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0年10月14日 ·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黃之鋒毫無守法意識,視法律如無物,多次違反法庭禁令,公開在社交媒體分享載有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資料的帖文,已涉嫌侵犯私隱和違反法庭起底禁令,但警方至今未依法採取行動拘捕,令人遺憾。 他續說,不採取行動等同變相縱容,令黃之鋒愈來愈肆無忌憚,把內地依法執法人員資料擺上網,企圖公審和煽動他人滋擾內地執法人員,行為十分下流卑劣,應受嚴厲譴責,更可能已觸犯內地相關刑法,執法機關應當跟進。 吳英鵬:內地執法部門有管轄權.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身兼內地律師和香港大律師的吳英鵬認為,一般而言,在香港的「起底」行為可能會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恐嚇罪行等,而在香港針對內地的人員進行「起底」,還可能同時干犯內地法律。
2020年8月17日 · 2020-08-17. 法律界:涉藐視法庭侵私隱 標註同夥有恐嚇意味.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日在其facebook賬戶貼上一條連登連結,公開去年西灣河開槍案的警員及其家人行蹤,還標註身處英國的同夥羅冠聰,又將有關警員形容為「無差別殺人犯」云云。 多名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西九龍裁判法院已就西灣河開槍案頒布命令,禁止任何人發布或報道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現黃之鋒已涉嫌藐視法庭、侵犯個人私隱,律政司應立即採取行動,提出檢控。 他們並質疑黃之鋒在facebook標註同夥的舉措,有恐嚇有關警員及其家人的意味。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2020年8月17日 · 黃國恩批黃目無法紀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批評,黃之鋒此人無品無德,心腸歹毒,為求曝光不擇手段,言行比黑社會還惡劣,視 ...
2020年10月14日 ·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黃之鋒毫無守法意識,視法律如無物,多次違反法庭禁令,公開在社交媒體分享載有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資料的帖文,已涉嫌侵犯私隱和違反法庭起底禁令,但警方至今未依法採取行動拘捕,令人遺憾。 他續說,不採取行動等同變相縱容,令黃之鋒愈來愈肆無忌憚,把內地依法執法人員資料擺上網,企圖公審和煽動他人滋擾內地執法人員,行為十分下流卑劣,應受嚴厲譴責,更可能已觸犯內地相關刑法,執法機關應當跟進。 吳英鵬:內地執法部門有管轄權.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身兼內地律師和香港大律師的吳英鵬認為,一般而言,在香港的「起底」行為可能會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恐嚇罪行等,而在香港針對內地的人員進行「起底」,還可能同時干犯內地法律。
2014年9月25日 · 據網友爆料:2011年7月,由美國商會出面邀請,黃之鋒及其父母一家人到澳門遊玩,入住美資的威尼斯度假村酒店高級套房;2012年8月,時任美國駐港總領事楊甦棣與黃之鋒父親黃偉明、公民黨主席余若薇4次開會,每次長達3小時。 據悉,其中內容包括如何更好地「栽培」黃之鋒等。 2012年11月,美國駐港某機構負責教育的官員Tin Dalton與黃之鋒餐聚,探討黃赴美留學及申領獎學金問題。 美國人還涉嫌向黃之鋒「大灑金錢」,據網友爆料:2012年11月,「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臨時撥款10萬美元,通過「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葉寶琳交給黃之鋒,作為活動經費。 今年3月,美國勢力又通過「陳某某」交給黃之鋒160萬港元。
2020年12月3日 · 2020-12-03. 現年24歲的黃之鋒,由18歲開始犯案纍纍,如今已四嚐牢獄滋味。 黃之鋒曾因2014年衝擊及非法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空地案被判囚,坐了69天監。 他上訴到特區終審法院,兩年前獲判勝訴,改判社會服務令。 終院法官當時已表明,未來非法集結案只要涉及暴力,即可考慮判囚,然而黃之鋒死不悔改,結果一再成為階下囚。 黃之鋒首次入監涉及2014年衝擊及非法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空地案。 當年9月26日,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糾眾與「學聯」成員,非法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翌年與時任「學聯」常委羅冠聰及「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被拘控。 黃之鋒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羅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 周永康則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2018年1月24日 · 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陳述保釋理據,指原審法官陳慶偉錯誤詮釋黃之鋒當日的「領導」角色,判刑時無考慮他還未滿21歲,亦無考慮刑期 ...