需要「匍匐前行的耐心」,並找到自己適合的角色;民間旋律如何有別於主調的「平行敘事」,「乃在乎人們怎樣抱持耐性與韌性譜寫,把水由1斟到2之際,應值得發掘尚有力所能及的空間」。 黃之鋒與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前成員周庭,涉及2019年反送中運動中「6.21包圍警察總部案」,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認罪,並於2020年11月23日被判罪成,入獄13個半月。 另外他亦涉多宗「非法集結」案件,包括2019年「10.5反蒙面法遊行」、2020年的「六四集會案」,分別被判監禁4個月及10個月,不獲法官頒令刑期同期執行,連同「6.21包圍警察總部案」的13個半月,總刑期長達27.5個月。 今年1月,黃就「六四集...
2021年4月15日 · 黃之鋒、周庭和 林朗彥 因在2019年6月參與包圍警察總部,被重判入獄13.5月、10個月及7個月。 判刑最輕的林朗彥4月12日刑滿出獄,14日在社交網站Facebook撰文,形容從喜靈洲懲教所釋放到中環碼頭,只是「從一種不自由轉移進另一種形式的不自由。 林朗彥 陷獄期間,政權大肆搜捕47名初選參加者等民主派人士。 他說,今次入獄像坐上了電影《那夜凌晨》裡的紅色小巴,「穿過隧道,霎時間認識的人就都不見了。 」鐵欄內外大家都知道更多人被抓,身邊也有不少人選擇離開香港。 過去兩天時間,他「真切地感受和接受這劇烈變化的氣氛。 林朗彥說,其實沒有信心寫「出獄感言」,因為戰友都告訴他,牢外很多人處於高壓的恐懼,「反而剛出獄的我,有種格格不入的積極。
2021年12月8日 · 是黃之鋒、周庭還是羅冠聰? 適逢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自由亞洲電台舉行90後「新生代」人權領袖網上投票選舉,誰是你心中的「新生代」香港人權領袖?
2021年5月6日 · 5月6日,前香港眾志的 黃之鋒 被判囚10個月、 岑敖暉 囚6個月,袁嘉蔚及梁凱晴囚4個月。 在此之前,黃之鋒已因爲前年包圍警總案被判囚13個半月、10.1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和違反蒙面法判囚4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再下令他今次 六四 案的10個月刑期與其它判刑分期執行,加上他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國安法》,出獄可謂遙遙無期。 綜合《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報導, 黃之鋒 、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四人上週五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其中梁凱晴認罪後首次遭還押,另外3人則因為初選47人案,3月起一直被還押。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是政治人物,有政治目的要達成,想利用自己特別的身份和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自己出現在公眾集會。 法官稱是次集會未經批准,所有被告是向公眾表達他們可以享受更多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